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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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诉讼
的进展公告

2023-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3-031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诉讼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杨林先生就收购其持有的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科技”)30%的股权纠纷一案,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决定以13.2亿元收购杨林先生持有的九鼎科技30%的股权,并于2022年1月12日与杨林先生、九鼎科技就收购上述股权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022年8月14日,公司收到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 书》,杨林先生起诉公司请求公司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3.96亿元,并按照每日0.5%。支付违约金,截止2022年7月25日违约金金额为495万元。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披露《关于收购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解除收购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协议暨终止收购的议案》, 决定解除公司与杨林先生、九鼎科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合作框架协议书》并终止该收购事宜。公司已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关于解除收购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协议暨终止收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收到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湘06民初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限公司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杨林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3.96亿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96亿元为基数按每日0.5%。的标准自2022年7月2日计算至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之日止)。

2、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杨林支付律师代理费419.76万元。

3、驳回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或其他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206.7538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32.09万元,均由公司负担。

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及相关说明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的涉诉金额未达到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上述诉讼事项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

本次判决为案件一审判决,该判决结果尚未生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对上述诉讼案件涉及的违约金及相关法律诉讼费用进行预计负债的计提,具体以会计师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公司正积极进行上诉准备工作,将依法积极处理并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湘06民初70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