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7版)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3038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 2022 年 12 月末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2 年全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35,353.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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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计提说明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应收票据,本公司划分为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及财务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组合(2) 其他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划分为组合(1)账龄组合;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划分为组合(1)账龄组合;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合同资产,本公司划分为合同资产组合:未到期质保金。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划分为长期应收款组合 1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2 应收其他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商誉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2 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35,353.06万元,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减少公司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35,353.06万元。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公允的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码:2023039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8日下午14:30-17: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5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5日
6、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23年4月2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重庆路12号大族全球智造中心1栋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独立董事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审议如下议案:
■
注:(1)上述议案 8 属于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计票结果将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重庆路12号大族全球智造中心1栋6楼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大会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重庆路12号大族全球智造中心1栋6楼董秘办
大会联系电话:0755-86161340
大会联系传真:0755-86161327
大会电子信箱:bsd@hanslaser.com
邮政编码:518052
联系人:胡志毅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8
2、投票简称:大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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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
1. 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 若对“议案 100”表示“同意”、“反对”、“弃权”,则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所有议案(如“议案 1.00”等)均表示相同意见。
3. 对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出现“议案 100”与相关具体议案(如“议案 1.00”等)表决意见不一致的情形,以“议案 100”的表决意见为准。
4.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5.《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