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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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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3-22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6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①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②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①截止2023年3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3:00点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30号甘肃能化19楼会议室

2、会议出席情况

登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5人,持有和代表公司股份3,257,349,398股,占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4,611,047,544股的70.64%。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626,655,246股,占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5.2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9人,代表股份1,630,694,152股,占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5.3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1、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同意3,257,156,2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1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684,823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

反对190,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

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3,256,034,1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

反对1,3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562,723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9%;

反对1,312,1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

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245,091,8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

反对12,144,5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

弃权1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620,376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

反对12,144,547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6%;

弃权1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4、关于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255,684,3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反对1,55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弃权1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212,923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3%;

反对1,551,9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

弃权1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5、关于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255,684,1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反对1,55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弃权1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212,723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3%;

反对1,552,1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

弃权1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6、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256,931,2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30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弃权1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459,823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

反对305,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

弃权1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7、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许继宗、朱新节、王志民、马维斌、王立勇当选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至2024年9月12日。

8、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陈虎、李洪源、王健当选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至2024年9月12日。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栋、张天晶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董事、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3-23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下午四点在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30号甘肃能化1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8日以 OA、微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人。经与会董事一致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许继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选举许继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2、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董事会人员构成发生变化,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许继宗

委员:张锋刚、王志民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袁济祥

委员:许继宗、张锋刚、田松峰、魏彦珩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建忠

委员:周一虹、袁济祥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魏彦珩

委员:王志民、周一虹、陈建忠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聘任张锋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同时解聘刘昌平先生总经理职务。(简历附后)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聘任高宏杰、徐茂辉、张得君、邵嗣华、鲜旭红、王永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宁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王文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时解聘赵昆仑、文建东副总经理职务,李作泉总工程师职务,韩振江财务总监职务。(简历附后)

5、关于制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行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制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6、关于调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公告》。

7、关于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简历:

1、董事长简历

许继宗,男,1965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在靖远矿务局魏家地煤矿通灭科工作,后担任靖远矿务局魏家地煤矿通灭科副科长、科长,靖远矿务局宝积山煤矿总工程师,靖煤公司大水头煤矿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矿长兼总工程师,靖煤集团公司大水头煤矿矿长,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全资子公司窑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甘肃瑞赛可循环经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2、总经理简历

张锋刚,男,1971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在甘肃煤炭第一工程公司建井一处工作,后担任甘肃煤炭第一工程公司建井一处副主任、矿建副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副经理兼总工程师、董事、副经理兼总工程师,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副部长,靖远煤业伊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党总支委员、执行董事、书记,甘肃煤炭第一工程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3、高管人员简历

(1)高宏杰,男,1967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在靖远矿务局魏家地矿任技术员、综采队班长、技术副队长,综放队队长,生产技术科副科长、综放队队长、副矿长,靖远煤业集团公司煤炭运销公司经理,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董事。

(2)徐茂辉,男,1964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在窑街矿务局安监局工作,后担任窑街矿务局安监局副局长,天祝煤矿党委书记、副矿长,窑街煤电公司天祝煤业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窑街煤电公司三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窑街煤电集团公司煤炭运销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经理,窑街煤电集团公司煤炭运销公司经理,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3)张得君,男,1972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甘肃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检修组长、班长,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副主任、安全生产部主任,设备技术部主任、副总经理,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4)邵嗣华,男,1973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在靖远矿务局大水头矿综采一队工作,后担任综采一队副队长,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水头矿轻放队副队长、综采一队队长、副矿长,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宝积山矿党委委员、矿长,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宝积山矿党委委员、矿长,魏家地矿党委委员、矿长,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 本公司大水头煤矿党委委员、副矿长、矿长,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5)鲜旭红,男,1966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曾在窑街矿务局天祝煤矿建井二队工作,后担任窑街矿务局天祝煤矿生产技术科技术组长、副科长、生产科科长,天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三矿驻矿安监处长,窑街煤电集团山丹县长山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党委书记、经理,窑街煤电集团公司运销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窑街煤电集团公司调度中心副主任,长山子煤矿董事长、经理,天祝煤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6)王永忠,男,1971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曾在红古区獐儿沟煤矿采煤队工作,后担任红古区獐儿沟煤矿采煤队技术队长、掘进队队长、运输队队长、生产科科长、矿长助理兼生产科科长,兰州獐儿沟煤业有限公司监事、安全生产副矿长,窑街煤电集团獐煤公司经理助理、党委委员,监事、党委委员、副经理、安监处长,窑街煤电集团公司三矿党委委员、副矿长、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矿长,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7)王宁,男,1979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通灭高级工程师。曾在靖远矿务局大水头矿综掘一队工作,后担任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综掘二队生产班班长、通灭队副队长、队长、大水头矿总工程师,本公司大水头矿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红会四矿党委委员、副矿长、矿长,王家山矿党委委员、矿长,魏家地矿党委委员、矿长,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8)王文建,男,197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甘肃煤炭第一工程公司财务科会计员、会计师,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办公室会计师、秘书,董事会秘书处秘书,本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中,张得君持有公司股票28,425股,除此之外,其余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许继宗先生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窑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甘肃瑞赛可循环经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除此之外,上述人员与其他持有靖远煤电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3-24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下午五点在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30号甘肃能化1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8日以 OA、微信、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人,监事杨继祯因公外出,委托监事曹文华代为表决。经与会监事一致推举,会议由公司监事陈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选举陈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简历附后)

