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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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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486 公司简称:龙迅股份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公司上市日2023年2月21日,公司总股本69,258,86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777,658.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速混合信号芯片研发和销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公司高速混合信号芯片产品主要可分为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与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经过长期的技术创新积累,公司已开发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速混合信号芯片产品,可全面支持HDMI、DP/eDP、USB/Type-C、MIPI、LVDS、VGA等多种信号协议,广泛应用于安防监控、视频会议、车载显示、显示器及商显、AR/VR、PC及周边、5G及AIoT等多元化的终端场景。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通过产品的高效迭代、技术能力的持续升级构筑全方位的竞争优势。公司的技术能力与产品性能近年来正持续受到国内外知名客户的认可。公司已成功进入鸿海科技、视源股份、亿联网络、脸书、宝利通、思科、佳明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供应链。同时,高通、英特尔、三星、安霸等世界领先的主芯片厂商已将公司产品纳入其部分主芯片应用的参考设计平台中。

2、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公司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主要用于多种高清视频信号的协议转换与功能处理,公司高速信号传输芯片主要用于高速信号的传输、复制、调整、放大、分配、切换等功能。公司已开发超过140款的高速混合信号芯片产品,多款产品在性能、兼容性等方面具备了国际竞争力。

(1)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

公司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主要是对各种高清视频信号进行协议转换及功能处理,使得高清视频信号经桥接及处理后可以满足不同设备的使用需求。随着视频会议、AIoT、自动驾驶、AR/VR等下游技术革命带来高清视频显示场景的不断增加、分辨率要求的不断提升、高清视频信号协议的不断升级,市场对于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的需求也不断上升。公司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可实现各主流视频信号协议间的转换,同时具有丰富的视频处理功能。

公司多款支持DP、Type-C、HDMI、MIPI和LVDS协议的视频桥接和处理芯片,凭借良好的兼容性和稳定性已进入车载显示应用领域,部分型号已通过AEC-Q100的测试;公司研发的4K/8K超高清视频信号桥接及处理系列芯片支持HDMI2.1、DP1.4等协议规范,已进入试产及验证阶段,部分型号产品已实现小批量出货,有望成为少数可兼容多种超高清信号协议,支持包括视觉无损视频压缩技术、视频缩放、旋转及分割等视频处理功能和8K显示的单芯片解决方案产品,满足新一轮4K/8K显示器的升级换代需求以及AR/VR、超高清商业显示的市场需求。

公司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根据主要实现功能侧重可分为视频桥接芯片与显示处理芯片。视频桥接芯片主要功能为对各种主流高清视频信号协议进行桥接转换;显示处理芯片主要功能则侧重于显示视频与图像的处理。

①视频桥接芯片

公司视频桥接芯片用于将接收到的高清视频信号按协议格式进行桥接转换,并按指定格式输出至其他设备,实现高清视频信号在不同显示设备或协议间的兼容。公司视频桥接芯片可支持处理业内绝大多数当前主流协议的高清视频信号协议,包括HDMI、DP、USB/Type-C、VGA等外部信号协议,以及eDP、MIPI、LVDS、TTL等内部信号协议。

根据具体所支持的主信号协议及功能类型,视频桥接芯片又可分为DP/Type-C发送芯片、HDMI发送芯片、DP/Type-C接收芯片、HDMI接收芯片、HDMI与DP/Type-C协议及电平转换芯片、eDP/MIPI/LVDS协议转换芯片、HDMI/VGA协议转换芯片等产品子类。公司视频桥接芯片系列产品可兼容视觉无损压缩与解压缩技术(DSC)和高带宽数字内容加解密技术(HDCP),视频输出支持超高清、3D等内容格式,使用DSC技术最高可支持8K60分辨率,音频支持S/PDIF、I2S等格式,同时可输出高比特率家庭影院音频格式,如杜比全景声和DTS:X等格式。公司视频桥接芯片广泛应用于安防监控、视频会议、车载显示、显示器及商显、AR/VR、PC及周边、5G及AIoT等下游应用场景。

