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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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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0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拟与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签署〈油田化学剂加工定作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勇先生、王霜女士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拟与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签署〈油田化学剂加工定作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0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监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签署〈油田化学剂加工定作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监事杨达高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拟与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签署〈油田化学剂加工定作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1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与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签署《油田化学剂加工定作框架合同》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油田化学剂项目投资建设进展,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绵阳和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泽化工”)与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原工程钻井院”)拟签署《油田化学剂加工定作框架合同》,以委托加工方式生产高性能油田化学剂。协议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拟签署《油田化学剂加工定作框架合同》构成关联交易,须遵守《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签署〈油田化学剂加工定作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勇先生、王霜女士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合同预计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5%,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国石化下属大一级油服企业,具备成熟和完善的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的运营与生产管理经验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装备和管理团队,累计创高指标和新纪录74项,是中国石化石油工程队伍的“标杆”和“旗帜”,被誉为中国陆上钻井第一品牌,连续15年入选中国对外承包工程 50 强,连续14年入选ENR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近年来,围绕国内外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在油气田高分子材料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科研攻关与现场应用,形成了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有力支撑了石油工业的发展。

法定代表人:张百灵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路27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060021823W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海洋石油开采;海洋天然气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对外劳务合作;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餐厨垃圾处理;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市绿化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劳务服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

单位负责人:蒋金宝

注册资本:无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46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062697413J

经营范围:钻井工程技术开发和服务;油水层堵漏技术服务;钻井机械、固控设备、工具及仪器仪表研制、维修服务;采油作业准备及仪表研制、销售服务;废泥浆无害化处理;化学镀镍和金属表面处理;石油生产用钻采助剂生产和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原工程钻井院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原工程钻井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定作框架合同主要内容

定作人(甲方):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

承揽人(乙方):绵阳和泽化工有限公司

中原工程钻井院拟委托和泽化工加工生产高性能油田化学剂,拟签署的《油田化学剂加工定作框架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加工量。合同期内油田化学剂加工数量75000吨。

(三)加工费定价。产品加工费包含加工费、乙方厂内装卸费。本合同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6,500万元。合同期内,若实际执行金额超过该预计总金额,双方按各自程序依法履行审批流程。

1.项目投产运行至2023年6月30日或其中每一种产品首次生产6个月内加工费以甲方现有同种化学剂代工合同价格结算;期间,开展加工过程成本写实,核算每一产品加工单价,作为2023年下半年加工定价依据;

2.2023年起,每年12月末,对当年加工的每一产品进行加工费核算,作为下一年度产品加工单价。

(四)加工订单。按批次产品订单下达加工任务。每次下达订单时,单独签订合同,约定该批次订单的加工费和生产、提货时间等。

(五)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中原工程钻井院技术要求加工。

(六)原材料的提供和检验。原材料由中原工程钻井院提供,并提供原材料和产品检验标准、技术指标等参数,安排技术检验人员负责全程技术检测和质量监督与把关。

(七)工作成果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作为验收标准。

(八)交(提)货方式、地点。中原工程钻井院在和泽化工指定地点自行提货。

(九)结算与付款

1.加工费结算:按批次产品订单结算。

2.加工费付款方式与付款时间

(1)付款方式:现金+银行承兑汇票。其中银行转账比例不低于70%。

(2)付款时间及支付额度:①下达订单时,支付订单加工费金额10%;②批次产品生产完毕验收完毕,支付订单加工费金额40%;③批次产品生产完毕验收后三月内,支付订单加工费剩余款项。

除上述主要内容外,合同对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及保密、违约责任及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和泽化工与中原工程钻井院签署《油田化学剂加工定作框架合同》,有利于充分利用中原工程钻井院在油气田高分子材料方面科研攻关与现场应用形成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充分发挥公司从事化工近半个世纪的制造专长,研发生产抗高温、抗盐等高性能油田化学剂产品,提升公司行业竞争优势和价值创造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充分利用中原工程钻井院销售渠道,降低渠道开发成本,规避自行开发下游终端市场可能带来的投资经营风险。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共同利益。

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履约能力:交易对方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初至4月7日(董事会审议前一交易日),公司与中原工程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零元,与同一关联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4,827.68万元。

以上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已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5),《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解,我们确信双方合作是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和泽化工与中原工程钻井院签署《油田化学剂加工定作框架合同》,是基于整合双方优势,拓展和泽化工市场销售渠道,打通油田化学剂上下游产业链考虑,同时也有利于降低渠道开发成本。双方合作是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合作事项涉及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已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油田化学剂加工定作框架合同》;

(五)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1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高性能油田助剂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已披露情况

2023年1月6日,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高性能油田助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绵阳和泽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高性能油田助剂项目”。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高性能油田助剂项目

项目选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川美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约40.7亩,可生产6大类20余种高性能油田助剂产品,形成年产5万吨高性能油田助剂产能规模。

建设内容:新建油溶性助剂、水溶性液体助剂、合成树脂、合成聚合物粉剂等4条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相关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油溶性化学剂生产线已建成并化工投料试车成功,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后续转入试生产阶段。水溶性液体化学剂、合成树脂、合成聚合物粉剂等3条生产线正进行工程收尾。本项目投资建设的4条生产线预计于2023年6月底全部建成。为确保试车安全,拟根据各生产线工程收尾完成情况,分期分批依次进行化工投料试车。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投资,是公司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做出的“深入推进能源革命”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油气行业增储上产“七年行动计划”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公司在精细化工产业领域迈出的重要步伐,有利于推动公司精细化工板块提档升级,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主营业务拓展及产业链延伸,对于加快构建“两极、三基、六协同”发展格局,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投资事项对公司2023年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项目具体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项目建成后,从化工投料开车到试生产、全面达产达标均需一定时间,产能释放和市场开拓需要一个过程。公司将在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前提下,尽快完成水溶性液体化学剂、合成树脂、合成聚合物粉剂等3条生产线的工程收尾,并依次化工投料开车。在后续试生产过程中,将不断优化装置工艺运行,尽快实现达产达标;同时,加强营销团队和售后服务人员培养,努力开拓市场,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根据该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