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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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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701,487,047.40元 (最终派送金额以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计算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电力行业发展情况

2022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增速同比回落6.7个百分点,主要受2021年同期高基数及极端高温天气等因素影响。截至2022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2.7亿千瓦,同比增长13.8%,占总装机容量的49.6%,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电力延续绿色低碳转型趋势。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3,687小时,同比降低130小时,其中水电3,412小时,为2014年以来年度最低,同比降低194小时。

(2)煤炭行业发展情况

2022年,全国煤炭消费量约30.3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4%,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2%。2022年,国内动力煤价格自2021年10月份高位回落后维持区间震荡走势,年度均价较2021年进一步上移,再度刷新了年度现货均价的最高历史纪录,2022年1-10月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沿海指数)综合价5,500大卡规格品均价883.4元/吨,市场交易价5,500大卡规格品均价1,256.2元/吨。

(3)天然气行业发展情况

2022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663亿立方米,同比下降1.7%,多年来首次负增长,主要受经济下滑及高气价影响。2022年,国内天然气产量2,17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4%,已连续多年增产超过100亿立方米。2022年,进口天然气10,925万吨,同比下降9.9%, LNG进口近7年以来首次同比下滑,主要受高气价及国内需求放缓影响。2022年,受国际市场影响,国内LNG价格总体上涨,价格创近三年最高。全国LNG均价为6,468.80元/吨,较2021年上涨31.6%。其中年内最高点8,605.60元/吨。

(4)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2022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3,763万千瓦,同比下降21.0%。截至2022年底,风电累计装机3.65亿千瓦,同比增长11.2%,其中,陆上风电3.35亿千瓦、海上风电0.3亿千瓦。2022年,风电利用小时数2,221小时,同比降低9小时;风电利用率为96.8%,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2022年,风电投资1,960亿元,同比减少24.3%。

2022年,全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8,741万千瓦,同比增长60.3%。截至2022年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3.93亿千瓦,同比增长28.1%,增速比上年高7.2个百分点。2022年,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1,337小时,同比提高56小时;光伏利用率为98.3%,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2022年,光伏发电投资2,772亿元,同比上升221.8%,创历史新高。

公司从事绿色低碳综合智慧能源、节能、环保、能源金融等业务投资开发和经营,为广大客户提供电力、煤炭、天然气、蒸汽、成品油等能源产品,同时提供天然气、煤炭和油品装卸、运输和储存服务。金融业务主要为能源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实现产融结合。公司深耕华南,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业务辐射全国,稳步发展海外,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追求创新突破。

生产运营:公司电力、蒸汽主要通过所属火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设备和光伏发电设备生产。

采购模式:公司天然气、煤炭和成品油等通过外部采购,与国内外知名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销售模式:公司电力主要通过南方电网销售给终端用户,积极推进发售一体运营模式,销售业绩逐年提高;天然气、煤炭、成品油、蒸汽等通过自有管网、销售平台及运输、批发、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等销售给终端用户,销售范围不断拓展。

产融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融资渠道丰富。充分发挥财务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专业的金融服务优势,围绕主业实现“产融”紧密结合,促进公司资源整合和产业协同发展,为公司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公司是广东省重要的综合能源企业之一,业务范围涵盖电、气、煤、油、运等能源多领域,业务拓展到国内21个省市,外延至9个国家地区,已形成产、购、销、储、运、用的煤电、气电等综合能源产业链。公司火力发电厂集中在粤港澳大湾区电力负荷中心,是华南地区大型发电企业之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火力发电可控装机容量为403.45万千瓦;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可控风力及光伏发电装机规模为237万千瓦,在广东省新能源企业中位居前列;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是广州市城市燃气高压管网建设和天然气购销唯一主体,拥有基本覆盖广州市全区域的高、中压管网,统筹全市高压管网建设和上游气源购销;控股子公司珠电燃料公司是广东省最大的市场煤供应商之一,在珠三角地区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保持第一,已形成全国性营销网络,并建立了海外资源与销售渠道;控股子公司发展碧辟公司拥有67万立方米大型油库及配套8万吨级石油化工专业码头,管理规范、安全可靠,是华南地区油品仓储行业的标杆和典范,成为华南地区甲醇集散中心,是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油库;建成广州市危险物品卸载(仓储)南沙基地。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取得控制权。此合并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追溯调整2022年度第一季度到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数据。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统筹安全和发展,全力应对能源价格高位波动带来的冲击与挑战,综合实力、经营绩效、发展质效、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绿色低碳综合智慧能源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取得了好于预期、跑赢大势的业绩,多项重要经营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1)提“自转”强“公转”,延链强链促发展