②显示处理芯片

公司显示处理芯片是在视频信号桥接转换的基础上,对显示视频提供进一步处理功能。公司显示处理芯片可分为显示器控制芯片与视频处理芯片两类产品子类。显示器控制芯片内嵌MCU、LPDDR4控制器,主要用于支持图像缩放、屏幕菜单式调节方式(OSD),同时支持PWM背光控制、显示驱动等功能。视频处理芯片内嵌DDR3控制器,主要用于支持多种视频格式任意转换与视频分配、切换功能,同时可支持帧率转换、视频旋转、视频分割等功能。

公司显示处理芯片系列产品还具有图像旋转、梯形矫正、视频分割、色彩空间处理、亮度处理、高动态范围图像处理(HDR)、3D画面分割、视觉无损压缩与解压缩(DSC)和高带宽数字内容加解密技术(HDCP)、音频数据接收/发送、声音回传(ARC/eARC)等功能,可支持客户达到优质的视频效果。公司显示处理芯片广泛应用于视频会议、车载显示、显示器及商显等下游应用场景。

(2)高速信号传输芯片

公司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用于信号的有线传输,能实现信号的高速传输、复制、调整、放大、分配、切换等功能。随着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5G通讯、无人驾驶等数字新兴产业的涌现与发展,数据传输量呈现指数级上升趋势,各类高速传输协议不断更新升级,进而终端应用对于高速信号传输芯片解决方案的需求也不断攀升。公司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可支持各类视频协议信号及5G通讯信号的传输和交换。公司将视觉无损压缩技术与HDMI2.1协议相结合,形成了独有的高性能、低功耗超高清视频远距离传输解决方案。公司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具有低功耗、低延迟、高带宽、高可靠性等特点。

根据芯片具体实现功能,公司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可主要分为中继芯片、切换芯片、分配芯片、矩阵交换芯片。

①中继芯片

公司中继芯片主要用于高速信号的延长传输。高速信号在通过电缆或印刷电路板传输时,因信号转接或长距离传输会出现电磁干扰或信号衰减的情况,导致信号完整性受损并进而出现信号失真甚至信号畸变。公司中继芯片产品可在信号通道传输中对信号进行恢复增强,提高信号传输质量。

根据所支持传输协议的不同,公司中继芯片可分为USB信号延长芯片、HDMI信号延长芯片、DP/Type-C 延长芯片、MIPI信号延长芯片、通用高速数据信号延长交换芯片等产品子类。除面向高清视频信号的传输外,公司基于单通道12.5Gbps SERDES技术研发的通用高速信号延长芯片可在5G通信领域实现国产化应用。

公司中继芯片广泛应用于视频会议、车载显示、显示器及商显、PC及周边、5G及AIoT等应用场景。

②切换芯片

公司切换芯片主要用于多路信号输入并根据需要输出其中一路信号,单路信号输出,一般为4进1出或3进1出的规格。公司切换芯片支持多种分辨率的输入输出,主要应用于安防监控、视频会议、显示器及商显、PC及周边等应用场景。

③分配芯片

公司分配芯片主要用于单路信号输入、多路信号输出,一般为1进2出或1进4出的规格。公司分配芯片支持多种分辨率的输入输出,主要应用于安防监控、视频会议、显示器及商显、PC及周边等应用场景。

④矩阵交换芯片

公司矩阵交换芯片集成切换芯片和分配芯片的功能,可实现多路信号输入和多路信号输出。矩阵交换芯片可实现数据流的灵活交换,拥有高效的转发效率,能够实现通常单一总线不能达到的转发效率,满足高数据吞吐量系统的需要。公司矩阵交换芯片支持HDMI和纯模拟信号,信号传输速度最高为6Gbps,通过串行控制接口可进行独立的通道切换,支持直流耦合/交流耦合模式。公司矩阵交换芯片主要应用于安防监控、视频会议、显示器及商显、PC及周边等需要多路信号交替使用的应用场景。

