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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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昝荣师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孙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张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管及总法律顾问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股票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5)发行数量;(6)限售期;(7)股票上市地点;(8)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审议通过了关于《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本次会议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本次会议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依伦、刘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4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