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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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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22 公司简称:太龙药业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求情况,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分配。该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公司核心业务涵盖了医药制造业中的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两个细分领域,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研究和试验发展(CRO)。

国家高度重视医药行业的发展,《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大中医药振兴发展支持力度,推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伴随国家层面产业利好政策的密集发布、产业改革围绕人民健康需求的持续深化以及全球资本市场的广泛关注及投资加持,中国医药产业仍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同时,随着老龄化步伐的加剧,居民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居民医保人均消费支出持续增长,医疗需求得到了进一步释放,医药市场逐渐扩容,市场规模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受宏观环境以及新医改政策的影响,2022年国内医药制造业收入有所承压,同时伴随着人工、原材料、能源等成本费用的持续攀升,医药企业面临着挑战。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营业收入29,111.4亿元,同比下降1.6%,累计营业成本16,984.6亿元,同比增长7.8%,累计利润总额4,288.7亿元,同比下降31.8%。

中成药生产、中药饮片加工方面:中医药凝聚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更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有巨大潜力的经济资源和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在治未病、治疗慢性病和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方面优势突出,能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发展中医药事业摆在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国家战略高度,使中医药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跨越。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也日益完善,2022年国家相继印发了《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申请审评工作程序(试行)》、《“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从研发创新、评价指标体系、人才建设等方面加强高位谋划与指导,推动中药产业健康长远发展。

医药研发服务方面(CRO):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医保目录调整、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双通道等为重点的医改政策不断落实,国采及省际联采的探索不断突破,化学药、生物药和中成药全方位集采的行业格局初步形成,倒逼医药产业朝着创新方向升级,加大研发投入,据 Frost & Sullivan 预计,2024 年中国医药研发投入将达到 476亿美元,其中临床阶段研发投入将达到 321 亿美元。由于新药研发周期长、成本高且成功率低,越来越多的药企为实现降本增效,选择与系统性、专业性更强的 CRO 公司进行项目合作,医药研发外包需求增长,带动国内药品研发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行业政策

2022年,国家围绕人民健康需求出台多项医改政策,持续深化医药、医疗和医保联动改革,推动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2022年1月,国家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强调要推进中药守正创新,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病证结合、专病专药或证候类中药等多种方式开展中药新药研制,重点开展基于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研制,以及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深入开展中药有效物质和药理毒理基础研究;开展中成药二次开发,发展中药大品种。

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规划了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部署了十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加快中医药开放发展,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以及强化中医药发展支撑保障等。

2022年3月17日,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第22号 ),对中药材生产的质量管理、种子种苗或其他繁殖材料、基地选址、种植与养殖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保证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高质量发展。

2022年5月1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指出要全面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优化许可持有人变革程序和要求;大力发展基因诊疗、干细胞治疗、免疫细胞治疗等新技术,强化产学研用协同联动,加快相关技术产品转化和临床应用;要部署开展中医药治疗重大疾病作用机制及针灸作用原理研究。

2022年5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作用,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快古代经典名方制剂研发,加强中药质量保障,建设药材质量标准体系、监测体系、可追溯体系;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药物数量从520种增加到685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形成常态化机制;鼓励新药研发创新和使用,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

2022年6月23日,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追溯码标识规范》及《药品追溯消费者查询结果显示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药品追溯标准体系,为行业标识和使用药品追溯码、向消费者提供药品追溯查询信息给出了具体技术指导。

2022年8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12月起施行,将让网络售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网络售药业将进入规范化、合规化、严监管的新时期。

2022年9月8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2022年第1号)》,标志着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的第二轮中成药联盟集采正式启动。中成药集采政策推进速度加快。

2022年10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订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2022年第92号),并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新版《办法》突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依法将召回的实施主体由药品生产企业调整为持有人,进一步细化药品召回范围,对召回药品作出操作性更强的处理要求,强化了药品召回与药品追溯、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的衔接等。

2022年12月22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强调了中成药在危重症、儿童疾病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循证医学在中成药研发中的重要地位,积极鼓励中成药的创新研发。《中药品种保护条条例(修订稿)》的出台,标志着优质中成药不仅享有品种保护、市场独占,更与双目录挂钩,增加优势品种的终端需求和市场竞争力,中成药销售有望提速。

