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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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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88 公司简称:柏楚电子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若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5,974,775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64,951,495.75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40%。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工业自动化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软件企业,是国家首批从事光纤激光切割成套控制系统开发的民营企业,致力于提供稳定、高效的自动化控制解决方案,推动中国工业自动化的发展。公司主营业务系为各类激光切割设备制造商提供以激光切割控制系统为核心的各类自动化产品。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随动控制系统、板卡控制系统,总线控制系统及其他相关配套产品。

公司代表性产品的名称、图示、主要特点如下表所示: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日常业务的经营主要涉及市场运营中心下属的市场开拓部、技术服务部,销售中心下属的销售部、商务部、售后维修部及生产运营中心下属的采购部、计划部、集成检测部等相关部门。市场开拓部主要负责新产品的开拓及细分市场的洞察;销售部主要负责产品的销售及客户关系维护;商务部主要负责订单的执行与闭环管理;技术服务部主要负责现场技术支持;售后维修部主要负责产品的售后维修;采购部主要负责相关生产原材料的采购及外协厂商的生产安排;计划部主要负责制定生产计划;集成检测部主要负责产品的组装测试。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设计行业,细分领域为光纤激光切割设备控制系统。

激光切割是一种可用于切割各种厚度的金属与非金属材料的切割工艺,以经光学系统引导成型、集束的激光束对材料进行完全穿透,达到切割效果。相比传统的刀具切割方法,激光切割不接触材料本身、无切头磨损、切割速度快、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可提升加工效率,降低加工成本,提高工件质量。

在制造业智能化升级及5G网络建设大规模推进并开始商用的双重驱动下,根据IndustryPerspective预测,国内对激光切割的需求还将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预计到2023年,中国激光切割设备总体市场规模可达403.69亿元。

本行业是集激光技术、数控技术、软件技术于一体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发展需要有专业的技术团队、丰富的研发经验、持续的资金投入作为支撑。主流激光切割运动控制系统研发公司在行业内深耕多年,投入了大量的资源与时间,积累了大量专利技术,所研发的产品极大地迎合了行业发展的需要,因此行业门槛较高,新公司很难短时间内在行业内立足。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中低功率激光切割控制系统领域,国产系统凭借良好的使用性能和综合性价比,已基本实现进口替代,2022年公司国内中低功率市场占有率维持领先。高功率激光切割控制系统领域,公司在产品销售,产品技术指标与使用性能等方面均实现新突破,且仍然保持高功率激光切割控制系统厂商国内第一的市场地位。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中国激光加工行业在高速发展中不断实现自我技术革新,激光加工方式向传统行业渗透的进程加速,主流切割功率段下限均有上移趋势。

公司持续基于激光切割业务进行纵向拓展,建设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募投项目,布局智能切割头方向,实现“软硬件协调,智能化控制”,顺应更高功率、更快速度、更高精度方向发展的行业趋势。此外,公司继续同步投向工业互联网领域,建设设备健康云及MES系统数据平台募投项目,分别开发面向设备制造商和终端工厂的云数据平台系统,引领信息技术和激光工业相结合的未来趋势,拓展相关服务,打造完整的激光加工生态圈体系。

另基于工业自动化领域的横向拓展,公司持续布局精密加工领域,建设超快精密微纳加工系统建设项目,把握5G网络建设大规模推进并开始商用的产业机会,启动超高精密驱控一体方向研究,以期未来实现亚微米级、纳米级的高精度多轴运动控制,突破超高精度运动控制系统技术壁垒,推动国产高端装备中高精度运动控制系统的进口替代。

而作为横向布局的智能焊接领域,公司通过智能焊接离线编程软件、智能焊缝跟踪系统、智能焊接控制系统的成套解决方案,以期解决小批量、多种类非标工件的柔性加工场景下较难实现高度自动化的痛点现状。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849.19万元,同比下降1.6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952.34万元,同比下降12.8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5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和快递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晔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3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若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5,974,775.00 股计算,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164,951,495.75 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4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

1. 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在公司日常任职)的董事本届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职务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报酬。公司董事按所任职务,基础薪酬范围为人民币45万元至60万元,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确定。

2. 如有未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除独立董事),公司除承担其履行职务所需的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董事的报酬。

3.独立董事薪酬按照公司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的标准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方案,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届任期内按所任职务,基础薪酬为人民币50万元,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一一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6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章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1.3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若以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5,974,775.00股计算,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64,951,495.75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40%。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

1、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在公司日常任职)的监事本届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公司监事按所任职务,基础薪酬范围为人民币25万元至50万元,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确定。

2、如有未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公司除承担其履行职务所需的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7,415,241.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若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5,974,775.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64,951,495.75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40%。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3号)同意注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柏楚电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68.58元,募集资金总额1,71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2,812,924.5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11,687,075.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19号)。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股股票3,665,44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6.68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7,499,805.8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9,104,622.6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8,395,183.23元。2022年4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858号)。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开立了6个募集资金专户,包括全资子公司上海控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软网络”)和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楚数控”)各自开立的1个专户,如下表所示: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开立了6个募集资金专户,包括控股子公司上海波刺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刺自动化”)、上海波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锋科技”)、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各自开立的1个专户,如下表所示: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监管协议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9年8月2日在上海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与中信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8月23日与中信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8月23日与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8月23日与控软网络、中信证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9月4日与柏楚数控、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了相关义务。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波刺自动化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后续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2年6月29日,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已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波锋科技和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拟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2022 年 11 月 8 日,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已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在各专户的存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在各专户的存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569.3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9月1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893 号),中信证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90,000万元、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70,000万元。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7,3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已赎回金额为455,300.00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5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9,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已赎回金额为31,000.00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68,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689.54万元(未考虑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2021年6月25日,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689.54万元(未考虑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审议结果,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689.54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市场营销网络强化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12月31日,将“设备健康云及MES系统数据平台建设项目”、“超快激光精密微纳加工系统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8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波刺自动化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波锋科技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

(2)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58,395,183.23元,少于原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977,500,000.00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3)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波锋科技作为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苏州市相城区爱格豪路35号”为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作为募投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投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股股票3,665,441股。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在2022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上述融资后的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详见报告正文“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柏楚电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柏楚电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表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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