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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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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27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5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材料同时送达公司监事和高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2020 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前述拟发行中期票据事宜未实施且已到期。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下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额度。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前述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未实施且已到期。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下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三、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合法合规方式择机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截止目前,公司已减持环球新材国际股票1,070,000股,尚持有环球新材国际股票106,930,000股,占环球新材国际总股本1,191,763,586股的8.97%。根据公司的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合法合规方式择机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公告》。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全部股票有利于公司锁定已得投资收益,减轻公司资金和成本压力,符合公司聚焦电力主业发展目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28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前述拟发行中期票据事宜未实施且已到期。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下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注册发行规模: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额度;

2、发行日期: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4、发行期限:不超过五年;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和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中期票据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在股东会授权年度融资额度范围内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9、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29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11月 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前述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未实施且已到期。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下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具体情况为:

一、基本情况

1、注册发行规模: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

2、发行日期: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4、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可分期发行;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超短期融资券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在股东会授权年度融资额度范围内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9、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30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的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合法合规方式择机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合法合规方式择机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截止目前,公司已减持环球新材国际股票1,070,000股,目前尚持有环球新材国际股票106,930,000股,占环球新材国际总股本1,191,763,586股的8.97%。

一、概述

根据公司的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合法合规方式择机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公司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议案》。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全部股票有利于公司锁定已得投资收益,减轻公司资金和成本压力,符合公司聚焦电力主业发展目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出售部分环球新材国际股票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公司本次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将通过合法合规方式进行,交易方为香港联交所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及其他投资者。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环球新材国际基本情况

环球新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191,763,586股,法定代表人苏尔田,环球新材国际主要子公司为七色珠光,七色珠光为环球新材国际主要资产,其经营范围为珠光颜料、涂料、云母及其相关制品、原材料、半成品(以上项目剧毒和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生产技术和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截止目前,公司持有环球新材国际股票数量为106,930,000股,占环球新材国际总股本1,191,763,586股的8.97%。公司所持环球新材国际股票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本次出售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基本情况

1、出售数量:本次公司拟出售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数量为106,930,000股。

2、出售价格及方式:公司本次出售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价格将不低于环球新材国际的每股净资产,并按照环球新材国际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出售方式为通过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进行。

3、出售时间:本次出售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持有环球新材国际股票持股成本为14,285.46万元,出售公司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可锁定投资收益,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聚焦电力主业发展,拓展新能源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2、由于公司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已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因此本次出售公司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对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会有积极影响。公司将及时披露出售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进展情况。

3、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将会超过环球新材国际总股本的5%,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桂东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031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收到股东提交

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来《关于增加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3.91%股份,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拟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议案》提交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桂东电力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3-03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0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3月2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3.91%股份的股东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4月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前述拟发行中期票据事宜未实施且已到期。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下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额度,具体情况为:

1、注册发行规模: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额度;

2、发行日期: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4、发行期限:不超过五年;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和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中期票据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在股东会授权年度融资额度范围内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9、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2)《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前述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未实施且已到期。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下一步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具体情况为:

1、注册发行规模: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

2、发行日期: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4、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可分期发行;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超短期融资券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在股东会授权年度融资额度范围内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9、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桂东电力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3)《关于拟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合法合规方式择机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截止目前,公司已减持环球新材国际股票1,070,000股,目前尚持有环球新材国际股票106,930,000股,占环球新材国际总股本1,191,763,586股的8.97%。

一、概述

根据公司的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合法合规方式择机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全部股票有利于公司锁定已得投资收益,减轻公司资金和成本压力,符合公司聚焦电力主业发展目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出售部分环球新材国际股票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公司本次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将通过合法合规方式进行,交易方为香港联交所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及其他投资者。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环球新材国际基本情况

环球新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191,763,586股,法定代表人苏尔田,环球新材国际主要子公司为七色珠光,七色珠光为环球新材国际主要资产,其经营范围为珠光颜料、涂料、云母及其相关制品、原材料、半成品(以上项目剧毒和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生产技术和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截止目前,公司持有环球新材国际股票数量为106,930,000股,占环球新材国际总股本1,191,763,586股的8.97%。公司所持环球新材国际股票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本次出售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基本情况

1、出售数量:本次公司拟出售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数量为106,930,000股。

2、出售价格及方式:公司本次出售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价格将不低于环球新材国际的每股净资产,并按照环球新材国际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出售方式为通过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进行。

3、出售时间:本次出售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持有环球新材国际股票持股成本为14,285.46万元,出售公司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可锁定投资收益,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聚焦电力主业发展,拓展新能源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2、由于桂东电力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已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因此本次出售公司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对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会有积极影响。公司将及时披露出售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进展情况。

3、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规定,桂东电力本次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将会超过环球新材国际总股本的5%,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3月2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桂东电力1906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

至2023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18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4日和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10、11、12、13、15、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收购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

2022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收购方财务顾问

2023年4月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本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能源”、“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东电力”、“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为收购人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即2022年1月18日至2023年4月17日)。

