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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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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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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印报市场萎缩,产能严重过剩,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印报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之高斯纽斯兰75高速无轴胶印轮转机于2017年闲置。2017年12月20日、2019年10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设备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12月、2019年11月两次通过南方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上述机器设备,直到2020年11月26日评估报告到期,均没有征集到有效受让方而撤销挂牌。后经专家鉴定,建议对该机器设备作报废处理。2021年6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拟报废处置的议案》,同意公司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公司拟报废处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印报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之高斯纽斯兰75高速无轴胶印轮转机,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于2021年6月9日公告,并经公司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9月7日,“印报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之高斯纽斯兰75高速无轴胶印轮转机车头2座和纸架6个以评估价人民币48.24万元签约转让、高斯纽斯兰75高速无轴胶印轮转机印报机印刷单元4座、其他辅助设备和备件以评估价人民币60.71万元签约转让。截至2021年9月,上述机器设备转让款项合计108.95万元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商业印刷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内容是增购商业印刷的设备及配套。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0万元。该项目已在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备案项目编号为06011123111001002。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开始投入。

近年来公司虽然保持了商业印刷业务的市场规模,但却面临现有商印设备难以满足印刷业务重心向图书印刷转移的发展需要、设备老化、产能不足、成本升高等问题。针对此情况,公司根据未来市场需求增长趋势以及公司战略规划,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重新论证。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4日和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商业印刷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商印设备升级项目”,投入金额3,790万元引进生产设备,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9,946.84万元(含利息收入,截至2022年9月30日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剩余募集资金20,170.05万元(含利息收入)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增加连锁经营网点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内容是拟在三年内在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开设100间面积约50-100平方米的连锁经营网点,用于书刊销售、广告代理与发布。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该项目已在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备案项目编号为06010465441000979。

公司在2008年初开始投入增加连锁经营网点技术改造项目,对书报刊销售网点进行了扩张,但书报刊网点经营效果不理想。因此,公司暂停了对该项目的投入,并结束了部分销售网点的经营。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增加连锁经营网点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0.97 万元。

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增加连锁经营网点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1,465.34万元(含利息收入,截至2022年9月30日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剩余募集资金11,510.54万元(含利息收入)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没有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本公司2007年12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用募集资金9,021.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印报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7年羊专审字第12013 号《关于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审核。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2008年1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不超过4,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08年2月1日起到2008年7月31日止。本公司已于2008年7月18日,将该项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印报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08年9月完工投产运行,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已无结余金额。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08年7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1,58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永久使用。截至2008年12月31日,相关流动资金已补充完毕。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2年8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广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产品的购买行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商印设备升级项目资金3,800.25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商业印刷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商印设备升级项目”,投入金额3,790万元引进生产设备,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9,946.84万元(含利息收入,截至2022年9月30日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商业印刷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实际剩余募集资金20,170.05万元(含利息收入)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商印设备升级项目尚未开始投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八日

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3-007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与会议资料于2023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11:30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支南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就2022年工作情况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有关会议及决议情况如下: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事项:(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8)《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10)《关于公司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2)《关于公司核销已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事项:(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事项:(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

项:(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

7.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

项:(1)《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

项:(1)《关于公司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2)《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分别参加了公司3次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10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随着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公

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2年度财务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真履行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关联交易依据公

平、公正、合理原则和市场规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做出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按照有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4.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截至

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写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公司应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内控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科学合理管控运营风险,切实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建议董事会和管理层合理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监事会主席孙支南先生、监事曹苏宁先生因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方任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分子公司

使用总额不超过2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公司须按照已建立的《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已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核销固定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核销已处置部分固定资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3-013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分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9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员办理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定义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及分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目的,对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及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在合理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的投资行为。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和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9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范围

1.银行(或其理财子公司)“自主发行、自主管理”的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的理财产品。

2.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质押式报价回购产品、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的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

3.基金、信托、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每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年,委托理财的购买行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进行委托理财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市场风险;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市场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在选择投资时机和投资品种时,公司理财业务部门负责编制理财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必要时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提交公司理财决策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理财台账,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询价专员、投资专员、审批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

(二)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或利息,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提供该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审议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分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29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员办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投资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审批流程和权限,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分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公司须按照已建立的《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因此,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 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一)该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3-015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强先生,独立董事范海峰先生,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刘晓梅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献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意见、提升交流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0日下午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ycm2181@gdgzrb.com。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3-006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与会议资料于2023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10:30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九人,实际参会董事九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23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吴宇女士、叶韵女士因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方任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1,161,058,1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7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吴宇女士、叶韵女士因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方任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变更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了《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9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员办理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已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四项机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168,466.44元,累计折旧合计109,028.88元,已计提资产减值58,908.40元,处置时净值529.16元(不含税),处置收入4541.11元(不含税),核销资产增加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4011.95元(不含税)。因此,本次已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核销事项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均无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本次核销不涉及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关于公司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