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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版)

2、关联关系:深圳正和兴持有其 19.66%的股份,实际控制人张亚通过深圳正和兴间接参股的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3-019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8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574.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250.6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7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89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931.3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4,543.1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6月连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龙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下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方电气支行、建设路支行均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龙支行的下级银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931.3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6.7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6.70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均未结项,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6,819,100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苏七维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七维”)进行增资。上述募集资金将直接汇入江苏七维募集资金专户,增资完成后江苏七维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江苏七维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向子公司江苏七维增资166,819,1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思科瑞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思科瑞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3-020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邵明亮,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7家新三板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启,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4家新三板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17家上市公司和28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执业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3-021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系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营业资金有较高的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425,990.9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7,782,361.61元,扣除本年度已完成对2021年度分配的利润0元,提取盈余公积4,080,620.84元,2022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1,127,731.69元。

鉴于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了顺利推进公司产能建设,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满足未来经营和投资活动需要,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大行业为军工行业,该行业其中一个特点是回款周期较长,造成了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对公司的资金形成了较大的占用。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军用电子元器件检验检测。当前公司在不断扩大生产,提高销售能力、研发能力并进行生产设备设施建设,同时存在项目投资需求,需要大量资金以推进发展、招揽人才。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821,756.97元,同比上升9.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425,990.92元,同比上升0.38%。

2023年,公司会扩大生产能力、强化销售能力、推进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1、加大研发投入,检测业务往高端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公司将加大对高端检测试验业务的投入,不断升级检测试验技术,引进高端检测试验设备,扩大检测种类、范围和精度。未来将在研发中心新建高端检测实验室,增强对先进集成电路(SOC)、高度复杂元器件、组件(SIP)的检测试验能力,逐步建立国内领先的宇航级元器件可靠性检验测试产业化服务体系。

2、扩大检测规模,满足军工元器件大批量第三方检测的市场需求

为提高装备采购质量,自2014年起,军品装备部门逐步开展了各型实物样机邀请招标比测试验,客观上为第三方检测试验机构带来了业务增量。随着军工行业的发展,军工装备数量的大幅增加将提高军用电子元器件的可靠性检测需求。

随着检测业务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以及人力成本的上升,原有的检测试验基地、实验室即将遇到产能瓶颈,需要扩大检测试验产能,以应对军工元器件的大批量检测。

3、加强技术人才团队建设,充实多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为迎合检测试验行业未来市场趋势,公司注重研发团队的建设,建立了技术人才的引进、培育、激励机制,加强型号质量与可靠性、安全性工程技术培训力度,不断引进多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打造一套以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为导向的人才管理体系。

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营业资金有较高的需求。近几年,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需要购置大量检测设备,同时员工规模也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公司需要大量资金用于扩大投资或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对公司的资金形成了较大的占用。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投资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未来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是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从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3-022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 ,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 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 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3-023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5.77%。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8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574.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250.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7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89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7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125,250.66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3,394.25万元。根据公司披露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63,394.25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5.7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于2023年4月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