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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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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38 公司简称:巴比食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6日,公司总股本为250,113,7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036,4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是制造业中的C14-食品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中的食品制造业所属范围下的C1432-速冻食品制造。

2、行业发展状况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国家近年来出台了《关于推动绿色餐饮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居民生活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鼓励绿色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办公集聚区、进交通枢纽等重要场所,加快发展早餐、团餐、特色小吃等服务业态,鼓励食品工业往规模化、智能化、集约化、供给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方向发展,支持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

(2)速冻米面行业空间广阔,人均消费量提升空间巨大

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我国速冻面米制品市场规模从2017年的618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727.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5.6%,市场空间广阔。从人均消费量角度来看,相较于美、日、欧洲等发达国家,2020年我国速冻食品人均消费量仅为9公斤,不仅远低于美国和欧洲的90公斤和45公斤,也低于饮食习惯相近的日本的20公斤,提升空间巨大。

(3)早餐行业增长稳定,高频刚需高性价比的品牌消费成为主流

中国早餐市场空间巨大且增长稳定。根据英敏特数据,2019年中国早餐市场规模达1.8万亿元,2015-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1%,2020年受市场环境影响行业增速放缓,预计2020-2025年将以7.7%的复合增速持续增长,2025年可达2.6万亿元。

早餐食用高频刚需,且外食早餐成为流行趋势。根据《中国营养早餐调研报告》,81%的中国消费者已养成每日吃早餐的健康习惯,而亚太地区这一数据为63%,美国则为55%,中国人早餐的刚需属性更强。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民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消费者对于早餐快餐的获取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为从家庭制作转为到品牌早餐快餐连锁店消费,品牌早餐快餐连锁店满足了消费者安全、放心、便捷的消费需求。英敏特报告预计到2021年,在外食用早餐市场销售额将突破8,400亿元人民币,2016-2021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7.4%。

消费者偏爱高性价比的中式早餐。中式早餐是中国消费者的主要消费选择,以包子、馒头、各种粗粮点心等面食为主的包点类接受度更高。英敏特报告显示,65%的中国消费者表示更喜欢中式早餐,且70%的消费者购买早餐的花费一般在3-9元。

消费者品牌意识、健康意识增强。随着我国消费结构的持续升级,居民消费正从满足于基本的生存需求,向重视生活质量的方向快速转变,消费者更加注重品牌消费、健康消费,无品牌、产品单一、营销能力较差的作坊式门店也将逐步加盟品牌连锁企业,品牌早餐连锁化率逐渐提升,早餐连锁店消费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大。

(4)团体供餐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品牌化发展成为趋势

根据艾媒咨询数据,2016-2022年中国团餐市场规模稳步增长,由0.90万亿元增至1.98万亿元,团餐市场占餐饮市场的比例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在餐饮业受到冲击时,中国团餐产业发展势头依旧迅猛,2022年占餐饮市场的比重达45.1%。随着经济基本面稳中向好,中国团餐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大。

随着各种餐饮连锁店、便利店、各单位食堂对中式面点食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若自行制作加工中式面点食品,除需要单独的操作间外,还需要聘请有经验、有资历的面点师傅,人员成本支出也较高。而采购专业规模化公司生产的产品,不但品类齐全、加工方便,还可以根据每日预订数量,来决定次日面点的供应量,大幅减少了上述单位在餐饮方面的管理成本,也满足了消费者的选择需求。此外,在消费升级的推动下,中国团餐用户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体验,客户需求推动团餐企业向品牌化方向发展。从目前来看,团餐消费市场对中式面点速冻食品的需求快速提升,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5)家庭消费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催生C端机遇挑战

消费者用餐方式的变化,使得国内消费市场的格局被重塑,家庭消费场景的需求越来越明显。一方面,现今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宅经济”和“懒人经济”相互融合,以90后和00后为主的消费群体一边拒绝无效社交,一边越来越追求便捷,因此适用于居家消费的食品会更受他们青睐;而速冻面点食品既满足了容易烹饪的要求,又顺应了年轻人追求方便快捷的心理。另一方面,速冻面点食品依靠低温来保鲜保质,符合人们追求健康、卫生的消费观念,因而在家庭餐桌上愈加常见。此外,随着近年来消费方式的显著变化,线上外卖、第三方电商平台及线下靠近消费者生活圈的小型连锁门店购物成为消费者最重要的购物场景。公司近年推出预包装产品,通过第三方线上电商平台进行销售,进一步覆盖家庭消费场景,公司的业务发展迎来了更好的机遇和更大的空间。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创立以来,秉承品质优先的经营理念,专注于中式面点食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全方位锻造竞争力及影响力,在行业内拥有品牌、经营渠道、产品开发、质量管控、信息管理等多方面的优势,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是国内中式面点连锁企业领先品牌。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业从事中式面点食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致力于“工业化生产,全冷链配送,直营、加盟、团体供餐为一体”的经营模式,是一家“连锁门店销售为主,团体供餐销售为辅”的中式面点速冻食品制造企业。

