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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提请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已达到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经考核符合个人层面的解锁条件,因此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满足,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第三期股权激励的2名激励对象共计1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鉴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公司监事会同意对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共计1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七、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锁的各项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己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锁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计算,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蒋渊女士、赵浩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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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2年年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关联人开展业务合作,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测算,但由于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了一定差异,上述2022年度实际发生额已经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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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QPC Laser Inc.
QPC Laser Inc.为境外公司,由Light Plus LLc持股70%股权,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为1000万股,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及激光器件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Light Plus LLc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由公司董事赵浩先生持股100%,构成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00万美元,负债总额1,430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650万美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0万美元,净利润为140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平湖波科激光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赵浩
注册资本:828.0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日
注册地址:平湖经济开发区新兴一路725号2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学仪器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赵浩先生直接持有平湖波科激光有限公司股权30.1869%;通过上海合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复”)及其他企业间接持有共计32.9049%股权,合计持有63.0918%,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685.15万元,负债总额4,720.5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720.5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12.68万元,净利润为-265.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平湖科谱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许明
注册资本:1176.4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一路669号内一楼10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赵浩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任平湖科谱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36.82万元,负债总额2,218.1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18.1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6.61万元,净利润为-1,394.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上海江尚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盛云
注册资本:16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戊楼4123室
经营范围:商务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物业管理,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江尚实业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陈盛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渊女士的配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14.63元,负债总额147.8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7.8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0.15万元,净利润为-106.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以及接受、提供劳务服务、租赁办公场地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59人,注册会计师共3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4,763.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075.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476.3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5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370.80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至纯科技同行业客户共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7次(涉及24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孙红艳,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3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明珠,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卞文漪,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2家。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红艳、郑明珠,质量控制负责人卞文漪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 独立性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红艳、郑明珠,质量控制负责人卞文漪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该项费用系基于众华提供审计服务所投入的专业服务,综合考虑项目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协商确定。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1.3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4.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6.50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2023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 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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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改外,其他内容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纯集成”“系统集成”)、珐成制药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珐成制药”) 、上海波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汇信息”) 、至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至纯”) 、合肥至汇半导体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汇半导体”)、广州市浩鑫洁净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浩鑫”)、上海至纯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纯半导体”)、上海至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纯精密”)、上海至嘉半导体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嘉半导体”)、上海砺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砺致科技”)、江苏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系统集成”)、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汇科技”)、天津波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波汇光电”)、江苏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启微”)、合肥至微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至微半导体”)、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微科技”)
●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2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40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余额为158,775万元。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55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至纯科技”)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70亿元,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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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波汇软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波汇软件有限公司;“NFX Systems Inc”为公司控股的加拿大子公司。
2022年度综合授信总额为677,495.7717万元,在年度预计授信总金额的范围内。
二、2023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
为保证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2023年度预计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此金额为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予公司总的融资最高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融资金额。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抵押贷款、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汇票承兑、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子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26.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28.5亿元。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自有房产及土地抵押等资产进行融资业务。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的变化,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并调剂具体的融资担保事宜。调剂方式为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被担保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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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及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文件。以上事项有效期为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该事项董事会决议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8,7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5.6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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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编制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赵浩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5号)批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20,985,844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20.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29,999,943.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18,517,624.25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9)第388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与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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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020年11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0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8,005,377股新股,截至2020年12月23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749,661股,发行价格28.79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4,712,740.19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0,184,669.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4,528,070.70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8380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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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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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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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具体详见附表1和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9,8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将“支付本次交易并购整合费用”项目的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余8,8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8,8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6月1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38,471.27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38,471.27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1月21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单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公司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中“支付本次交易并购整合费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单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拟将募投项目“用于波汇科技在建项目建设”的建设完成期由2022年3月延长至2023年3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0,主要是募投项目仍处在建投期,未达到使用状态,暂未实现效益。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0,主要是募投项目仍处在建投期,未达到使用状态,暂未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6日,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A股股票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已于2023年3月2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婷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本报告发布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转1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