2022年,公司从“十四五”战略规划着眼,从全面预算管理和年度事业计划推进入手,克服了煤炭、天然气量紧价高、价格严重倒挂等不利因素,以转型升级、精益管理、改革创新持续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了业务突围、业态优化、业绩突破。

公司服务国家战略,抢抓“双碳”机遇,聚焦主责主业,加快转型升级,持续提质增效,强化产业协同,“自转”能力加速提升。当好“能源基石”,扩大有效投资,助力乡村振兴,“公转”作用充分发挥。在延链强链补链上下足功夫,实现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电力、煤炭、燃气、新能源、能源金融的综合能源全产业链互补优势凸显,各业务归母净利润均实现盈利,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升,交出经营业绩逆势增长的亮丽答卷;管理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强化,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新的成效。

(2)降碳增绿添智慧,构筑能源新格局

1)全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促进内部竞合,明确顶层规划设计和重点工作任务,创新组织管理体系,完善人力资源布局,有效激励调动全员积极性,加快全国布局,新能源业务拓展至全国11个省市,多个区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了业务规模和资源储备再上新台阶,为后续跨越式发展积蓄了强劲动能。加强外部协作,服务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推动梅州蕉岭光伏小镇示范项目开工建设,打造产业发展带动乡村振兴新样本;融入区域发展战略,与湛江等4 个市及广州市8 个区开展战略合作,促成广州首个地面大型光伏项目花都炭步渔光互补100MW光伏项目,台山光伏电站氢能示范项目投产;加强国资国企协同,发挥新能源“链主”企业头雁作用,构建广州市国资系统新能源产业联盟;深化产业链相关企业合作,与国内锂电池头部企业合作建设光伏项目,与光伏、风电装备龙头企业,电解液龙头企业,发电设备制造骨干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努力补强产业链中上游短板。加快资本运作,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基金,促进“十四五”规划目标实现。

2)加速打造综合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充分发挥综合能源链主企业作用,与区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综合运用“光储微网”一体化绿电项目,打造广州国际金融城绿色低碳示范区;推进明珠能源站、健康城能源站等项目建设,促进园区能源高效利用;推进广州北站商务区、聚龙湾、琶洲综合能源项目等一批综合能源项目前期工作。

(3)强化精益固根基,夯实发展基本盘

1)电力业务

电力集团保持机组高效运行、应发尽发,煤电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作用不断凸显。充分发挥发售一体模式优势,售电平均价格超过市场均价,广东电力市场签约代理合同电量约57亿千瓦时,各项交易指标优于市场平均水平,实现电力市场交易增效增益。推动电力科技公司市场化改革,加快“走出去”。严控检修费用,开展精益运维,强化采购掺烧管理,提高机组运行经济性,全面推行煤热、气热价格联动市场机制。报告期内,合并口径火力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167.32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57.5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00%和11.16%。