2023年2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在药品注册管理通用性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中药相关要求进行细化,加强中药新药研制与注册管理,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业务为药品制造和药品研发服务,具体包含药品制剂、中药饮片、药品研发服务和药品药材流通四个板块的业务。

公司药品制剂业务以中药口服制剂为主,治疗领域覆盖呼吸系统、心脑血管、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及妇科疾病,主要产品包括双黄连口服液系列、双金连合剂、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小儿退热口服液、小儿复方鸡内金咀嚼片、丹参口服液、生脉饮、复方益母口服液、石杉碱甲片等。其中,双黄连口服液(浓缩型)、双黄连口服液(儿童型)、双金连合剂及小儿复方鸡内金咀嚼片为公司独家产品。

中药饮片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桐君堂开展,主要产品为各种中药饮片,目前经营有700多个品种、1100多个品规,既包括麸炒白术饮片、炙虎掌南星、太子参、麸炒薏苡仁、炒栀子等普通饮片,也包含特级灵芝、野山参、石斛、白首乌、红曲、百药煎、六神曲等特色精品饮片。主要客户为中医院、中医门诊部、综合性医院,公司通过提供代煎中药等增值服务,竞争力不断提升。

药品研发服务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北京新领先开展,着力于为制药企业和新药研发机构提供临床前药学研究、临床CRO研究、申报注册等药品研发全过程专业技术服务,转让研发成果,协助客户降低研发风险、缩短研发周期;服务领域涵盖仿制药开发、一致性评价及创新药开发等方面的研发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原料药与制剂工艺研究、质量标准和稳定性研究、I-IV 期临床试验研究、生物等效性试验研究、分析检测方法开发及验证等各个环节。

公司药材流通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桐君堂道地药材公司开展,在协助完成公司生产所需原料采购的基础上,发挥道地药材基地和专业团队技术优势,开展趁鲜加工业务和可溯源的优质药材贸易,服务国内大型知名中药企业。

(二)公司经营模式

1、药品制造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药品制造业务包含药品制剂和中药饮片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物料由采购部统一负责采购。公司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向采购部下达采购计划,采购部综合市场行情信息分析、中药材采收期、材料供货期、货款结算方式等因素,制订物资采购计划;质量保障部每年对供应商的资质、质量管理体系及供货能力进行审核、评估,出具合格供应商目录;采购部在目录范围内通过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保障材料供应,控制采购成本。

对于部分长期使用、需求量大且价格波动大、能够长期存放的关键中药材,公司择机组织专项采购,并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在道地药材产区设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基地,对中药材育苗选种、栽培养护、采收加工等全过程实施规范化管理,以保障质量、控制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均衡生产、节能环保需要,制订生产计划,精细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GMP要求,依据工艺规程组织生产,从材料采购、人员配置、工艺管理、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方面实行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按照药品药典标准、药品注册标准和企业内控标准进行检验,确保安全生产、药品质量稳定。

(3)销售模式

药品制剂业务主要采取“经销分销”与自营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目前已建立遍布全国3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营销网络,下游客户包括医药经销商、连锁药店等。公司结合区域和渠道资源因素,筛选确定合格的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通过经销商的销售渠道实现对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零售终端的覆盖;同时与大型连锁药店开展深度合作,并有部分产品通过电商平台实现销售。公司配合经销商、连锁药店开展广告宣传、学术推广、终端走访、节假日促销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产品认同度。

中药饮片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向公立医院、中医门诊部直接供货;依托互联网、物联网等科技手段提供中药代煎服务,实现接方、调剂、煎煮、配送过程全开放、全透明,让患者方便、安心、安全地用药。

2、药品研发服务的经营模式

(1)营销模式

药品研发服务业务客户主要为制药企业和新药研发机构。在长期的研发服务过程中,公司与国内众多药企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广泛的客户资源。通过为现有客户提供更加深入和全面的研发服务,增加公司客户粘性,深耕市场,扩大合作范围,同时通过医药专业网站、高端研讨会及项目招投标等形式开发新的客户群体。

