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63 公司简称:禾望电气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1元(含税)。以未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1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派发现金红利27,019,733.88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0.13%。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如在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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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在全球气候变暖及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根据《中国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国将在“十四五”时期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风电及光伏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主要电力方式,将在实现碳中和的各类领域和场景中扮演关键角色。
2022年1月22日,能源局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重点任务,重点任务之一是以规模化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坚持优化新型储能建设布局,推动新型储能与电力系统各环节融合发展。在电源侧,加快推动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建设,以新型储能支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基地外送、促进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大规模海上风电开发消纳,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提升煤电等常规电源调节能力。
2022年2月10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下发。意见提出,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在农村地区优先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沼气发电等生物质能发电接入电网,电网企业等应当优先收购其发电量。鼓励利用农村地区适宜分散开发风电、光伏发电的土地,探索统一规划、分散布局、农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经营模式。
2022年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提出,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黄河上游、新疆、冀北等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2022年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即“新能源高质量发展21条”。方案锚定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提出要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2022年5月30日,财政部下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有序减量替代,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优化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推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完善支持政策,激励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增产上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电力发展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设备的节能监察,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
2022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九个国务院组成部门首次联合下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简称“规划”)。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要求,《规划》明确,到 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18%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2022年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召开。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党的二十大报告还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这标志着我国实现由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已成为必然趋势。
1、风电、光伏行业概况
风电作为应用最广泛和发展最快的新能源发电技术,已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规模化应用。在风力发电设备中,风电变流器是风力发电机组不可缺少的能量变换单元,是风电机组的关键部件之一。
太阳能是各种可再生能源中最重要、最丰富的基本能源。受益于太阳能发电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发电成本不断下降、上下游产业更加成熟、应用方式更加灵活多样等多种因素,我国的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占比逐年上升。光伏发电以其低成本、分布广、安全性高等优点,逐步成为全球最广泛应用的清洁发电方式之一。光伏逆变器作为光伏电站运转的关键设备,光伏逆变器市场的发展受整个光伏行业的影响。光伏项目建设与投资是决定光伏逆变器行业需求的重要部分,直接决定了光伏逆变器行业的市场规模。我国光伏产业总体发展情况逐渐向好,国内光伏市场稳步扩大,创新驱动效应明显。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2年中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125GW,同比增长23.8%,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62.8%;根据欧洲光伏协会数据,2022年欧盟光伏发电新增装机41.4GW,同比增长47%。风电、光伏装机增长及补贴政策驱动带来电化学储能需求快速增加,根据SNE Research统计,2022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122.2GWh,同比增长175.2%。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突破1.2亿千瓦,创历史新高,带动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2亿千瓦。2022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突破1.2亿千瓦,达到1.25亿千瓦,连续三年突破1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52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6.2%,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体。其中风电新增3763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8741万千瓦。截至2022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2亿千瓦,达到12.13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47.3%,较2021年提高2.5个百分点。其中,风电3.65亿千瓦、太阳能发电3.93亿千瓦。2022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达到1.19万亿千瓦时,较2021年增加20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8%,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接近全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022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7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1.6%,较2021年提高1.7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在保障能源供应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可再生能源竞争力不断增强。一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市场化程度高,各类市场主体多、竞争充分,创新活力强。二是技术进步推动成本大幅下降,陆上6兆瓦级、海上10兆瓦级风机已成为主流,量产单晶硅电池的平均转换效率已达到23.1%。三是光伏治沙、“农业+光伏”、可再生能源制氢等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分布式发展成为风电光伏发展主要方式,2022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5111万千瓦,占当年光伏新增装机58%以上。
(一)主要业务
禾望电气专注于电能变换领域,帮助客户实现高效、可靠、高品质的发电、用电和电能传输。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目前形成了以电力电子技术、电气传动技术、工业通信/互联技术和整机工艺/制造工艺技术为核心的技术平台。以技术平台为基础,公司根据产品类别的不同,建立了以中小功率变流器、兆瓦级低压变流器、IGCT中压变流器和级联中压变流器为核心的四大产品平台,并通过不同产品平台间的交叉与扩展,在多个应用工艺领域不断丰富产品系列,目前主要产品包括风电变流器、光伏逆变器、电气传动、储能类产品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
1、在风力发电方面,公司专注于电网适应性研究和未来新机型研发,风电机组转矩跟踪、电能质量、电网适应性、高低压穿越和海上风电等解决方案均具有较强竞争力。风能是一种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风力发电作为风能最重要的利用形式,有着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主要产品包括全功率变流器、双馈变流器、中压风电变流器、主控电气系统、变桨控制系统以及远程智能运维系统等,风电变流器是公司目前最主要的风力发电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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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产品示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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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光伏发电方面,禾望电气提供有竞争力的整体解决方案,包括集中/集散式大功率光伏发电系统和全系列组串式中小功率光伏发电系统。在集中式方案中,包括1100V系统用的500kW、630kW并网逆变器和1500V系统用的1250kW、1562.5kW、2500kW和3125kW并网逆变器,以及对应的1100V和1500V系统的直流汇流箱产品。同时提供1MW、1.25MW、1.5625MW、2MW、2.5MW、3.125MW、4MW、5MW和6.25MW的逆变箱房式、箱变一体机式的一体化解决方案组合产品。在集散式方案中,包括1100V系统用的1000kW和1250kW并网逆变器,同时提供1MW、1.25MW、2MW、2.5MW、4MW和5MW的逆变箱房式、箱变一体机式的一体化解决方案组合产品。在组串式方案中,包括户用3kW~10kW单相机型与8kW~33kW三相机型,商用36kW~125kW的三相中功率机型、大型电站用DC1500V 225kW、350kW大功率机型。同时提供对应的WiFi/4G无线模块、智能数据采集器产品,满足系统的远程监控和运维管理需求。禾望电气是国内首推集散式光伏逆变方案的光伏逆变器制造商之一,该方案将传统集中式逆变器单路MPPT(最大功率点跟踪)分散至其前端的光伏控制器,较传统的集中式逆变器方案进一步提升了发电效率。
部分产品示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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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储能领域,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共交流或共直流储能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具体包括储能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户外储能一体机、成套储能系统等产品。相关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产品已取得CGC鉴衡认证、TUV南德认证、电科院高低穿(含零穿)等多家机构的认证和测试报告。业绩涉及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和微电网等,介质包含铅酸电池、锂离子电池、超级电容、飞轮等,涵盖范围广、应用全面。
