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鉴于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奥博,证券代码:002917)自2023年4月6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即在2023年4月2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23年4月20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名称
本次重组拟收购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民爆”)的控股权,红旗民爆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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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交易对方的名称
本次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方为宝鸡市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工业发展集团”),目前宝鸡工业发展集团持有红旗民爆35.9721%股份,为其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目前正与交易意向方接洽,其余股东的交易意向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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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方式
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预计为发行股份及/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公司已与主要交易对方宝鸡市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宝鸡市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拟与红旗民爆进行重组整合,并通过本次重组整合取得红旗民爆的控制权。
2、双方就本次交易业已达成的全部意向作出概括性表述,及对有关交易原则和条件进行初步约定,并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步骤,以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实施。相关条款以最终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的内容为准。
3、甲方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红旗民爆35.9721%股份,同时双方将共同协调推进甲方收购其他有出售意向的中小股东持有的红旗民爆的股份。
4、在本协议签署后,为尽快推动后续重组工作,甲方将安排其工作人员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红旗民爆进行与业务、财务、法律相关的全面尽职调查。
5、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红旗民爆控制权转让事宜再行协商、谈判;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尽快确定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红旗民爆从事民爆生产、销售和爆破服务的业务,拥有工业炸药生产许可能力11.4万吨/年,与公司现有部分业务相同,同时系公司智能装备制造业务的下游企业。本次重组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83号)中提出的“调整优化行业结构,持续推动企业重组整合,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整合”的政策导向,符合公司成为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大型集团的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公司智能装备技术优势和生产领域资源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产业链的有效延伸,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和综合盈利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聘请并督促相关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相关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生效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经本次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盖章确认的关于本次重组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意向协议》;
3、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