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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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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2023-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03 公司简称:广汇物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1,545,488.58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51,125,879.1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4,067,646.87元。

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期,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夯实能源物流主业。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运行态势,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及现金流的稳定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能源物流行业

煤炭作为我国的基础能源和工业原料,长期以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提供了有力保障。“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煤炭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压舱石作用不会改变。

2022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发《加快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服务国家能源安全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哈密和准东地区是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规划建设的煤电基地和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十四五”末,新疆煤炭产能将达4.6亿吨/年以上,煤炭产量将达4亿吨/年以上;同时,加快实施铁路专用线建设。

我国煤炭储量丰富,基本可以实现自给自足。但不同省份之间供需错配,衍生出巨大的跨省煤炭物流运输需求。铁路货运是煤炭跨省物流运输的保障,推动煤炭智慧物流发展是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适应新时期我国煤炭资源开发布局调整和全国煤炭安全稳定供应保障的需要。以铁路为依托的能源物流是大宗商品物流市场价值链中最核心的一环,公司从事的铁路运输、综合能源物流业务市场前景广阔。

根据国家铁路局公布数据显示,2022年度全国铁路货运总发送量49.8亿吨,同比增长4.4%;货运总周转量3.6万亿吨公里;铁路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7,109亿元。全国铁路累计发运煤炭26.8亿吨以上,同比增长3.9%;其中,电煤发运量21.8亿吨,同比增长8.7%。2022年度,新疆铁路完成货物发运2.1亿吨,同比增长11.2%。

(二)房地产行业

2022年,房地产行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调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行业供需两端承压,整体市场环境不佳,房价走势疲弱,成交规模持续缩减,部分房企在产品交付、库存去化、资金周转等方面都遭遇了巨大挑战,个别房企甚至出现流动性危机。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3.58亿平方米,同比下降24.3%。多数房企深陷负增长困局,销售业绩普降态势明显。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2022年百城新建住宅价格自2014年后时隔七年再次出现年度下跌,累计下跌0.02%。克而瑞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22年百强房企累计实现销售操盘金额6.46万亿元,同比下降41.6%。其中,89家企业业绩同比下滑,同比降幅大于50%的企业数量达36家;超千亿元的房企仅20家,较2021年减少23家。

(三)冷链物流行业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不断提高及生鲜电商市场的迅速发展,冷链物流的需求持续旺盛,市场规模快速增长。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提出加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等大型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有望推动我国冷链物流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但同时,冷链物流行业正在发生复杂深刻的变化,遭遇一系列严峻挑战。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消费者信心不足,消费降级预期上升,对冷链需求形成一定抑制,冷链物流需求碎片化、时空分化加剧,冷库出租率和租金水平难以维持,人工成本越来越高,企业稳定经营和成本控制的不确定性风险攀升,运营难度增加,导致冷链物流行业进行转型升级。

本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由物流园运营、冷链物流及房地产业务转向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战略方向发展,经营架构分为铁路公司及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房地产及产业协同三个板块。

(一)能源物流板块

2020年6月,公司参股设立新疆将淖铁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8.92%。参与建设、经营将淖铁路,这也是公司迈出向能源物流战略转型的重要一步。2022年5月和7月,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支付现金41.76亿元购买红淖铁路公司92.7708%股权,并于2022年10月份完成股权交割,标志着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正式确立,未来将成为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创新型现代物流运营商。

1、布局上游疆煤外运黄金通道一一“将-淖-红”铁路

(1)红淖铁路(淖毛湖一一红柳河)

红淖铁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部的哈密地区,全线长435.6公里。西端在白石湖南站与将淖铁路相接,东端在甘肃红柳河站与兰新铁路相接实现出疆。期间在镜儿井北站与临哈铁路柔远站交接,即将实现与临哈铁路贯通,成为同时连通出疆“主通道”和“北翼通道”的关键线路。红淖铁路成功打通了新疆与内地消费市场的煤炭运输通道,煤炭外运量将逐年上升。

(2)将淖铁路(将军庙一一淖毛湖)

将淖铁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的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哈密市,全长431.7公里,自淖毛湖地区白石湖南站接轨引出,向西途径伊吾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后,抵达乌将铁路将军庙站后连接乌准铁路,向东连接红淖铁路进而实现与兰新铁路和临哈铁路相连,打通出疆北部通道。

将淖铁路是哈密地区和准东地区煤炭资源开发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疆煤外运通道的重要集运线路,是京津冀一西北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铁路途径哈密地区的三塘湖、巴里坤、淖毛湖矿区及准东地区资源富集的五彩湾、大井、将军庙、西黑山、老君庙矿区。项目已于2021年4月动工建设,计划2023年第三季度末建成并投入运营。

(3)“将-淖-红”铁路贯通后,将改变疆煤外运区域煤炭供应格局

“将-淖-红”铁路将有力保障新疆两个最主要的煤炭基地一一哈密地区和准东地区煤炭外运力度,保通保畅;同时实现哈密地区和准东地区诸多储量丰富的矿区有效串联。

“将-淖-红”铁路整体建成贯通后将改变区域煤炭供应格局,一是改善区域内交通运输结构、快速实现公转铁和散转集,减少能耗,降低污染;二是可快速实现疆内优势产品出疆,促进沿线资源开发,同时将新疆优势资源富集区与疆内、外市场紧紧绑定在一起,成为新疆优质煤炭资源、甲醇、煤焦油、铝锭、化肥等产品以及包含农副产品等在内的各类出疆物资实现外运的主要通道,将新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2、布局下游综合能源物流基地一一“四大物流基地”