公司以稳定的销售渠道为基础,安全可靠的产品品质为保证,强大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及数字化信息系统为支撑,打造国内中式面点连锁企业领先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可以分为面米系列产品、馅料系列产品以及外部采购系列产品,具体包括自产的包子、馒头、粗粮点心等各种单品以及丰富的馅料系列产品,外部采购系列产品包括饮品、粽子、糕点等,共计逾百余种产品,形成了“蒸制面点和馅料系列产品为主,水煮面点系列、烘烤面点系列等产品为辅”的产品矩阵。

根据产品的主要供应渠道不同,公司产品又分为连锁门店产品、To B大客户产品及To C预包装产品。公司以客户需求及不同的消费场景为导向,持续丰富加盟门店产品,同时加强大客户产品的定制化研发能力,不断丰富全渠道SKU,以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自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面粉、猪肉、食用油、蔬菜、调料、包装物等,外购食品饮品主要为搭配面点产品食用的豆浆、粽子、糕点、饮料等,原材料及外购食品饮品均为自采。为发挥规模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子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及外购食品饮品也由母公司统一采购,其余部分由各子公司自行筛选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零星采购,一方面满足了生产适合当地特色产品的需求,另一方面降低了各项综合成本。

根据不同的标的,公司采购方式分为以下几种: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比价采购、竞争性谈判与协议供货相结合、其他采购方式。

公司设立了采购管理中心负责物资采购工作,通过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建立了科学的原材料采购价格监控机制;通过建立《合格供方名单》,对供应商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提高供应商质量。公司与行业各细分品类的优质供应商之间形成了稳定长期的业务伙伴关系。

公司根据当期的库存量、订货量、生产计划、原材料及产品保质期等因素制定采购计划,防范物资短缺或过剩的风险;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规定》《供应商管理规范》《采购溯源管理规范》《存货管理规定》《财务付款及报销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采购计划制定、供应商选择及日常管理、采购决策、验收入库、付款及各环节的授权审批等关键环节制定了严格的控制程序;与供应商签订《反商业贿赂协议》;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改进,确保物资采购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采购相关执行人要做好采购业务各环节的记录,通过信息化管理,确保采购过程的可追溯性。

上述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库存安全合理及物资采购品质,减少了供应商欺诈和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大大提升了公司整体的采购水平,确保了公司各项生产的顺利进行。

2、生产模式

公司面米系列产品、馅料系列产品等采取自主生产模式。公司已在全国布局建设了上海、广州、天津、武汉、南京5个工厂,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在东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于当地进行产能布局,东莞工厂预计2023年第三季度投放产能;公司武汉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一期)于2022年10月正式启动,预计2024年末投放产能;公司上海智能制造及功能性面食国际研发中心项目于2022年12月正式启动,预计2025年投放产能。公司业务范围覆盖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经济圈及华中地区。公司产品因时、因地进行本地化研发及生产,以满足各地区市场需求。

公司建立了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及供应链体系,以销定产,各连锁门店在每日指定时间前向公司发送次日产品订单,团餐客户按合同约定时间向公司下订单,各生产基地根据库存及订单数量确定生产计划,按需生产,质量安全部对产品的制造过程、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健康、新鲜的产品品质。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特许加盟为主,直营门店、团餐销售为辅,同时开展第三方电商平台等线上销售的全渠道销售模式,全方位、多场景触达消费者。

(1)特许加盟销售

特许加盟是指公司与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授权加盟商开设加盟门店,在规定区域内使用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经营技术、食品安全标准,在统一形象下销售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公司加盟商主要为个人加盟商,自主负责会计核算和税费缴纳。加盟商拥有对加盟门店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具体经营方面接受公司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公司对加盟门店采取10天信用期或即时结算的结算制度。

