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为2023年4月2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报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本公告为公司第二次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公告。
一、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机构”)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22】第2217号)。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关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上述事项的影响。2022年11月29日,湖州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2)浙05破4号,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2022年12月27日,湖州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2)浙 05 破 4-2 号,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4)。公司进入重整计划程序后,管理人陆续向各相关法院申请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及相关公司股权和资产,公司银行账户已经全部解除冻结,部分被冻结的股权和资产都在陆续解封当中,有效化解了公司历史债务包袱,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由负数转正为正数,资产负债率大幅降低,重整后有关资产和业务均正常经营,稳定发展。公司总体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状况相对较好,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2021年度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及审查结果,最终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二、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2022年12月,公司审计机构项目组进驻公司现场开展审计工作。2023年1月,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项目组就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报告时间安排、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截止本公告日披露日,公司有条不紊地开展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审计机构正有序执行相应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的编制。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事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审计机构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3-001)。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