部分产品示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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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产品还包括智能电网业务、电网检测设备、风电和光伏配套产品、电能质量产品等。在电能质量改善和治理领域,禾望电气提供单机30kVar~40MVar的APF、SVG和特种电源产品,能有效稳定电网电压,降低系统损耗,具有无功功率补偿、动态谐波补偿、低电压穿越、高电压穿越、功率因数补偿等功能,已广泛运用于区域电网、风电、光伏、石化、煤炭、钢铁、油田和轨道交通等多个领域和行业;在港口码头领域,禾望电气提供100kVA~30000kVA的变频电源岸电系统,可广泛应用于大型港口、大型游轮码头以及各种专用码头的变频变压供电场合。
部分产品示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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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电气传动方面,禾望电气在强大的定制工程型风电变频器平台基础上,自主研发了HD2000系列低压工程型变频器、HD8000系列中压多电平变频器和HV500系列高性能变频器,此外,禾望电气还拥有HV350系列通用变频器,油田专用HEC系列变频器,禾望电气的工业传动产品涵盖各个功率段及多种控制方式,适用于冶金轧钢、石油石化、矿山机械、港口起重、分布式能源发电、大型试验测试平台、海洋装备、纺织、化工、水泥、市政、轨道交通等高端工业行业应用领域。
部分产品示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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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还基于已有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平台,以现有的兆瓦级低压变流器产品平台和IGCT中压变流器产品平台,不断在新的应用领域推出产品。
禾望电气产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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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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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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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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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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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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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为5,868,906,946.2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3,417,989,974.53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809,142,770.2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52%;实现利润总额296,141,523.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66,808,159.6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9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4,523,179.5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所处行业相关产品的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和市场营销。同时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37,698,916.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1元(含税)。以未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1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派发现金红利27,019,733.88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0.13%。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808,159.6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37,698,916.60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7,019,733.8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目前所处行业为新能源发电相关行业。在细分领域,公司专注于电能变换与控制领域,主营产品有风力发电产品、光伏发电产品、储能产品、SVG、电气传动产品等。随着“双碳”政策的推出,国内以风电、光伏为主的新能源发电行业持续发展,带动电能变换与控制设备需求增长。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报告测算,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30年将达25%左右,2060年将达到80%以上。
另一方面,风电、光伏发电持续追求度电成本的下降,通过更好的经济性以争取在全部能源发电中占比的快速提升,进一步促进规模的扩大和技术的进步,以此循环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从历史长期角度来看,新能源发电度电成本的降低依赖产业链众多环节的共同努力,包括公司所在电能变换与控制领域。因此,持续的资金投入、技术积累以保持行业竞争力已成为新能源发电行业内企业的必然选择。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根据全年合同及订单的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备料投产。目前,公司面临陆上风电、光伏平价上网后的产品价格下降,同时海上风电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产品功率等级迅速提升的情况,公司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应对风电变频器功率等级的提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正处于由新能源领域的电能变换向综合的电能变换领域拓展的重要发展阶段,工程传动变频器尚处于市场开拓期也需要加大资金投入以加快该产品领域的拓展,在制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产品目前所处阶段的实际情况。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9,142,770.2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808,159.62元。2023年,公司将持续加大对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和高功率等级新产品的研发投入,进一步开拓新市场、新客户,成就公司新增长。为推动公司各项战略规划落地,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需要更多资金以保障前述目标实现。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水平较低主要是结合今年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公司今年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需要储备现金主要应用于核心原材料的采购、新产品的研发、新领域的拓展。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1、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及1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待改进”,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及个人考评不达标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000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办理完成。
2、本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期权已于2021年6月25日进入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间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2年4月19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19日,上述激励对象已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为186,000股,占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6.68%,增加公司已发行股本186,000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86,000元。
3、本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期权已于2022年5月27日进入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期间为2022年5月27日至2023年4月19日,目前尚处于行权阶段。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激励对象已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为2,231,200股,占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87.09%,增加公司已发行股本2,231,200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2,231,200元。
4、本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期权已于2022年5月27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间为2022年5月27日至2023年4月23日,目前尚处于行权阶段。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激励对象已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为2,774,364股,占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70.17%,增加公司已发行股本2,774,364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2,774,364元。
5、按照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期权行权情况,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如下:
单位:万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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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订公司章程
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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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准则解释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准则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4、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5、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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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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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已购买了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4.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9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以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为计算基础,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请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6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6元,共计募集资金80,1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7,56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44.44万元,加上坐扣承销费2,600.00万元中包含的进项税147.1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862.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6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下转7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