2、关于调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意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进行调整,并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本次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进行调整。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公告》。

3、关于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日常资金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1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7日

监事会主席简历:

陈 虎,男,1965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0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靖远矿务局魏家地煤矿综采队党支部书记兼副队长,靖远矿务局大水头煤矿综采队队长,靖煤公司红会一矿副矿长,靖煤公司王家山矿矿长,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靖煤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靖远煤电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3-25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调整概述

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财政部会同应急部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2022年11月21日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公司对下属生产矿井、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机械制造企业、电力生产企业及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调整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对于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安全费用,将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提取标准由吨煤30元提至吨煤50元,明确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露天矿吨煤5元。多种灾害并存矿井,从高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公司自2022年11月起,将所属大水头煤矿、魏家地煤矿、海石湾煤矿、金河煤矿、三矿按照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提取标准由吨煤30元提至吨煤50元,王家山煤矿按照冲击地压矿井提取标准由吨煤15元提至吨煤50元,红会一矿按照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矿井提取标准由吨煤15元提至吨煤30元;天祝煤业保持30元每吨标准不变,天宝煤业公司露天矿保持5元每吨标准不变。

2、对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依据,于月末按工程进度计算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将矿山工程由2.5%提至3.5%,房屋建筑工程由2.5%提至3%,机电安装工程由1.5%提至2%。

自2022年11月起,公司下属子公司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按照上述计提标准执行。

3、对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平均逐月提取,将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由4%提至按4.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由2%提至按2.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由0.5%提至按0.5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仍按0.2%提取。

自2022年11月起,公司下属白银农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窑街油页岩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按上述标准计提。

4、对机械制造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平均逐月提取,将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由2%提至按2.3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由1%提至按1.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由0.2%提至按0.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自2022年11月起,公司下属白银银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甘肃金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按上述标准计提。

5、对电力生产企业,以上一年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将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1.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1%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0.8%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0.6%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0.2%提取。

自2022年11月起,公司下属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靖远煤业集团白银洁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靖煤新能源有限公司、甘肃窑街固废物利用热电有限公司按上述标准计提。

6、对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按照每千立方米原气7.5元提取。

自2022年11月起,公司下属甘肃科贝德煤与煤层气开发技术有限公司按上述标准计提。

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公司下属各生产矿井开采深度的不断延伸,煤层赋存条件越来越复杂,冲击地压、瓦斯、水、火等自然灾害日益严重,同时,公司电力、化工、矿建等行业风险危险源多,加之国家对安全监管越来越严,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艰巨,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有效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下属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进行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自2022年11月起实施,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亦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影响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减少5,200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审计后的2022年财务报表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公司对下属生产矿井、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机械制造企业、电力生产企业及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有效改善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亦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进行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加大了安全生产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进行调整,并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本次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进行调整。

六、备查文件

1、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靖远煤电 公告编号:2023-26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靖远转债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1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22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为28,00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及保荐费用29,499,600.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人民币2,770,500,400.00元已于2020年12月16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35-00012号《验资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存管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28亿元(含28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计划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22亿元,具体计划如下:

1、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1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22亿元。额度使用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通过后12个月内,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保留或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现金管理的方式和具体计划,并办理具体事宜。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有关制度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运作规范,通过适度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产生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制定现金管理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为主,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本次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采取的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资产财务部是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室。负责制定现金管理计划提交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并提交公司董事长批准;负责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相关手续;至少每月与有关金融机构的相关人员联络一次,了解公司所做产品的最新情况,并随时密切关注有关金融机构的重大动向,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以便采取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损失。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控和审计,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账务处理、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等。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七、前次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1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增加额度不超过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 8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增加后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合计余额不超过 27 亿元,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上述现金管理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1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日常资金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1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十、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