公司将面点成品产品、馅料、外购成品销售给加盟商,加盟商直接将从公司购买的成品或利用从公司购买的馅料加工成符合要求的成品后再销售给终端客户。

公司本着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对加盟商进行全方位的服务,包括开业前协助加盟门店选址、装修、办证;开业时,公司对加盟店进行技术辅导,营销策划,物料统一供应;开业后公司对加盟店定期培训,督导管理,物流配送等,与加盟商结成命运共同体,不断服务好加盟商,扩大品牌影响力。

公司有完善的加盟连锁管理体系,制定了《门店营运手册》=《营运收费管理规定》《门店营运管理违规处罚规定》等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加盟门店日常营运过程中全面执行公司营运标准。

(2)直营门店销售

直营门店由公司投资设立,公司对各直营门店拥有控制权,统一财务核算,享有门店产生的利润,并承担门店发生的一切费用开支。公司通过直营门店将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公司对直营门店采用“直营管理部、区域主管、门店”三级管理模式,直营管理部负责各直营店的日常经营管理、每个区域主管管理若干家门店。门店实行店长负责制,店长在区域主管及直营管理部负责人的指导协调下具体负责所属门店的日常运营工作。

(3)团餐销售

团餐销售模式的目标客户场景主要是除门店业务以外能触达消费者的出餐渠道,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商家、便利商超以及居家消费场景等。具体又分为团餐客户、食材供应链客户、便利连锁客户、餐饮连锁客户、新零售平台客户等。公司设有大客户事业部,负责团餐客户开发与维护。公司通过在管理体系、人员组织、产品研发、生产物流等方面的优势,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研发及生产,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团餐客户中包括少量经销商客户,通过经销商销售渠道的补充,使得公司的销售网络进一步延伸、公司产品的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对经销商销售产品为买断模式。同时,积极开展新零售平台等线上销售渠道,力求全方位、多场景触达消费者。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5亿元,同比增长10.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亿元,同比减少29.1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5亿元,同比增长21.3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6.76亿元,同比增长5.6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66亿元,同比增长8.2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4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3月27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会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7,924,546.27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19,792,454.63元,加上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770,276,301.29元,扣除2021年度现金分红64,480,000元,2022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883,928,392.93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2年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6日公司总股本250,113,75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036,400.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00%。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会平先生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薪酬相关内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5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6日,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7日通过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较为全面的反映了公司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作出的结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且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考核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6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7,924,546.27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19,792,454.63元,加上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770,276,301.29元,扣除2021年度现金分红64,480,000元,2022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883,928,392.93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2年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6日公司总股本250,113,75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036,400.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00%。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平衡日常经营及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且本着积极回报股东,利益共享的原则,公司拟定2022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较2021年度大幅提高了现金分红水平。该方案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1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日常经营业务相关,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加盟店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等。因关联交易而产生的营业收入,对本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会平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出于正常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属于正常交易行为;交易定价依据公司与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同类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合理,符合互惠互利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利益;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以上交易行为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陈昌琴女士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陈昌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会平的哥哥刘会发的配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条规定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2、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截至目前执行情况良好。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陈昌琴女士控制的门店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其销售价格及收费标准参照公司统一的加盟政策,与其他加盟门店无重大差异,价格公允。相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加盟店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等;因关联交易而产生的营业收入,对本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9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委托理财种类: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最高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本次授权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产生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列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投资收益”列示,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暂时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且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7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2022年年度营业收入为1,525,141,412.03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523,883,991.40元,占营业收入99.92%;其他业务收入为1,257,420.63元,占营业收入0.08%。

一、营业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营业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家

五、报告期加盟门店变动情况

单位:家

注:

1、公司2021年启动华中区域品牌并购项目拓展巴比品牌门店,华中区域门店除包含巴比品牌门店外,还包括并购方式合并的“好礼客”“早宜点”品牌门店;

2、上述并购项目于2022年3月31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合并及新增华中区域巴比品牌门店数合计380家,其中2022年新开210家。

六、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2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已于2023年3月6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24,800万股变更为25,011.375万股,注册资本由24,800万元变更为25,011.37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0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修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具体如下: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解释第15号所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解释第15号所称“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指评估该固定资产的技术和物理性能是否达到生产产品、提供服务、对外出租或用于管理等标准的活动,不包括评估固定资产的财务业绩。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解释第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下转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