2)能源物流业务

能源物流集团面对煤炭供需紧张形势,加大煤炭资源筹措力度,提升煤炭供给保障能力,报告期内完成市场煤销售量3,058万吨,同比增长15.06%。珠电燃料公司被纳入首批国家电煤重点保供贸易企业名单,能源物流集团成为广东省最大的煤炭储备基地之一。煤炭销售区域拓展至全国18个省市,华南区域刷新单月销售记录,西南区域年销量突破200万吨,华北、华东区域销售量均同比增长10%以上。全面布局煤炭中转基地,场地交货量再创新高。提高港口装卸作业水平,创7万吨级单船卸煤效率历史新高。提升油库租赁服务水平,完成油库租赁量418万立方米,租赁率高于所在区域同行业水平。科学部署航线运力,降低产业链各环节成本。

3)燃气业务

燃气集团积极应对国际天然气市场剧烈波动、供需形势持续偏紧的“量紧价高”新态势,多渠道筹措气源,在原有渠道基础上,与中海油签署5年期长协合同、与中石化签署年度合同。海外气源自主采购能力明显提升,与MPL公司、中化国际等共签署超过200万吨/年的LNG长期购销协议。加大用户开发力度,扩大供气规模,燃气用户超过220 万户,新增点火居民用户近13万户,非居民用户超2,300户。智慧燃气加速发展,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全市累计投放量超过175万台。抓紧推进建设广州南沙应急调峰站及配套码头、广州高压管线四期工程、珠海金湾天然气接收站二期等天然气项目。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涵盖上游气源、LNG码头、接收站、高压管线、城市燃气、燃气电厂完整的气电产业链,竞争实力将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销售天然气20.35亿立方米,同比减少1.86%。

4)新能源业务

新能源公司加强场站基础管理,提升设备利用率。全面落实标准化建设,4个光伏电站获评中电联4A级电站荣誉称号,6个光伏电站获评广东省标杆电站评选五星级电站称号。累计并网风电、光伏电站超过70个,可控装机容量237万千瓦,同比增长33%,已投产充电桩项目45个、规模26.3MW,同比增长21%。深化设备材料供应商合作,完善组件采购价格调整机制,有效控制采购成本。积极引进辅助交易系统,提升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水平和效益。报告期内完成发电量33.80亿千瓦时,售电量33.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82%和21.74%。

5)能源金融业务

财务公司发挥金融平台优势,稳步开展结算、信贷和资金等业务,日均存贷比超过65%。拓展保函、票据、证券投资等金融服务,满足成员单位多元化资金需求。融资租赁公司围绕能源主业和新能源战略方向,稳妥开拓业务,为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公司成功发行公司债券2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30亿元,票面利率为当期同类型同期限结构较优水平,优化了债务结构,降低了融资成本。荣获穆迪A3国际信用评级,为全国首家获得类主权A区间评级的非省属地方能源企业。

(4)加大投资促转型,打造产业多链条

公司积极扩大投资规模,加快建设强功能、惠民生、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全年完成投资78.9亿元,同比增长66%。11个市重点项目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完成投资30亿元。

(5)多元发展提效益,创新迈出新步伐

电力集团拓展新能源业务,锁定甘肃、新疆等地风电项目,实现西北区域“零”的突破。探索储能应用场景,推进电源侧及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完成旺隆热电公司、新塘水务公司100%股权收购,为旺隆气电替代项目开工打下基础。完成深圳光明电力公司35%股权收购,积极参与红海湾电厂、靖海电厂二期项目投资。金融城综合能源项目取得西部冷站土地划拨,交通枢纽冷站开工建设,获得金融城东、西、北全域开发权。能源物流集团首次进军韩国、印度市场,海外贸易发展到9个国家和地区,全年直接进口煤炭396万吨,同比增长32%。推动香港公司开展海外煤炭业务,进一步拓宽进口煤资源渠道。危化品仓储业务获批经营品种增至458个,谋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危化品供应链高质量发展中心。获颁广州市首批保税船供油经营资质。燃气集团推进区域管网联通合作,博罗管网互联互通正式通气,佛山南海燃气互联互通签署长协框架协议。启动广州市城燃市场整合,实现控股花都昆仑公司;继续推进构建“一城一企一网”供气格局。积极拓展粤西业务,推进粤西(茂名)LNG接收站项目核准工作。打造“广燃优选”新载体,积极拓展增值服务。新能源公司探索“新能源+”产业融合发展模式,积极布局储能、氢能领域。大悟县抽水蓄能项目已列入国家规划储备项目。开拓绿电交易业务,搭建绿电智慧交易平台。财务公司首次开展绿色票据及电子商业汇票再贴现业务,成功引入低成本资金,产融协同效益有效提升。创新资本运作模式,设立低碳产业基金,进一步拓宽新能源项目开发渠道。

