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1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募投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营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 新募投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总部办公及运营配套建设项目,投资金额15,267.54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全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2,441.22万元及其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全部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总部办公及运营配套建设项目”。
● 项目效益情况:本项目为基建类项目,不涉及生产,不直接产生效益。
●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6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80.8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243.11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51Z0001号)。后因证券登记费减免6.40万元,实际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6.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60,249.51万元。
公司(含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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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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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证券登记费减免的6.40万元调整至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60,249.51万元。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投资进展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等因素,拟将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总部办公及运营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仍为百合股份。截至2023年3月31日,“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与“营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均未实施,公司拟将该两个募投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12,441.22万元及其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截至2023年3月31日,两个募投项目的专户余额合计为12,480.76万元,后续会因存款利息收入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变更时的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充,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0.65%,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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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金额均不含存款利息收入。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加大研发场地的投入,购置先进研发设备,引进经验丰富的研发人才扩充研发团队,建立一个资源配置更加完善的研发基地,从而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由于公司目前的办公与研发场地在同一栋楼,待总部办公及运营配套建设项目完成后,办公职能将全部迁移至总部大楼,现有的办公场地则改为研发用途,亦可满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的场地需求,后续的其他投入公司将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实施。
“营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设立威海营销总部、杭州电商服务中心、广州品牌运营中心,新增营销人员与办公设备,开展线上与线下市场推广活动。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建设了威海营销总部和上海营销中心,并利用上海营销中心取代了原计划的“杭州电商服务中心”。此外,自2020年以来,消费者对营养保健食品的了解和获取渠道发生了变化,以抖音为代表的线上销售渠道,具有线上直播、短视频推销、社交电商等多种销售模式,借助更强的互动性和趣味性,更加契合消费者的购物习惯,基于此,公司需探索更多创新的营销方式来吸引年轻的消费者,而不是仅仅依赖传统的品牌运营中心。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整合了“广州品牌运营中心”的功能,将多功能展厅打造成立体式营销载体,可满足公司未来多样化的销售模式需求,如结合项目当地丰富的旅游资源打造的“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功能,通过提供生产现场参观机会、宣传营养保健食品功效、提供免费样品和优惠活动、建立品牌形象等方式带动营养保健食品的销售。在此背景下,公司对“营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慎研究和认真评估,认为在新的销售模式下,结合线上渠道和工业旅游的消费特点,亦能实现既定的目标。
三、新项目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总部办公及运营配套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百合股份
3、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5,267.54万元,拟建设总部基地,以解决当前办公和研发场地紧缺的问题,同时还建设多功能展厅及员工公寓等配套设施,以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改善员工福利,为公司后续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项目投资计划:本项目总投资15,267.5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2,441.22万元及其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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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效益情况:本项目为基建类项目,不涉及生产,不直接产生效益。
6、项目用地情况:本项目实施地点为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成大路南、荣义路东,所涉地块正在履行土地招拍挂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取得上述地块的不动产权证。
7、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本项目备案事项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由于本项目为基建类项目,涉及污染较小,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需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及登记表的项目,不需要履行环评手续。
(二)项目必要性分析
1、项目是解决办公、研发场地不足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员工数量持续增加,现有办公场地在面积、环境上已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项目建设完成后,能有效缓解公司现阶段因为快速发展而导致办公场地紧张、拥挤的局面,为员工提供相对宽松、舒适的办公环境,可有效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
另一方面,公司现有的办公和研发在同一栋楼内共用资源,虽然方便了沟通和协作,但基于职能的需求不同,可能会互相干扰,影响工作效率。本项目完成后,办公职能将全部迁移至总部大楼,现有的办公场地则全部用于研发,让办公和研发各有独立的空间,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可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
2、项目是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巩固行业优势地位的需要
良好的品牌形象是营养保健食品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所在。本项目将配套多功能展厅,通过展示公司的历史、产品、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可以提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提高客户的认可度。
同时,多功能展厅也可以提供一个交流和互动的平台,让客户了解产品的功效、用途、制作工艺等信息,从而增强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和忠诚度。多功能展厅还可以作为公司与政府、媒体、行业协会等重要相关方交流沟通的场所,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形象和软实力,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3、项目是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增强公司销售能力的需要
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颁布《“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该规划提出推进旅游与科技、体育、工业等领域相加相融、协同发展,鼓励依托工业生产场所、生产工艺和工业遗产开展工业旅游。本项目规划的多功能展厅具备“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功能,可充分利用已有的生产要素和产业资源,通过恰当的组合改造形成新的旅游产品。
首先,借助工业旅游可以让消费者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过程和产品,了解营养保健食品对健康的重要性,从而提高消费者的健康意识;其次,通过工业旅游,消费者可以亲眼目睹公司的生产环境、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而提高对公司和其产品的信任和信誉度,增加对营养保健食品的信赖度;第三,公司可以在工业旅游中介绍营养保健食品,并向参观者展示其功效和特点,从而加强对营养保健食品的宣传和推广;最后,公司可以在工业旅游中设置营养保健食品展示区或者销售区,让消费者有机会购买到公司的营养保健食品。通过旅游业与营养保健食品行业的跨界融合、协同发展,可促进公司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和品牌知名度的提升。
4、项目是凝聚人才,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壮大的需要
受地理位置、交通等因素影响,公司所在地招聘优秀人才较为困难。为凝聚员工,本项目拟建设公寓供员工居住,此举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也可以让公司更好地管理员工并降低人员流动性,从而减少招聘和培训的成本。
同时,员工公寓建设也可以成为公司形象的一部分,体现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企业文化,可提高公司在员工和社会中的美誉度和影响力。通过该项措施,公司可以打造一个更加优质、稳定和可持续的人才生态系统,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壮大。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当地政府大力支持
本项目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积极配合公司办理项目所涉土地的招拍挂程序以及办公楼、多功能展厅、公寓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相关的手续等。同时,当地政府也鼓励大力发展健康产业,提高健康产业的质量和水平,通过积极引导和扶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加强产品研发和品牌建设,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公司前期已进行充分的论证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需要,本项目经过公司各方调研形成方案,并在公司管理层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和决策,实施该项目将得到公司各部门的全力支持和配合。同时,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公司还将成立一个由管理、财务、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人才组成的项目专项小组,以提供高效的保障和监管。
(三)项目风险提示
1、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的风险
本次新募投项目全部建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15,267.54万元,每年将新增折旧费用约600万元,由于本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在项目建成之后,公司将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2、新项目未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本次新募投项目实施前,尚需办理土地招拍挂、规划设计等审批手续,如遇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调整,土地招拍挂进度不及预期或项目审批未能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准许,新募投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或终止的风险。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审慎认真考虑募投项目实施的经济性和有效性做出的合理调整,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程序完备、合规;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2.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24.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180.8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0,243.1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2]251Z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后因证券登记费减免6.40万元,实际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6.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60,249.51万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2年1月20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及发行费用累计已投入10,298.91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298.91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583.55万元。
