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持有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89,772,10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8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大基金自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即49,890,187股(减持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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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基金当前股份持股来源为协议转让取得、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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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5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已于2016年12月15日上市流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大基金将根据自身的资金周转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大基金在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