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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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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3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向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毛钢烈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陈英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其中5%以下股东不包括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和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祝雪琪、黄润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