(二)主要经营模式

集成电路的生产过程分为设计、制造和封装测试。集成电路企业采用的经营模式一般可分为IDM模式和Fabless模式。IDM模式是指企业独立完成集成电路生产全部过程的经营模式,Fabless模式是指集成电路设计公司仅主要从事设计环节,将制造、封测的生产环节委托给代工厂的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起一直主要专注于集成电路研发设计和销售,以Fabless模式开展经营。公司完成芯片设计后,委托晶圆生产厂及封装测试厂进行生产与封测,在取得检测合格产品后,直接销售或通过经销商出售给下游客户。

1、研发模式

总经理和分管研发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研发方向规划,研发部和工程部负责公司具体的研发工作。研发部下设数字IP设计部、数字集成部、数字验证部、FPGA验证部、模拟IP设计部、版图设计部等部门,工程部下设方案开发部、芯片测试验证部等部门。各部门协同合作、紧密配合,共同推进产品设计和技术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立项阶段

根据市场部提供的下游市场需求、行业趋势等信息确定项目研发目标,相关研发部门准备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项目立项申请。立项会议评审通过后,项目正式立项。

(2)芯片设计阶段

芯片设计阶段包括系统架构设计、数字电路设计、模拟电路设计、数字验证、FPGA验证、版图规划及设计、封装设计以及软件设计等环节。

芯片设计完成后,组织流片前评审,对照控制表完成各项设计的检查,确认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流片生产。

(3)样品试产和验证阶段

设计阶段结束后,物流采购部向晶圆生产厂和封装测试厂下达工程样品试生产和封装测试的指令。芯片验证阶段主要是对芯片的功能、性能、稳定性、可靠性等方面进行测试,以确定芯片是否达到设计标准和预期要求。通过所有验证后,进行项目评审。评审通过后,进入试量产阶段。

(4)试量产阶段

方案开发部等相关部门开发应用方案,发布硬件参考设计和软件开发包。公司进行小规模试产,试产完成后,方案开发部完成软硬件调试,收集试产阶段问题,不断优化改进,实现产品量产。

2、采购和生产模式

公司当前采用Fabless模式进行经营管理,主要专注于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公司芯片的生产通过委托晶圆生产厂和封装测试厂来完成。公司向晶圆生产厂主要采购晶圆生产服务,向封装测试厂主要采购封装测试服务。少部分产品由公司完成最后的测试环节。

(1)供应商选择

晶圆生产和封装测试环节具有集中度高的特点。公司从工艺能力、服务质量、生产能力和商务条件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将评估通过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每年从价格、质量、交期与服务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公司将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2)采购流程

市场销售部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滚动的销售计划,物流采购部根据销售计划、订单需求及产品的库存情况拟定采购和生产计划,安排晶圆采购订单和封装测试订单。晶圆生产厂完成晶圆生产,通过质量检验后,公司根据需求指示其将晶圆发至指定封装测试厂;晶圆到达封装测试厂后,公司下达封装测试订单,封装测试厂按订单要求进行封装测试,芯片生产完成后暂存在封装测试厂或者按公司要求发至指定地区。

(3)委外生产质量控制

在芯片委外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管理和跟踪委外加工全过程,保障产品质量和性能要求。具体的管理方式包括:通过优化生产参数和监控分析良率数据,不断提升产品良率;要求代工厂按照标准的控制计划进行全过程质量管控;对每颗芯片进行刻印,可追溯到晶圆生产和封装测试的生产信息。

