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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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骏亚数字”),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惠州骏亚数字不超过敞口额度1,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截至2023年4月7日,公司为惠州骏亚数字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88.9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惠州骏亚数字向上海银行新增申请的不超过敞口额度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新增担保(其中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新增担保,有效期自上述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2022年12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骏亚科技:关于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惠州骏亚数字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88.93万元;本次担保后,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3.28亿元(其中可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6月23日

注册资本:12,300万元

注册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府路103号(厂房1)

法定代表人:吕洪安

股东构成: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电视机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研发;光通信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2、保证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敞口)

7、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保证担保的范围若超出本合同规定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保证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且被担保人当前经营状况正常,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4月7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累计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361,461.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9.79%。除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为各自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