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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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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3-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20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的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2年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727.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金额为负数表示当期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大于计提金额。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对2022年各类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值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2年公司转回应收账款减值准备金额为116.46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金额为55.80万元。

2、存货减值

公司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成本,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2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688.05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

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列作减值准备。2022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100.34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727.73万元,其中,本期汇率变动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异87.75万元,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为减少利润2,639.98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6日

至2023年6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23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另行刊载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依顿投资有限公司须对议案6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 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6月1日- 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依顿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 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88号依顿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528445

电 话:0760-22813684

传 真:0760-85401052

联 系 人:何 刚 、朱洪婷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