(4)付款流程和信用政策

公司与晶圆厂商通常有生产前预付和生产完成后结算两种方式。生产前预付方式按照所签订的采购订单完成预付;生产完成后结算方式则按照产品入库和供应商进行对账,核对无误后按照约定期限完成付款。公司与封装测试厂商通常按照协议约定期限方式进行结算。公司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不存在现金付款情况。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为标准化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客户群体相对分散,且部分终端客户采购芯片种类较多,更倾向于通过经销商进行集中采购。因此,公司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公司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的方式属于买断式销售,在公司将商品交付后,商品的所有权将转移至经销商。

(1)销售流程

公司销售业务由公司总部销售部门和全资子公司朗田亩共同负责,其中总部销售部门负责国内北方地区以及境外地区产品的销售、管理以及相关后续服务,朗田亩负责国内南方地区的产品销售、管理以及相关后续服务。

在经销模式下,销售部接到客户订单后,发起订单评审流程,相关部门对产品型号、数量、价格、交期等相关条款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根据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付款情况安排出货。直销模式遵循同样的处理流程。

为了有效地满足终端客户的需求,公司通过经销区域影响力、客户资源、推广能力、技术支持能力、资金实力等方面综合筛选经销商。公司执行严格的经销商管理制度,与经销商签署年度协议。公司主要经销商为行业内知名经销商,具有较强的营销管理能力。

(2)终端客户认证流程

对于较为大型的终端客户,公司的芯片产品在导入终端客户进行批量供应前,通常需要进行产品认证;终端厂商的评估和认证流程主要根据其内部执行的供应商管理规范、产品类型、采购数量、供应商资质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

(3)公司及经销商客户在销售过程中的具体作用、权利与义务约定情况

经销商作为公司与下游终端客户联系的纽带,在市场拓展、客户维护、售后服务和资金流转等方面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经销模式减少了公司在销售环节的资源投入,有利于公司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产品研发及供应链管控环节。经销商的主要作用为:①经销商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能够协助公司开拓新客户及维护客户关系,挖掘客户需求并提供售后服务,更好地辐射市场并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有利于公司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产品研发环节;②经销商能够帮助公司进行客户的日常关系维护,提高公司的业务运作效率和市场响应速度;③经销商通常回款较快,加快了公司资金周转的速度,降低了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

公司采用买断式经销模式,与经销商之间发生业务往来,并为经销商销售公司产品提供必要的业务及技术培训、售前售后咨询等服务,并不与终端客户直接发生交易。在终端客户前期认证过程中,公司主要负责挖掘客户需求,并根据客户的产品需求和质量要求提供相关产品信息和技术方案资料,配合终端客户进行方案开发,并视情况对产品进行改进升级。

(4)销售信用政策

公司与经销商及直销客户主要采取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仅对少数客户采取月结的结算方式。在每次出货前物流采购部会对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进行确认,如已超出信用额度则通知销售助理,由销售助理进行催款,收到款项后再安排出货。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处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和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的研发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之“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2)行业发展阶段及基本特点

集成电路产业链由上游的EDA工具、半导体IP、材料和设备、中游的集成电路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以及下游的系统厂商组成。集成电路行业作为全球信息产业的基础,是世界电子信息技术创新的基石。集成电路行业具有生产技术工序难度高、芯片品类众多、技术迭代速度快、高投入与高风险并存等特点。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集成电路行业的关键子行业。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主要存在IDM和Fabless两种模式。Fabless模式下,芯片设计企业专注于从事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环节,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环节委托给专门的晶圆代工、封装测试厂商进行生产。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半导体产业快速发展的核心驱动环节,根据IC Insights统计,2020年全球集成电路设计产业规模为1,035亿美元。美国在全球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中处于主导地位,占全球产业规模比例约为68%。在政策支持、市场拉动及资本推动等因素的合力下,中国集成电路设计行业近十年来取得了长足进步。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中国集成电路设计业销售额为3,778亿元,2010-2020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6.4%。2020年国务院《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提出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人们对智能化、集成化、低能耗智能设备的需求不断催生新的电子产品及功能应用诞生,集成电路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国内市场需求的扩大使得本土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获得了大量的市场机会。同时,近年来中国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投融资活跃,进一步为企业创新提供动能。在上述因素合力作用下,中国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有望凭借本地优势,紧贴市场需求,实现快速发展。

