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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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3-03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本公司H股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涉及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转融通业务相关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2023年4月4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5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2:55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股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

H股股权登记日: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7、出席对象:

(1)本公司A股股东:2023年4月20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H股股东: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股股东

1、登记方式和登记时间: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或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方式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H股股东

请参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四、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4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9;投票简称:中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深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A股股东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A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类别: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本委托人作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00039,股票简称:中集集团)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表决指示:

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3-03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

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5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4日在中集集团研发中心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八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同意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向本公司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及办理本次股东大会筹备事宜。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2:55

(二)会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三)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

2023年4月20日

(五)出席对象

1、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六)会议事项

审议《关于中集集团2023年度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