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的权益
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23-028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的权益
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2月22日,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竞得1,500万股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5%。
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7日,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41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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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通过司法拍卖及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22,410,04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股东方自有资金。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股东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需要披露的权益变动行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62号3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3年4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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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俊利
注册资本:6,080万元
设立日期:2021年11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MA7DPW910C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祥路65号泛悦城市广场T1办公楼17层1704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1年11月30日 至 无固定期限
联系电话:1380660625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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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晨霞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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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4月7日,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受让15,0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3.35%,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7,410,0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1.65%,两者合计增持22,410,040股上市公司股份,两者合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基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态势,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在未来12个月适时继续增持不少于1.5%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0股普通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2,410,040股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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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形,不存在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三、股份支付的对价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方式支付增持股份对价,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3年2月21日10时至2023年2月22日10时,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椰岛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该次司法拍卖中竞得1,500万股。2023年3月20日,海南椰岛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将信息披露义务人竞得的股份进行划转,划转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为1,500万股,持股比例增至3.35%。
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增持7,410,0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1.65%,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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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查阅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盖章)
董事或授权代表(签字):
赵俊利
日期:2023年4月1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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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全德能源(江苏)有限公司(盖章)
董事或授权代表(签署):
赵俊利
日期: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