2022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882.46万元,在扣除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0,367.0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331.73万元,累计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0.0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余额合计为40,698.7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1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龙须岛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威海龙须岛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威海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荣成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威海荣成支行”)、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农村商业银行”)、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须岛支行(以下简称“荣成农商行龙须岛支行”)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威海龙须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590601048888888)、在青岛银行威海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32010200511056)、在浦发银行威海荣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630078801500000868)、在威海农村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570039174205988888888)、在荣成农商行龙须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600040944205999999999)。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荣成农商行龙须岛支行(银行账号:2600040944205999999999)对应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已于2022年3月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3月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荣成农商行龙须岛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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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9,876.0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2,989,095.3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全部完成置换。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差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51Z0043号)。报告认为:百合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百合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百合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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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在2022年度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拟聘任该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强,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百合股份(603102)、立中集团(300428)、中泰证券(600918)、泰德股份(83127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英航,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百合股份(603102)、隆华新材(301149)、奥福环保(688021)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翔,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曾参与过上市公司立中集团的年报审计工作,并负责多家挂牌公司的年报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雪咏,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凯莱英(002821)、赛科希德(688338)、汇通集团(60317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会计师孙翔、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雪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吴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英航2022年10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监管谈话监督管理措施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百合股份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履职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议,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27,530,583.58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6日,公司总股本64,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40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7.86%。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841,124.3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27,530,583.58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840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营养保健食品行业,随着国民对自身健康的日益关注,医养健康相关产业得到了蓬勃发展,也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件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同时,2021年山东省发布《山东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强省”建设为统领,壮大发展医养健康产业,为医养健康相关行业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上述规划政策的出台凸显了国家对维护国民健康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也体现了医养健康相关产业良好的的发展前景。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
公司专业从事营养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为国内外营养保健食品品牌运营商提供合同生产服务的同时,还积极发展自主品牌。与合同生产业务相比,公司自主品牌业务的影响力与汤臣倍健、金达威等竞争对手相比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司现阶段急需加大对自主品牌业务运营、渠道以及品牌建设方面的投入,以实现公司自主品牌业务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和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公司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强化内源积累,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以应对内外部经营挑战。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532.60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9.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84.11 万元,同比下降6.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288.15 万元,同比下降1.16%。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顺利实现,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需确保自身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也有利于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长远战略布局做出的。公司留存部分资金有利于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长期回报能力。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并主要投入到品牌建设、渠道建设和新产品的研发,以及大力拓展现有业务及拓宽新的业务渠道等。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经营计划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4月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7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荣义路2899号公司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7日
至2023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材料需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二)登记时间
2023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荣义路2899号公司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同波
联系电话:0631-7833031
传真电话:0631-7830130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荣义路2899号
邮政编码:264321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
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食品制造(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
(二)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元
■
(三)主营业务按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元
■
二、主要经销商总数变化情况
单位:个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4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新力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840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7.86%,低于30%,主要因为: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营养保健食品行业,随着国民对自身健康的日益关注,医养健康相关产业得到了蓬勃发展,也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件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同时,2021年山东省发布《山东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强省”建设为统领,壮大发展医养健康产业,为医养健康相关行业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上述规划政策的出台凸显了国家对维护国民健康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也体现了医养健康相关产业良好的的发展前景。
2、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
公司专业从事营养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为国内外营养保健食品品牌运营商提供合同生产服务的同时,还积极发展自主品牌。与合同生产业务相比,公司自主品牌业务的影响力与汤臣倍健、金达威等竞争对手相比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司现阶段急需加大对自主品牌业务运营、渠道以及品牌建设方面的投入,以实现公司自主品牌业务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和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公司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强化内源积累,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以应对内外部经营挑战。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532.60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9.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84.11万元,同比下降6.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288.15万元,同比下降1.16%。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顺利实现,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需确保自身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也有利于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长远战略布局做出的。公司留存部分资金有利于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长期回报能力。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并主要投入到品牌建设、渠道建设和新产品的研发,以及大力拓展现有业务及拓宽新的业务渠道等。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经营计划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