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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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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1版)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各项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己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规定的行权期内办理行权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第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注销数量:股票期权26.732万份

● 注销原因

鉴于:

1、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考核中,15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良好,可行权系数为80%,6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行权系数为0%;

2、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考核中,3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良好,可行权系数为80%;

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3.50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228万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26.732万份股票期权。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2021 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43万股限制性股票、466.2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5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5万份股票期权。

6、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0 月 8 日为授予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8.83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90万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份调整为18.26077元/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074元/份调整为32.91037元/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52元/份调整为35.35637元/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9.1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3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2年7月18日,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锁期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

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结束,新增非限售流通股1,292,700 股。

9、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9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2年2月9日起至2022年2月18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2月22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2年4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5、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和2022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132万份股票期权和10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3年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2023年2月8日为授予日,以19.14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10名激励对象27万股限制性股票,以38.27元/股的行权价格授予15名激励对象33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二)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或解除限售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

鉴于:

1、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考核中,15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良好,可行权系数为80%,6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行权系数为0%;

2、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考核中,3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良好,可行权系数为80%;

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3.50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228万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26.732万份股票期权。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工作勤勉尽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注销工作的后续计划安排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等相关规定,办理注销股份等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影响及激励对象离职拟注销部分已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各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确定符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已就本次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注销的程序、数量及注销日期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本次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公司本次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公告、办理注销登记等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4日

至2023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相关公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3、 集中登记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证券部。

登记邮箱:dong_ban@pncs.cn (邮件登记请发送登记文件扫描件)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及股东代表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80238290

邮箱:dong_ban@pncs.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 170 号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04-08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23年3月2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蒋渊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蒋渊、赵浩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

14、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2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年度报告相关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衔接配合2023年2月17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正式发布实施,公司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和条件,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仍然符合现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条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规则的相关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方案的表述作相应修改,此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名称根据备案最终名称进行调整。修订情况如下:

1、将原引用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修改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2、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将原表述的“非公开发行”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3、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将原表述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核准批文/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等修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名称根据备案最终名称进行调整,“单片湿法工艺模块、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修改为“单片湿法工艺模组、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至纯北方半导体研发生产中心项目”修改为“至纯湿法清洗设备及高纯工艺设备北方产业基地项目”。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按照如下约定进行调整:

假设调整前的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P1,则:

①派息:P1=P0-D

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送股票红利:P1=P0÷(1+N)

③上述事项同时进行:P1=(P0-D)÷(1+N)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市场询价方式确定。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321,079,574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96,323,872股(含本数),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上市公司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上市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18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在本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并编制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测算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即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以及财务状况,决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修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4、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5、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6、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相关协议及文件,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9、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则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决定暂停、中止、延期或终止本次发行,撤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就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充分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3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将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0.4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与102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60万份股票期权与82万份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40万份股票期权与20万份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2、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6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发布的《至纯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048)。

3、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公布的《至纯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8月30日。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至纯科技关于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5、2019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授予限制性股票20万股,授予价格为16.58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6.494元/股);授予股票期权40万份,行权价格为33.16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3.07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发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7、2020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二期股权激励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第二期股权激励51名激励对象共计24.52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述股份于2020年9月28日解锁并上市流通。

8、2020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9、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56 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51元/份调整为18.4244元/份。公司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合计40.20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10、2021年6月21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结束,新增非限售流通股402,000股。

11、2021年7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6名激励对象共计1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7月23日上市流通。

12、2021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51名激励对象共计24.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于2021年9月27日上市流通。

13、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16363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074元/股调整为32.91037元/股,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股调整为18.26077元/股。

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合计37.8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合计17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14、2022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6名激励对象共计10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于2022年8月5日上市流通。

15、2022年9月29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结束,新增非限售流通股5,480,000股。

16、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1名激励对象共计32.7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0月21日解锁上市流通。

17、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合计17万份股票期权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二)第二期股票期权的历次授予情况。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8万份,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160万份调整为152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由22人调整为21人。

2019年9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 152万份,授予人数21人,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18.51元/份。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8.4244元/份。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份调整为18.26077元/份。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56 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51元/份调整为18.4244元/份,且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18名激励对象于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1日完成本次行权,合计40.2万股。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17名激励对象于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1日完成行权,合计37.8万股,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13名激励对象于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12月19日完成本次行权,合计17万股。

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1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本次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

二、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9月26日。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间隔18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间隔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本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40%。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19年8月30日

(二)行权数量:50.4万份

(三)行权人数:17人

(四)行权价格:18.26077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次可行权情况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 2021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股权激励成本计入管理费用。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各项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己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人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20,000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的30%办理解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2021 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43万股限制性股票、466.2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5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5万份股票期权。

6、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0 月 8 日为授予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8.83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90万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份调整为18.26077元/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074元/份调整为32.91037元/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52元/份调整为35.35637元/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9.1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3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2年7月18日,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锁期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

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结束,新增非限售流通股1,292,700 股。

9、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第三期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第三期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锁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共计12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7月18日上市流通。

本次解锁为第三期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截至目前,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存在因分红、送股、转股等导致解锁股票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二、第三期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说明

1、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依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该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

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本次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为“优秀”,因此没有出现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形。

三、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人数为2人,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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