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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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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及
反馈意见回复(2022年年报更新稿)的公告

2023-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3-034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及

反馈意见回复(2022年年报更新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43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形成了《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反馈回复报告》”)并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回复报告》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并将《反馈回复报告》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同时将相关申报文件财务数据更新至2022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2022年年报更新稿)》等相关文件。公司将按照要求将更新后的相关申报文件报送上交所。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