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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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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9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1.04元现金股利(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27,923.12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9,647,498.41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689,6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95,726.2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8%;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4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源环境”)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3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922,41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71.51万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6,406.6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264.8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28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264.89万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46,492.62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2、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12月。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满足结项条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0.2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银行账号:811230101120068****)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银行账号:811230101090069****)进行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保荐机构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源环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通源环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6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3966号公司2楼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7日

至2023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4月25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4月25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396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邮件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4月25日17:00前送达,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3966号通源环境

邮编:230009

电话:0551-65121503

电子邮箱:zqb_tongyuan@sina.com

联系人:吕莉莉

特此公告。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7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4月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规范公司运营,推动了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6,671,575.65元,较去年同期上升32.67%;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527,923.1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18%;实现归属于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358,191.98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1.88%。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27,923.12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9,647,498.41元。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1,689,6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95,726.2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8%;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执行情况,预计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01,834.00万元(含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及低风险业务等),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总体方向、投资总额、实现功能的前提下,优化调整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结构,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6)。

特此公告。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0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源环境”)董事会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3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922,41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71.51万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6,406.6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264.8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28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40,202,738.87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0年12月,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本报告期内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项目先前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2年12月。

2、因宿州市锦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开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资金于2021年5月7日被部分冻结,冻结金额为350万元。截至2022年5月8日,锦杰环保申请的诉前保全已经到期,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被冻结的资金已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后附的通源环境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通源环境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源环境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源环境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