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基金关于华宝海外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LOF)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23年04月10日起增加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金财富为华宝海外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海外科技LOF:501312;华宝海外科技股票(QDII-LOF)C:017204)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华宝海外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的开户、申赎及其他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具体业务: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3)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2或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iccwm.com
(4)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050、400-700-5588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