(2)业务模式

公司子公司新领先所提供的药品研发服务贯穿医药研发临床前和临床研究阶段,不同研究阶段的服务内容不同,但其实质均为通过专业化的外包服务及专业技术平台节省制药企业或新药研发机构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实现收益最大化。

新领先向客户提供临床前药学研究、临床CRO研究、分析检测服务、注册申报及研发成果转让等全产业链技术服务。目前公司建立起制剂平台、原料药研发平台、分析检测平台及体内外桥接平台等多个子平台,专注服务高端制剂和创新药研究、复杂化合物开发、体内外桥接评估、BE和临床试验方案分析等领域。具体包括:

1)临床前药学研究(包含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主要是接受客户委托,根据其个性化需求,以实验方式完成药物的临床前研究,为其提供包括化合物筛选与评价、原料与制剂工艺研究、质量与稳定性研究、临床批件申请等工作,将技术成果和资料移交客户,并获取商业性的报酬。技术转让主要是通过开展周密的市场调研,自主选择立项品种,开发市场急需、前景广阔的技术,自主研发后将技术成果进行转让,以满足目标客户的需求。

2)临床CRO服务模式

临床CRO服务主要是接受申办方委托,按照规范要求与申办方、主要研究者共同制订临床研究方案、监查临床研究过程、进行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并协助完成临床研究总结报告等。服务内容包括:研究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研究总结等。

3、药品药材流通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利用自身渠道、专业及地域优势,采购中药材及其他医药生产企业的药品进行销售。

(三)公司市场地位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及产品得到行业及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并获得多项荣誉:入选米内网 “2021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中华全国工商联“医药行业成长50强”等。公司药品制剂业务的核心产品双黄连口服液多次被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列入重大疫情诊疗方案的推荐用药,是应对呼吸道传染性公共卫生事件的代表性用药之一,多次被评为“药店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感冒药类)”,在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组织的“2021年度中国非处方药产品综合统计排名”中位列“中成药感冒抗病毒类第二名”。

子公司桐君堂药业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桐君传统中药文化”被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传统炮制技术与先进制造工艺有机融合,参与多项行业标准的起草,“药祖桐君”中药饮片在江浙地区具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

子公司北京新领先在药品研发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部分关键技术到达国内行业领先水平,荣获 “2021年度中国医药行业成长50强”、“2021年度中国医药研发50强企业”、“中国医药行业守法诚信企业”等称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波动:四季度为公司中药口服液、中药饮片的销售旺季,营业收入相对较高;二至四季度药品研发服务项目推进未及预期,同时研发投入和市场推广费用的增长,以及原料价格等成本要素的上涨,导致出现经营亏损。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受销售、采购业务的季节性波动及经营费用增长、票据结算量增加等因素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应波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6,069.43万元,同比增长22.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4.0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664.84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尹辉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3-01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计划于2023年4月8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进展顺利,预计将比原计划提前完成全部编制工作。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由2023年4月8日变更为2023年4月7日。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2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7日送达各位董事、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方亮先生、刘玉敏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尹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14.0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64.84万元。

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报告期内,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金额3,76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等),视同现金分红。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求情况,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分配。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规定,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六、九、十、十一、十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3-01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议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且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的合理估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和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原董事李金宝先生于2022年2月25日卸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德润全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桐庐桐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桐庐桐君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自2023年3月起与公司发生的交易不再构成关联交易。

注2:提供研发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合同签订金额,实际发生金额为按照研发服务的进度确认收入的金额,口径不同。

如公司 202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大幅超出上述预计的,公司将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联方介绍

1、杭州德润全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596623267H

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2年6月8日

法定代表人:李金宝

注册地址: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77号立山国际中心22楼2202室

经营范围:销售:化妆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地产中药材的种植、销售;医药艺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非医疗性健康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初级农产品收购、销售(专项审批除外);收购本企业销售所需的地产中药材;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销售:食品(生产场地为桐庐县城下城路37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姚洪坤持股39.5%,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持股37.5%,陈小林持股12%,吕雅持股6%,卢意丰持股5%。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195.53万元,净资产1,296.06万元,2022年销售收入3,742.38万元,净利润-412.32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金宝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本公司董事,本公司的子公司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7.5%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该公司在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期间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2、桐庐桐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745823976J

