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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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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1版)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59人,注册会计师共3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所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4,763.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075.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476.38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370.80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所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众华所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所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7次(涉及24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磊,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永捷,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众华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费用合计人民币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万元(含税),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8万元(含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7万元(含税)。2022年度审计费用系按照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较2021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审计收费维持不变。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众华所执行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进行了评估。

审计委员会审查后认为,众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项目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专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众华所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众华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综合考虑众华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我们认为众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项目人员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众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项目人员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众华所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众华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1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凌志软件”)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拟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预计折合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和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对日本的业务中外汇收付金额较大,为减少因日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依托公司的对日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包括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是指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日元。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优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审慎选择交易对方和套期保值业务,并报董事长批准。未经授权或审批,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套期保值业务的决定。

2、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公司不断优化相应管控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资源,并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

4、公司持续关注与管理套期保值业务市场风险。由财务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产品进行核算,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对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的相关要求进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业务收入外汇结算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实际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天风证券对凌志软件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注意: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异常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2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

● 投资金额: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包括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债券、基金、信托产品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金融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包括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金融产品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金融产品预期收益或者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风险可控。同时,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金融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3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3月27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形成本董事会决议。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宝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451.20万元,同比增长0.28%;营业成本38,510.00万元,同比增长9.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18.99万元,同比下降3.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024.59万元,同比增长2.27%。

公司主要业务为对日软件开发业务及国内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业务,报告期内日元汇率下降,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日软件开发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业务收入较多以日元计算,而相应的成本和费用大部分以人民币支付;2022年度日元汇率下降,影响了公司的营业收入,造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小幅下降。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同意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100,000元/年(税前);非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薪酬每半年发放一次。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08)。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18)。

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董事会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4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6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并形成本监事会决议。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451.20万元,同比增长0.28%;营业成本38,510.00万元,同比增长9.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18.99万元,同比下降3.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024.59万元,同比增长2.27%。

公司主要业务为对日软件开发业务及国内应用软件解决方案业务,报告期内日元汇率下降,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日软件开发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业务收入较多以日元计算,而相应的成本和费用大部分以人民币支付;2022年度日元汇率下降,影响了公司的营业收入,造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小幅下降。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监事按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监事薪酬按月发放。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08)。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18)。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5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2022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189,858.33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03,585,037.9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41,195股)后的股本398,868,80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暂计为79,773,761.6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50%。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计算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6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 下午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linkst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7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8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宝泉先生

董事兼副总经理:周颖先生

董事会秘书:陈坤先生

财务总监:王育贵先生

独立董事:林俊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linkst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21-61659566

电子邮箱:info@linkst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8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凌志软件”)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3,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4月7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971.49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7,466.92万元(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504.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018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同意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视情况用自筹资金对部分项目作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首先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资金,其余部分继续投入项目建设。如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预计资金使用需求的,超过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如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11,979.57万元。结合公司2023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3,5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2%。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3,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天风证券对凌志软件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