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23年4月6日起新增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如下。
一、一级交易商
1、自2023年4月6日起,新增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上证周期ETF”)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各营业网点可办理海富通上证周期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截至2023年4月6日,海富通上证周期ETF的一级交易商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自2023年4月6日起,新增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上证非周期ETF”)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各营业网点可办理海富通上证非周期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截至2023年4月6日,海富通上证非周期ETF的一级交易商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自2023年4月6日起,新增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上证城投债ETF”)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各营业网点可办理海富通上证城投债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截至2023年4月6日,海富通上证城投债ETF的一级交易商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自2023年4月6日起,新增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海富通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ETF”)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各营业网点可办理海富通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截至2023年4月6日,海富通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ETF的一级交易商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自2023年4月6日起,新增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海富通上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上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ETF”)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各营业网点可办理海富通上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截至2023年4月6日,海富通上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ETF的一级交易商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自2023年4月6日起,新增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海富通上证投资级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上证投资级可转债ETF”)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各营业网点可办理海富通上证投资级可转债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截至2023年4月6日,海富通上证投资级可转债ETF的一级交易商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自2023年4月6日起,新增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海富通中证短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中证短融ETF”)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各营业网点可办理海富通中证短融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截至2023年4月6日,海富通中证短融ETF的一级交易商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自2023年4月6日起,新增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ETF”)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各营业网点可办理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截至2023年4月6日,海富通中证港股通科技ETF的一级交易商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www.gszq.com
客服电话:956080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88-40099(免长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6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销售机构
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通”)、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金启富”)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新华信通、创金启富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新华信通、创金启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于2023年4月7日起参加新华信通、创金启富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3年4月7日起,投资者可在新华信通、创金启富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新华信通、创金启富的规定为准。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四、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3年4月7日起,投资者通过新华信通、创金启富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新华信通、创金启富的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新华信通、创金启富销售的基金产品,其申购业务将同时享有上述费率优惠,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新华信通、创金启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新华信通、创金启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新华信通、创金启富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参与基金产品需已在新华信通、创金启富开通了基金定投业务。
5、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新华信通、创金启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6、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www.xintong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00-5767
2、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www.5irich.com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6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5500,场内简称:长三角LX,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3】59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三角LX
基金主代码:515500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日:2023 年4月10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31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基金份额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02月01日经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自表决通过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于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3月13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清算报告报上海证监局备案后,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03月23日披露了《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于2023年03月24日披露《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本基金清算资金发放日为2023年04月03日(具体到账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59号)同意。
三、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hftfund.com
2、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3、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金证券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国金证券为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瑞丰债券,代码:519136)的销售机构,并于2023年4月10日起参加国金证券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3年4月10日起,投资者可在国金证券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国金证券的规定为准。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三、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3年4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国金证券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国金证券的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国金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瑞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国金证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国金证券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国金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5、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gj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