2023年3月24日,桂东电力披露了2022年度报告。通过日常沟通,结合桂东电力2022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本财务顾问出具2022年度的持续督导意见,本次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一)本次收购情况概述

根据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战略部署,为调整和优化广投集团业务板块管理及资源配置,广投能源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广投集团持有的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润集团”、“标的资产”、“一致行动人”)8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广投能源直接持有桂东电力17.08%的股权,并通过正润集团间接持有桂东电力33.91%的股权,进而构成对桂东电力的间接收购。

本次收购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收购完成后桂东电力的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之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二)本次收购实施过程中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情况

1、2022年1月5日,桂东电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刊披露了《关于收购报告书摘要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收购报告书摘要》;

2、2022年1月18日,桂东电力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收购报告书》《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浩天信和(南宁)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北京市浩天信和(南宁)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3、2022年4月21日,桂东电力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的公告》。

(三)本次收购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2022年4月18日,本次收购涉及的标的股权即正润集团85%股权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广投能源持有正润集团100%股权,本次收购过户完毕。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收购人已经依法办理完成本次收购所涉及的股权过户手续;收购人、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与本次收购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收购公司依法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1、2022年5月,桂东电力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或“当事人”)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沙田海关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沙关缉违字〔2022〕1030002号)。广西永盛分别于 2020年5月20日、5月21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抽余油合计20,402,274 千克。经海关查验、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鉴定及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认定,实际到货均为石脑油,数量为 20,402,274千克。经海关计核,上述货物不同税率不同,当事人进口货物申报不实行为导致缴税不一致,影响国家税款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 17,760,000元。广西永盛已按期缴纳全部罚款,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提起行政复议。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黄埔海关已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沙田海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2022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号),对桂东电力及秦敏、利聪、李均毅、夏斌、陆培军、廖优贤、魏然7名自然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决定对桂东电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违法事实如下:

(1)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虛假记载

2019年,桂东电力以旗下由同一经营团队控制的永盛石化、桂盛能源、恒润筑邦3家子公司互相作为销售端和采购端,分别与中油海能(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开展闭环贸易。上述贸易货物未发生真实流转,相关资金形成闭环,不具有商业实质,所形成的业务收入和成本不真实,导致桂东电力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542,363,462.84元、虚增营业成本3,552,059,114.29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13.39%、14.07%。

(2)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错报

桂东电力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对子公司永盛石化、恒润筑邦、广东桂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贸易业务多记营业收入3,286,194,800.58元,多记营业成本3,286,194,800.5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5%、30.16%,构成虚假记载。2020年年度报告已对上述数据进行了调整。

桂东电力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高度重视,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应罚款并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并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

经查阅公开资料及上市公司相关文件,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法行使对桂东电力的股东权益,不存在要求桂东电力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持续督导期内,桂东电力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和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三、收购人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况

在《收购报告书》中,收购人在避免同业竞争、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维护桂东电力独立性作出了相关承诺。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形。

四、后续计划落实情况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提议对其主营业务进行改变或重大调整。

(二)对上市公司资产和业务处置计划及与他人合资合作计划

1、为减轻资金和成本压力,根据公司的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桂东电力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等方式择机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6616.HK)。桂东电力持有环球新材国际股票持股成本为14,424.00万元,持股数量为108,000,000股,占环球新材国际总股本的9.06%。

上述事项经桂东电力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2年度报告披露日,桂东电力已减持环球新材国际股票1,070,000股,合计金额5,648,306港元,减持后桂东电力尚持有环球新材国际股票106,930,000股。

2、桂东电力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森聪水力发电公司的议案》,同意解散退出全资子公司广西昭平县森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目前该项解散退出相关工作已完成,森聪水力发电公司已注销。

3、为聚焦公司电力主业发展,满足公司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上市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9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桂林银行5,005万股股份的议案》,拟将持有的参股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全部5,005万股股份(占桂林银行总股本的1%)通过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分多个标的进行转让。

2022年9月22日,上述公开挂牌转让期满后,上市公司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桂柳家禽有限责任公司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其中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受让3,000万股桂林银行股份,成交价格合计12,150万元,广西桂林市桂柳家禽有限责任公司受让2,005万股桂林银行股份,成交价格合计8,120.25万元,交易各方就上述桂林银行合计5,005万股股份转让事宜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上市公司不再持有桂林银行股份。

4、为充分整合资源,节省成本,优化管理,根据公司小型水电站统一管理优化整合方案,上市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公司拟设立森聪水电站、石人洞一级水电站、下咸水电站等三个分公司。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三家分公司均完成工商登记。

5、为优化公司业务和资产整合,加强电力业务集中管理,桂东电力拟解散退出控股子公司广东桂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兼顾效率和成本,本次退出计划采用清算注销方式实现。上述事项经桂东电力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说明出具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6、为尽快收回资金,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桂东电力控股子公司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桥巩能源”)拟将应收广西电网1.5183亿元电费债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以经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的桥巩能源截止2021年12月31日应收广西电网2.14494亿元电费债权评估值2.14494亿元为基础,拟转让其中2018年10月-12月期间的应收电费款1.5183亿元,其余6,266.40万元继续留存桥巩能源催收。该事项经桂东电力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桂东电力已经收到该款项。