公司在下游积极利用综合能源物流基地实现业务延伸。一是通过在资源紧缺地区布局储运基地从而将新疆优势能源产品尤其是煤炭产品进行销售前移,将其作为煤炭产品销售的前置仓;二是通过淡储旺用进行煤炭战略储备,调节季节差异带来的市场需求;三是通过“点对点”运输,提高铁路运输效率,提升疆煤外运量,增强疆煤在终端市场的竞争力;四是将运营的综合能源物流基地编织成网,充分发挥基地的节点辐射效应,相互之间形成物流支撑,提高能源物流的响应效率,扩大终端市场份额,夯实主业发展基础,增厚能源物流主业收益。

(1)广元综合能源物流基地:2022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与广元市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三方投资合作协议,就新建四川广元综合能源物流基地项目达成合作,通过“疆煤入川”填补川渝地区煤炭需求缺口。

公司已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物流产业园设立广元广汇宏信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铁路专用线及煤炭仓储建设、运营业务。

(2)柳沟综合能源物流基地:2022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晟与广汇能源全资子公司瓜州物流签订《资产租赁协议》,租赁瓜州物流柳沟物流园的相关资产,开展铁路运输及煤炭、煤制品、煤化工产品的仓储、装卸、抑尘等服务项目。

(3)宁东综合能源物流基地:2023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共同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就新建宁夏宁东综合能源物流基地项目达成合作,通过铁路专用线及煤炭仓储建设、运营业务,实施“疆煤外运”战略,填补宁夏地区用煤需求缺口。

公司已在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设立广汇宁夏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铁路运输、煤炭掺配加工等业务。

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建成后,通过与上游铁路连接,形成完整的能源物流体系,大力支持新疆安全、智能、绿色的先进优质煤矿进一步释放产能,大幅延长疆煤辐射范围,提升新疆煤炭价值,推动新疆能源优势转换,为增强全国煤炭安全供应保障做出贡献。

(二)房地产板块

2019年,公司收购地产项目时承诺,除与物流和商业服务等主业相关的项目开发及其综合配套业态外,公司未来将不会新增其他以商品房销售为主的住宅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地产项目经过三年销售已逐步进入收尾阶段,且部分地产项目所在地受市场和政策等限制影响,销售量较上年有所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将继续狠抓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和成本管控,保障在建项目平稳有序建设。

(三)产业协同板块

1、汇领鲜冷链物流基地:位于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核心区域,紧邻临空经济示范区,区位优势明显。公司采用国际先进的氨气和二氧化碳复叠制冷工艺设备、智能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成为冷链仓储、交易、信息、金融、加工配送“五大功能中心”,充分利用自身软硬件优势,上线赋码平台,在疆内首次实现货物转运实时跟踪溯源,被确定为乌鲁木齐市冷链食品集中查验仓,是乌鲁木齐市物资保障重点单位,为市场提供各类冷冻保障食品,得到了政府应急部门的充分肯定。

2、保理业务:公司结合市场及业务实际情况,持续调整业务结构,2022年度无新增投放。报告期内,为防控风险,公司以清收清欠为核心,持续对内外部客户进行清收及持续降额管理。继续推进责任到人的清收机制,持续开展重点项目摸排,加大催收力度,及时监控重点客户的法律风险;扎实做好保后动态跟踪监管,风险预警、提前处置,增加有效的担保措施,全面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3、商管业务:在确保安全运营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招商及服务水平,并加强落实了稳商、扶商措施。多个在管项目通过持续引进潮流体验项目、新兴业态,不断优化场内经营氛围,有效提升了项目的品质和吸引力,客流量稳步提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0月合并红淖铁路,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分季度数据已追溯调整。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19亿元,同比增长16.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亿元,同比下降12.40%,其中能源物流业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亿元,同比增长365.8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3-02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林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1,545,488.58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51,125,879.1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4,067,646.87元。

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期,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夯实能源物流主业。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实际和战略发展需要,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能充分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参与编制年度报告和审议的人员能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参与编制第一季度报告和审议的人员能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地产项目业绩承诺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地产项目业绩承诺期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地产项目业绩承诺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周亚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3-029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1,545,488.58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51,125,879.1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4,067,646.87元。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现金方式以41.76亿元的交易对价收购了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92.7708%股权,确立了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发展战略,同时积极布局下游能源储配物流基地,将新疆的资源优势在全国范围内高效转化,致力于成为“一带一路”上最具成长力的能源物流服务商。

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期,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夯实能源物流主业。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降低融资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转型发展期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现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实际和战略发展需要,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能充分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广大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六、备查文件

1、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3-030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汇物流”)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2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以13.46元/股非公开发行104,011,887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1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金额为138,412.24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001号《验资报告》。

(下转1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