(3)主要技术门槛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高度的系统复杂性和专业性决定了进入本行业具有很高的技术壁垒。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和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产品主要实现高清视频信号的桥接、处理、传输等功能,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通过长期坚定的研发投入,公司在高速混合信号电路及芯片集成、高速数据传输芯片收发、高速接口传输协议处理兼容性、高带宽数字内容保护、高清视频及音频处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技术能力,在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高速信号传输芯片领域构筑了较强的竞争壁垒。上述技术优势使得公司在主流协议覆盖面与兼容性上具备国际竞争力,公司芯片产品线可覆盖市场绝大多数主流高清视频信号协议,可支持多个主流高清视频协议的业内最高版本,在其他主要功能上也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速混合信号芯片研发和销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公司高速混合信号芯片产品主要可分为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与高速信号传输芯片。经过长期的技术创新积累,公司已开发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速混合信号芯片产品,可全面支持HDMI、DP/eDP、USB/Type-C、MIPI、LVDS、VGA等多种信号协议,广泛应用于安防监控、视频会议、车载显示、显示器及商显、AR/VR、PC及周边、5G及AIoT等多元化的终端场景。

公司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主要用于多种高清视频信号的协议转换与功能处理,公司高速信号传输芯片主要用于高速信号的传输、复制、调整、放大、分配、切换等功能。公司已开发超过140款的高速混合信号芯片产品,多款产品在性能、兼容性等方面具备了国际竞争力。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与技术探索,已掌握了多项国内领先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核心技术。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在高速混合信号芯片领域已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从设立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得境内专利89项(其中发明专利为67项),境外专利40项(全部为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09项,软件著作权90项。公司自成立以来获得了“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多项荣誉与资质。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企业发展,通过产品的高效迭代、技术能力的持续升级构筑全方位的竞争优势。公司的技术能力与产品性能近年来正持续受到国内外知名客户的认可。公司已成功进入鸿海科技、视源股份、亿联网络、脸书、宝利通、思科、佳明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供应链。同时,高通、英特尔、三星、安霸等世界领先的主芯片厂商已将公司产品纳入其部分主芯片应用的参考设计平台中。

公司将坚持深耕于高速混合信号芯片领域,以“为数字世界创新数模混合信号技术”为使命,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提供高性能的芯片解决方案。公司将通过现有产品线的持续迭代升级以及新产品线的多元化开拓,力争成为世界领先的高速混合信号芯片方案提供商。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显示技术和消费电子的蓬勃发展,高清视频技术已普遍应用于众多终端场景。而5G、AIoT、云计算等新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进一步催生了大量高清视频的新场景、新应用、新模式,高清视频技术应用已愈来愈成为人类生活无处不在的“新基建”。高清视频技术为人类社会提供了远程医疗、远程教育、远程办公等更为多元的解决方案。2022年北京冬奥会规模化应用了8K技术进行开幕式直播和重点赛事报道,联合5G网络、超高清摄像机、同步采集编码、画面合成、自由视角等高清视频相关技术及设备为全世界带来“千人千面”的自由式观赛体验。同时,AR/VR等前沿高清视频技术将会是未来元宇宙相关产业虚实交汇的关键技术基础。高清视频技术应用已愈来愈成为人类生活无处不在的“新基建”。

2019年3月,工信部、广电总局、央视印发《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计划提出了到2022年我国超高清视频产业的发展目标,产业总体规模有望超过4万亿元人民币,超高清视频用户数达到2亿人。高清视频产业涉及到数十个相关产业,从产业链来看,包括核心元器件、视频生产设备、网络传输设备、终端呈现设备等。其中,高清视频芯片是高清视频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

