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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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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32 公司简称:金鹰股份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方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纺织机械行业受纺织业的影响较大,并呈现平滑的周期性变化,存在一定的技术门槛,导致行业竞争激烈并呈差异化分布。客户对产品的性能要求日益增强,对产品的效率要求逐年提高,未来纺织机械业各企业将在产品的高速化、智能化、稳定性上逐渐拉开差距,设备向自动化方向发展。纺织工业制造能力和贸易规模长期居于全球领先首位。按照 “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目标, “十四五”末期基本实现国产纺织装备国内市场占有率稳定在80%左右,国产纺织装备出口金额占比保持在全球的20%以上。纺织机械板块是公司具有竞争优势的一项业务,具有自主创新能力,自收购全球最大麻类纺织机械制造厂商英国MAKIE 后,公司麻类机械装备业务技术实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并逐步将技术优势转换成市场份额成果。目前公司在麻纺设备、绢纺设备领域处于行业龙头地位。

(2)麻纺织行业是我国纺织行业中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是具有多元历史文化内涵的产业。经多年发展,公司在麻纺行业的市场占有率高、客户稳定。同时在自身亚麻纺纱的基础上拓展亚麻面料织造,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报告期内,亚麻产品价格继续稳中趋升,需求趋旺。

(3)注塑机行业下游主要为汽车、家电、3C和食品饮料等行业,具有消费属性强,抗周期能力强,未来成长空间大等特点。根据Grand View Research研究机构的最近报道,到2025年,全球注塑机市值预计达到224.5亿美元,复合增长率达3.5%。注塑机行业增长平稳,近十年行业增速在3-5%左右。目前全球的注塑机的市场格局为欧洲和日本占据高端注塑机市场,其中德国、奥地利在大型、精密注塑机占据优势,日本在电动注塑机占据优势,中国企业奋力追赶,部分优势企业已经占据中端市场。

(一) 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麻、毛、绢纺织机械成套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亚麻纺、绢纺、织造、制衣;注塑机械系列设备研发、制造和销售;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制造和销售。

(二) 经营模式

公司纺织机械的业务模式是公司从研发、设计、材料采购、制造、销售一体化的方式。公司纺织品的经营模式是通过市场调研、分析制定年度的经营目标和规划,在采购原材料后经过不同分、子公司进行生产,分别制造出各种支数、型号的亚麻纱、绢丝、面料等产品,以满足和销售给不同需求的客户。公司内部设立有专门的纺织品销售部门,分别为内销和进出口业务部门,其中内销方面主要负责国内的业务,而进出口部门则负责全球业务,其中包含公司主要的销售地(欧洲、日本、印度、土耳其等)。针织、梭织服装出口国外的由客户提供设计、品牌,按订单组织生产。公司注塑机业务的经营模式是研发、设计、材料采购、制造、销售一体化方式。公司锂电池业务的经营模式是研发、生产、销售等一体化方式,产品主要是三元正极材料系列产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2,719,425.75元,同比上涨7.7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498,470.67元,同比上涨0.89%。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积极发挥助推作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于报告期内推进员工持股计划正式落地。员工按照自愿、合法、合规等原则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现状、当前面临的人才稳定性压力、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费用以及员工本身参与意愿等多重因素。结合资本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广泛参考其他上市公司的相关案例,在参考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同时兼顾本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人员合理的激励作用的目的。

(2)推进品牌形象提升,逐步深化竞争优势

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多年来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亚麻类产品、绢纺类产品、纺织机械产品和塑料机械产品均被评为国家或省级名牌产品,其中金鹰塑机在产品性能和研发实力上得到明显提升,公司的亚麻纱线、绢纺纱线获得驰名商标称号。利用品牌优势,吸引了大量优质客户。公司在巩固原有市场区域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市场区域,并不断提高产品品牌知名度。随着公司对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将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也在不断增强。

