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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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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总额度下,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以内。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且公司财务部配备专人进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预期收益的投资理财产品,因实行总额控制,并在单一时点进行余额控制,金额滚动使用,并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该等理财产品的期限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8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目的: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 投资种类: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为自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部分外币收支(或借款)业务,为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在真实的经济业务基础上,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业务。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10亿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需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

公司只允许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

二、审议程序和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不超过10亿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产品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业务,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业务事项,并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为此,公司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套期保值策略,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不进行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衍生品交易。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应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并要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只允许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或借款)规模增长的实际情况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应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基于外汇收支实际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9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8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2349号”文《关于核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泉集团”)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8,10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4.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46,250,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6,417,454.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9,833,145.5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8月4日出具了XYZH/2021JNAA6058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64,406,003.74元,其中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06,774,280.78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57,631,722.96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79,333,247.08元(包括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3,906,105.23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8,628,011.0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金额为1,443,034,014.79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60,000,000.00元,收到的现金管理累计收益和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6,761,536.4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560,667.2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8月12日,本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602004129200271961)。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8月12日,本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6611746101421007005)。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8月12日,本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940188000081324)。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8月12日,本公司同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32544639088)。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 “酚醛高端复合材料及树脂配套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因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3年1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济南圣泉倍进陶瓷过滤器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6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建设未完成,未达到可使用状态,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不适用。

2、合计数与加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计算形成的尾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考虑市场需求及后续项目投产及产能释放等因素,公司决定:

1、将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14,414.00万元调减至1,715.45万元并对该项目结项,调减的募集资金12,698.55万元及利息收入132.43万元投入建设“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南圣泉倍进陶瓷过滤器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6,053.00万元,建设期为18个月,不足部分以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2、结项募投项目“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截至2023年2月23日,“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40.67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9,913.33万元(最终利息收入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本项目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的3,222.02万元投入建设“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4,060.00万元投入建设“年产3000吨功能糖项目”,其他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XYZH/2023QDAA3F0065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认为,圣泉集团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圣泉集团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4月11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0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泉集团”)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06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6,250,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6,417,454.41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9,833,145.5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JNAA6058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投资金额并结项,并将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投资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意结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并将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投资新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募投项目“科创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末。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中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总额差额为“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及“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专户利息收入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若募投项目建设使用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圣泉集团本次使用2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2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圣泉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1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圣泉集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审议事项: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2.股东可以邮寄、传真及现场方式登记,邮寄或传真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邮寄、传真登记的请在正式参会时提交上述资料原本。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圣泉集团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3年5月16日下午13:30到会议召开地点签到。

(二)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巩先生

联系电话:0531-83501353

传真:0531-83443018

电子邮箱:sqzqb@shengquan.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圣泉集团二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50204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非审议事项: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