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李金宝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279号立山国际中心2204室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桐庐县医药药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0%,杭州绿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股20%。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93.76万元,净资产47.80万元,2022年销售收入802.93万元,净利润18.3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金宝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本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该公司在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期间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3、桐庐桐君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0888740517

注册资本:5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4年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李金宝

注册地址:桐庐县城西湖弄3号

经营范围:服务: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骨伤科专业,儿科专业,针灸科专业,肿瘤科专业,推拿科专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桐庐县医药药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94.79万元,净资产389.85万元,2022年销售收入1,122.56万元,净利润34.73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金宝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本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该公司在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期间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4、郑州长鑫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25826328M

注册资本:3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张志贤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71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设计;电子技术产品、LED灯具、环保节能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技术服务;铁路站场调速设备、防溜设备及控制系统、铁路专用设备的销售;机电产品、橡胶制品、五金交电的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者应经审批的项目除外)

主要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8,676.06万元,净资产 34,623.89万元,2022年销售收入51,417.69万元,净利润4,227.1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控股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5、郑州维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K4M6J7L

注册资本:8,572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6日

法定代表人:罗剑超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生物科技二街交叉口郑州临空生物医药园1号楼6楼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郑州创泰生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34.9976%,郑州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蓝海”)持股34.9976%,郑州归朴得一医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0048%。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608.29万元,净资产3,992.17万元,2022年收入28.3万元,净利润-420.6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领先的全资子公司深蓝海持有该公司34.9976%股权,且公司总经理罗剑超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6、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7MDWT7XK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谭波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杭州空港经济区保税路西侧保税大厦156-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0%,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杭州康嘉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023.60万元,净资产4,022.42万元,2022年收入672.73万元,净利润22.42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领先持有该公司40%股权,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吴澜女士的配偶、新领先董事长陶新华先生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的需求,采购关联方生产的药品,通过关联方销售自产、经销的药品;购买关联方提供的仓储服务;向关联人提供药品研发服务。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同与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一致的,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再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同类交易预计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5、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3-016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于2022年12月31日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2年度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869.57万元,按类别列示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经测试,2022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96.41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1.77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对存在风险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经测试,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8.10万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2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284.97万元。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各单位账面价值高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2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78.32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3,869.57万元,计入2022年度损益,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3.55万元。

四、相关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做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公告编号:2023-01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2年,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文件批复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室。

北京兴华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先生,截至2022年末合伙人88人,注册会计师41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7人。

北京兴华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83,828.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60,552.5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364.58万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审计收费总额1,776万元,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审计客户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共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因执业行为受(收)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未受(收)到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红雨,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资本市场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雪锋,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荭,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北京兴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8万元。

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以北京兴华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与北京兴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北京兴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等,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北京兴华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公司续聘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考虑审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8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7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3-019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第16号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第16号解释,其中规定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第16号解释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第16号解释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第16号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3-01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担保。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限自本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审批具体融资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3-015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君堂”)、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饮片公司”)及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领先”)。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68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6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确保各项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为了提高融资效率、控制融资成本,公司拟在2023年度为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年,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本议案的有效期,则本议案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反担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782360835P

2、注册资本:25,0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05年11月30日

5、法定代表人:李金宝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279号立山国际中心2201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等。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种植等。

8、主要股东及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桐君堂100%的股权,桐君堂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6623464816

2、注册资本:13,5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07年6月22日

5、法定代表人:李金宝

6、注册地址:浙江省桐庐县城城南路619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中草药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主要股东及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堂持有中药饮片公司100%的股权,中药饮片公司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0411818M

2、注册资本:9,155.42万元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05年1月10日

5、法定代表人:陶新华

6、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华清嘉园19号楼205室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及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新领先87.38%的股权,河南京港先进制造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其12.62%的股权;新领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最高额,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且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总体风险可控。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领先拥有实际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因此新领先其他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该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子公司融资渠道畅通,符合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投融资等方面实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8,000万元(含本次预计额度),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680万元,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