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新材应用中心办公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捷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10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10均对中小投资投票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此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未参与投票,代表股份为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雅雄、夏英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