(3)继续坚持技术创新,稳固推进新品研发

公司继续坚持走研发创新的发展之路,通过吸收加自主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途径,不断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近年来,公司积极开发FX508、FX509、FX510等一系列产品来应对行业技术竞争压力,通过几年的市场推广,FX508作为目前的主导销售产品,与同行对比无论设计性能、定价的合理性以及运行的可靠性等方面都优于同行的水平,持续不断为用户创造价值,同时自主研发的FX510新一代智能集落亚麻细纱机的创新研发,填补了国际空白,并为未来业务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金鹰塑机先后获得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颁发的产品名称为“GEK2800W/S伺服节能大型PVC管件专用注塑机”的浙江省首台产品、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浙江省金鹰高速精密节能注塑机省级企业研究院” 等荣誉称号。金鹰塑机于报告期内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复评工作。

(4)紧绷环境安全之弦,持续推进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各类体系建设,强化安全治理水平,同时加强对环境风险的管控,

通过健全环保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加强环保培训等方式,提升环保管理水平和执行力,确保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为零的前提下,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公司自投入新能源板块以来,一直稳扎稳打。持续在工艺、技术、研发上加以突破,不断迎合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板块经营效益稳步得到提升,为公司未来推进转型升级带来积极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2022年对公司而言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多年的积累与坚持,是公司取得目前成绩的基础。公司管理层不仅看到传统产业在现代社会的需求,更感受到在这“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中国的澎湃生机,公司上下秉承奋斗者的价值使命和奉献精神,一如既往,齐心协力,补足短板,奋发向上,以良好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与信任。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5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4月4日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傅国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意见》和临2023-007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依据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案。该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意见》,其中董事薪酬情况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意见》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和临2023-008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

在上述最高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内,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所有签署的融资、授信相关合同文件均有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申请的融资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办理融资,最高额抵押、质押债权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该最高额债权限额以抵押物、质押物的评估价值和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超过该额度范围的授信及融资,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前述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傅国定、陈伟义、潘明忠、邵燕芬、陈士军、陈照龙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和临2023-009号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支付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2022年度实际审计的工作量,董事会拟支付其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10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0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意见》和临2023-010号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意见》和临2023-011号公告及《公司章程》全文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3-012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7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8,592,504.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4,718,5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2,943,708.8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47.37%。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年4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4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傅万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傅万寿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傅万寿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傅万寿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谨此向其于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陈君添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结束。

监事会审查认为,该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合法合规,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因此同意提名该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候选监事简历如下:陈君添,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高中学历,曾任公司纺机分厂质监部负责人、审计部审计员等职务。现任公司审计部审计员,拟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9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足3000万元,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加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效管控,实现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财务报告数据,公司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们事先已审议并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其中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傅国定、陈伟义、潘明忠、邵燕芬、陈士军、陈照龙应按规定需予以回避。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公司关联董事傅国定、陈伟义、潘明忠、邵燕芬、陈士军、陈照龙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2023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上述交易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在审议以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傅国定、陈伟义、潘明忠、邵燕芬、陈士军、陈照龙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监事洪东海、林如忠回避了表决。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足 3000 万元,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舟山华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

舟山华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浙江华鹰共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傅和平

经营范围:纺织钢针、尼龙针芯、纺织配件、塑料制品制造、加工。

2、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母公司浙江华鹰共创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鹰共创占54%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66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泽军

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机械配件、模具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

3、舟山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

舟山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鹰集团占30.80%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536.2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泽军

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压铸机械以及其他机械产品与配件的销售。

4、浙江舟山金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舟山金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系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占80%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泽军

主要经营范围为:精密设备及其他机械设备、模具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

5、浙江复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复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如忠

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

(二)关联公司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是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依法持续经营,均能按协议履行,能够按期交货,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签署交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定价公允、合理。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自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可替代性,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股票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1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做相应的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备注:新增第十二条后,原第十二条至第七十九条顺延为第十三条至第八十条。新增第一百三十五条后,原第一百三十五条调整为第一百三十六条,并开始顺延。

上述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2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7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7日

至2023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3年4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信息。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 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3、登记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24日上午 9:00 到中午 12:00,下午 14:00 到下午 17:00。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需在 2023 年 4 月24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至公司。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80-8021228

(3)联系人:潘海雷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敬请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5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2022 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1)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公司自2022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6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4日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密和康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