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塑造价值链。组织实施研发创新项目380余项,重点推进可燃冰储运、储能、氢能、数字化等技术研发及试验论证。牵头申报广州市重大科技专项“可燃冰开采气体的高效储运关键技术研究”,参与建设的“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正式揭牌。智能电力系统研发再加强,新能源公司风光储41个场站接入集控平台视频系统,与中国电科院合作推进电力技术创新。完成与智慧燃气系统对接,建立智慧燃气试点。累计有效专利651项,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7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4家、研发平台8个,市级企业研发机构5个。

(6)统筹安全与发展,高质量发展稳根基

安全生产总体状况良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现连续安全生产5,307天。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常态化推进安全风险动态辨识和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成效显著。在建项目和重大危险源安全平稳可控,应急响应机制系统性完善,环保设施运行稳定。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提升品牌价值。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投资、财务、信用、法律等风险控制良好。主动识别合规风险,建立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运行保障机制,促进合规管理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精准防范经营风险,落实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大监督平台”建设,构建全流程闭环监督体系。完成“一企一屏”展示窗口试点上线及系统接入,启动数字化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平台搭建工作。纵深推进人才强企战略,落实落细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推进薪酬市场化、奖金绩效化、考核维度化。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3-018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3年4月6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张龙董事委托李光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3,857,708.39元,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7,058,163,835.70元及本年其他综合收益结转未分配利润7,010,858.99元,在扣除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21年度现金红利350,743,520.36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68,288,882.72元。公司拟以3,507,435,237股(2022年末总股本3,544,055,525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36,620,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2.0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701,487,047.40元 (最终派送金额以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计算为准)。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23年度。

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关于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2023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为:营业总收入516.20亿元,火力发电上网电量181.79亿千瓦时,风电、光伏发电售电量合计60.78亿千瓦时,燃气销售量28.49亿立方米,市场煤销售量3,430万吨。

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

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根据实际工作量,公司2022年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68.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

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有价证券投资业务额度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按照广东银保监局的批复开展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类)业务,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杜绝投机行为。

2.同意财务公司2023年度有价证券投资总规模为投资余额不高于8.5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8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3-020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068,288,882.7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户除外)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44,055,525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

专户的股份36,620,2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1,487,047.4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1.8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会议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平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平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8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3-022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3年4月6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张龙董事委托李光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立信广东分所承办。立信广东分所成立于2011年6月7日,系立信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11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581859795Y,已取得广东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64401)。立信广东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按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曦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司徒慧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建民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人民币268.3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人民币2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93.30万元(含税),较上年度略有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根据实际工作量,公司2022年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68.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费用合理。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8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3-019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6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罗志刚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

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平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8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3-021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5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817,858,967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3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258,833,15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533,646.1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人民币5,238,299,511.6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12月16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ZC10485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260,713,821.60元(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67,576,651.54元)。

2021年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0,000,000.00元,2022年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55,162,341.5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45,162,341.56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24,344,371.16元;非公开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接使用2,020,817,970.4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55,162,341.56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24,344,371.16元,非公开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接使用1,330,817,970.40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24,344,371.16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56,401.8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立信会计师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003号)。上述事项已于2022年3月20日实施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

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广州发展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广州发展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广州发展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5,238,299,511.62元。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以及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两部分。

注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等5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处于在建状态,故无法测算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在上表中填列为“不适用”。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98 公司简称:广州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