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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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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3-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3-039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落实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文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3-029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结束后在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2号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余孝云召集并主持,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对〈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对〈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上述票据池业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次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基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交易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公司锁定生产成本,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并通过《对〈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诚实信用和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定价符合市场原则,也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决策程序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3-030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二号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九名。公司三名监事会成员及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保国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建议,2022年度本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做出的合理利润分配,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公开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3-03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情况,及审计过程中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反馈等相关情况已进行总结和说明,并形成《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报告》

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国内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函。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临2023-032)。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临2023-033)。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及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如豆油、玉米淀粉和白糖等,不得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公开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临2023-03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等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本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共计259.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并同意本公司为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等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2.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同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就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签署有关文件,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公开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临2023-03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蒸汽及动力供应需求,同意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向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采购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的蒸汽及动力等。

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36)。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邱庆丰、林楠棋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拟继续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2万元,因业务需要发生的费用由我公司另行全额支付。

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37)。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3-03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3-031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849,731,957.9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84,973,195.80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400,174,178.18元,加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益80,749,859.60元,并扣除上年度现金分红277,557,631.6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68,125,168.28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22年度本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29,189,3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8,417,048股,以此计算2022年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42,139,018.68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724,513,822.62元,视同现金红利。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1,066,652,841.30元,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0.99%。

2、公司本年度不向全体股东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期权行权、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7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做出的合理利润分配,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采取以现金方式回馈上市公司股东,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亦充分保障上市公司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同时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的现金分红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3-033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种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

2、交易金额: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3、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根据本公司2022年出口收汇金额约为3.92亿美元,进口付汇金额约为0.61亿美元,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逐年增长,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全体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

(二)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互换、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

交易对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情况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风险可控范围内,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审慎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或等值外币)。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但对于单边的远期结汇或购汇业务,公司通过对外汇汇率走势的研究和判断,通过合约锁定结汇或售汇价格,有效降低了因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基于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开展业务时,相关业务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且未按规定操作程序进行,将会带来内部控制风险。

3、履约风险

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银行出现倒闭等情形,导致公司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公司在选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作银行时将选择实力雄厚、经营稳健的大型银行,以避免其倒闭所带来的违约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交易管理备、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的,围绕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情况,依据实际的业务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披露。

公司已交易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时,公司应当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不断增加,需要大量外汇交易,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切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

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函;

4、可行性分析报告;

5、《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3-035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9.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及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12.1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2.3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89.80亿元。上述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57.29亿元)的比例为59.36%,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7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9.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详情如下:

同时同意本公司为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等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等下列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2.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情如下表:

注:1、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江公司)另一股东--珠海中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新北江公司股权8.44%)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新北江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8.44%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2、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兴公司)另一股东--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福兴公司股权75%)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福兴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75%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3、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公司)的股东--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夏公司股权100%)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宁夏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100%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4、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田福兴)另一股东--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持有古田福兴股权75%)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古田福兴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75%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5、珠海市丽珠中药现代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现代化)另一股东--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持有中药现代化股权25%)、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持有中药现代化股权25%)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中药现代化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25%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本次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12.1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2.3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89.80亿元。上述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57.29亿元)的比例为59.36%,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深盐路2003号

法定代表人:林楠棋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许可经营项目是:粉针剂(含青霉素类),片剂,硬胶囊剂,原料药,无菌原料药,吸入制剂(吸入溶液),粉雾剂,药用辅料,研发技术服务,检测技术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海滨制药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7.87%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健康元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持有其2.13%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2、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17号太太药业办公楼101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工业区太太药业大厦一到二楼

法定代表人:林楠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口服液、片剂(激素类)、气雾剂(含激素类)、吸入制剂(吸入溶液)(含激素类)、鼻喷剂(激素类)、中药提取车间{粤20160146号}的研发;保健食品的研发;消毒产品的批发。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口服液、片剂(激素类)、气雾剂(含激素类)、吸入制剂(吸入溶液)(含激素类)、鼻喷剂(激素类)、中药提取车间的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太太药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3、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辉路11号

法定代表人:谢友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不动产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化学原料药(含中间体)及药物制剂的研发、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吸入溶液用低密度聚乙烯瓶的生产;开展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健康元海滨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25%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滨制药持有其75%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4、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焦作市万方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林楠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业酶制剂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焦作健康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75%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5、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东街坊

法定代表人:幸志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万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不含中成药、中药饮片)(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中不包括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领域)(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新乡海滨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滨制药直接持有其75%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6、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

法定代表人:徐晓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诊断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生物制品、生化试剂、医药中间体、保健食品、基因工程产品、化工原料、化妆品、技术转让成果、吸入制剂(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内容,涉及法律法规必须报经前置审批的,凭前置审批文件方可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7、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保税区联峰路22号

法定代表人:郑滔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28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无菌原料药、原料药、医药制剂、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从事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零售(不设店铺)和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的技术服务、仓储租赁。(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内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8、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行政大楼5楼513、515、516、517室

法定代表人:陶德胜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经营范围:中西药制剂及原料、医药中间体等商品的进出口(具体按省经贸委粤经贸进字[1994]157号文经营);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8月15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9、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一路

法定代表人:温军贤

注册资本:人民币23,988.77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药品的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兽药的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生产许可证》);一般经营项目:医药中间体的制造,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医药相关产品及健康相关产业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翻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培训服务,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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