7、为优化业务结构,聚焦电力主责主业,桂东电力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点电力”)26%股权转让给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的西点电力26%股权评估值6,067.68万元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为6,067.68万元。该事项经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说明出具日,该交易事项已完成转让。

8、为盘活存量资产,聚焦电力主业发展,桂东电力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贺州市上海街8间商铺共2,721.14平方米,挂牌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广西祥浩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的评估值 30,330,913.00元,转让价格以最终交易价格为准。该事项经桂东电力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挂牌工作正在推进。

9、为盘活闲置资产,聚焦电力主业,桂东电力控股子公司昭平桂海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平乐桂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拟将位于昭平县昭平镇大壮村(县体育场南面)合计50,547.3平方米(约75.82亩)土地交由贺州市下辖的昭平县人民政府收储,本次收储土地补偿款总额为2,703.8974万元。该事项经桂东电力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该土地收储事项正在持续推进中。

10、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聚焦电力主业,桂东电力拟将持有的参股公司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挂牌价格不低于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值1,195.402万元人民币,转让价格以选择的产权交易方式产生的最终交易价格为准。该事项经桂东电力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11、2022年10月18日,桂东电力第二十五次党委会前置研究、第二十一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广西永盛仓储有限公司实施层级压缩的方案》,同意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广西永盛仓储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正润集团,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为721.36万元。目前,该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

经核查,上述出售股权及资产事宜系上市公司为聚焦电力主业发展目标、减轻公司资金和成本压力等实际情况需要而做的计划。除上述情况外,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的情形。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和安排,也未实施其他使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1、2022年6月23日,桂东电力董事利聪先生向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利聪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桂东电力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利聪先生不再担任桂东电力任何职务,并将陆续辞去桂东电力兼任下属子公司相关职务。

2、2022年6月30日,桂东电力副总裁黄庆东先生递交请求辞去职务的申请,黄庆东先生因工作变动到正润集团任职原因,请求辞去桂东电力副总裁职务,并将陆续辞去兼任桂东电力下属子公司的相关职务。

3、2022年6月30日,桂东电力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谢建恒先生、王美敬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桂东电力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4、2022年12月12日,桂东电力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单位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审核,拟补选庞厚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022年12月28日,桂东电力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庞厚生为公司董事。

除上述事项外,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动;广投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桂东电力现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和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1、桂东电力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党建工作、公司特定股东短线交易、股东大会审议重大交易、财务资助及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标准、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董事、监事的提名程序、对外捐赠事项的审批权限等条款进行修订。

2、桂东电力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党建工作、公司特定股东短线交易、股东大会审议重大交易、财务资助及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标准、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董事、监事的提名程序、对外捐赠事项的审批权限等条款进行修订。

3、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2021年期末总股本1,221,425,6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2元(含税),合计派现24,428,512.04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244,285,12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465,710,722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21,425,602元变更为1,465,710,722元,股份总数由1,221,425,602股变更为1,465,710,722股。

上市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9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对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进行了修改。

经核查,《章程》上述条款不属于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条款。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计划事项。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出重大变动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修改的计划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情况。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五、提供担保或借款

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现收购人及其关联方要求上市公司违规为其提供担保或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桂东电力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收到供应商东营希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批,合计可抵扣进项税金额10,814.16万元,该批发票广西永盛己于2021年度正常进行了进项认证抵扣程序。因东营希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上游公司被核查,导致该批发票抵扣出现异常,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下简称“广西钦州港税务局”)要求广西永盛在2022年度税款所属期内进一步核查该批次发票详细情况,并要求暂不作抵扣处理。2022年6月东营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具相关说明,已核实相关发票所属交易并无资金回流至供应商且有实货交易,广西永盛已提交业务合同、出库计量单、船运舱单、入库计量单、结算单、银行转款回单等有关业务证明材料向税各机关申请继续抵扣处理。目前广西钦州港税务局对该事项仍在办理过程中。

据此,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桂东电力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重庆世纪之光、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追收认缴出资纠纷一案向法院起诉,要求重庆亚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缴付认缴出资本金8,000万元及利息,桂东电力对前述8,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已于2022年12月22日开庭审理,法院于2023年2月作出一审判决,桂东电力需缴纳出资款8,000万元并支付利息。目前,桂东电力已提起上诉。

(三)桂东电力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于2022年9月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以下简称“广西税务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桂税四稽通【2022】124号),通知广西永盛收到供应商秦皇岛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开具给广西永盛的38份有机热载体L-QC310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额4,779.20万元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要求供应商补开、换开上述交易发票。目前广西税务稽查局对广西永盛2018年-2020年进行涉税延伸检查,检查尚未结束。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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