高清视频影像处理流程可分为影像采集、发送端影像处理、信号传输、接收端影像处理、影像显示等环节,每个环节均需要特定功能的视频芯片进行支持方能实现。

影像采集环节指由镜头汇聚外界景物发出的光线,通过传感器把外界图像分解成像素并转化为电信号,通过模数转换器转换成数字信号。发送端的影像处理环节指由图像处理芯片和视频处理芯片对传感器传送的数字信号做初步处理,并进行如格式处理、画质提升等影像处理以及视频压缩编码。信号传输环节是将视频信号通过特定传输媒介进行传输。接收端的影像处理环节指显示终端接收到视频信号后,通过各功能芯片进行解码处理、协议格式化处理以及其他的视频显示处理以得到高清高质量的视频图像。影像处理环节和信号传输环节中通常涉及不同协议之间的转换和传输,因此需要使用多个高清视频桥接芯片与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影像显示环节指通过显示时序控制芯片和显示驱动芯片将视频信号转换成显示屏驱动所需要的电压或者电流信号,以实现视频在显示终端的完美显示。

根据支持环节和实现功能类型的不同,高清视频芯片主要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主要为显示驱动芯片和显示时序控制芯片,用于支持显示屏端的影像显示;第二类是主要为高清视频桥接芯片、高速信号传输芯片、视频图像处理芯片,用于支持前端视频的转换、传输及处理;第三类是主要功能为视频编解码的SoC芯片,如电视SoC、机顶盒SoC、网络摄像机SoC等芯片。此外,影响采集环节中也需要使用镜头传感器等半导体元器件。

在影像处理环节所需功能及支持芯片,可主要分为视频图像处理芯片、视频处理SoC芯片、高清视频桥接芯片,三类芯片核心功能与用途存在差异,在复杂的视频影像处理系统中通过搭配使用发挥不同用途。

根据CINNO Research 统计,2020年全球高清视频芯片市场规模1,052亿元人民币。随着高清视频技术与人类社会的交融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终端设备和场景产生了高清视频芯片的使用需求,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安防摄像头、无人机等。终端视频设备数量的持续增加将促进全球高清视频芯片市场的持续增长,预计2025年全球高清视频芯片市场规模将达到1,897亿元人民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说明:邱成英系FENG CHEN母亲,直接持有公司2,389,43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60%),根据FENG CHEN与邱成英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邱成英所持发行人4.6%股份之股东表决权已不可撤销地委托给FENG CHEN;同时FENG CHEN控制的芯财富持有公司2,293,85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42%),因此,FENG CHEN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为58.97%。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说明:邱成英系FENG CHEN母亲,直接持有公司2,389,43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60%),根据FENG CHEN与邱成英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邱成英所持发行人4.6%股份之股东表决权已不可撤销地委托给FENG CHEN;同时FENG CHEN控制的芯财富持有公司2,293,85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42%),因此,FENG CHEN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为58.97%。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093.7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20.5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5,968.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31,616.22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帆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现场了解、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及《龙迅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205,460.39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5,365,581.99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公司上市日2023年2月21日,公司总股本69,258,86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777,658.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冬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目前,何冬琴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3.06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冬琴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8114688-8100

传真号码:0551-68114699

电子邮箱:dqhe@lontium.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科技园B3栋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何冬琴女士简历

何冬琴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8年7月至今分别任职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资与战略发展部。

截至目前,何冬琴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3.06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确认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804.38万元。

单位: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1.5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经测试,公司2022年度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92.87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804.38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2、投资金额: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两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两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但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金融产品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金融产品预期收益或者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两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四)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行使决策权,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两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金融产品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金融产品预期收益或者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财务部依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资金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四、投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科技园B3栋龙迅股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8日

至2023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登载《龙迅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4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B3栋公司投资与战略发展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邮件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17:00前送达,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科技园B3栋龙迅股份。

邮编:230601

电话:0551-68114688-8100

电子邮箱:dqhe@lontium.com

联系人:何冬琴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