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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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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2版)

9、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等待/限售期分别自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12月24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2年12月23日届满。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12月23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2年12月22日届满。

2、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行权/限售期行权/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可解锁98,570份期权,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2,616,234股。

三、本次期权行权的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2、股票期权简称:天赐JLC3

3、股票期权代码:037198

4、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6人

5、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6、行权价格:75.125元/份

7、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8、期权行权期限:自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3日止

9、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10、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

注:上表中股票期权数量已包含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后增加的股份。截至2023年0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926,658,395股。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8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16,23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58%,具体如下:

注1:上表中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包含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后增加的股份。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926,658,395股。

注2:2022年10月31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徐三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韩恒先生、马美朋先生、史利涛先生、黄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日,公司收到了徐三善先生关于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书面辞任报告。

注3:本次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五、关于本次行权/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已行权/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6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126,8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76,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部门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220名激励对象业绩考核达标但系数不足1.0,根据系数比例,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45,23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52,20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1,926,658,395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增加至1,926,756,965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集中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集中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九、超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履行行权程序,在本次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2、对于本次已离职和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按后续安排进行注销。

十、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和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十一、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和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十二、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天赐材料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041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第六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上述方案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式任职当月起至实际任期届满。

三、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方法: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对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不因其担任公司董事而享受任何额外津贴。其薪酬采取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其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3、监事

监事会主席津贴标准为3.5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其他监事津贴标准为3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津贴)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本薪酬(津贴)方案执行期限内,新增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按照本方案执行。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进行适当调整。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035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在建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一)募投项目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8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34,105,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41,05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10,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95,079,452.8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57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三)部分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1、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

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已完成了生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并于2023年1月份取得试生产许可批复,根据公司项目规划,于3月底正式开始投料,进入试生产阶段。

2、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

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于2023年2月底取得试生产许可批复,单机调试已完成,并于近日开始投料试产,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目前项目试产路线已打通,并已产出部分合格产品。

二、其他项目进展情况

(一)年产30万吨磷酸铁项目(一期)及年产30万吨磷酸铁项目(二期)

1、项目概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拟设立合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磷酸铁项目(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拟通过设立子公司宜昌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天赐”)投资建设“年产 30 万吨磷酸铁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50,428.9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43,448.6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6,980.30 万元。

公司于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磷酸铁项目(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拟通过宜昌天赐投资建设“年产 30万吨磷酸铁项目(二期)”,项目总投资为 100,495.27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89,584.27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10,911.00 万元。

2、项目进展

年产30万吨磷酸铁项目(一期)10万吨产能已于2022年10月份开始进入投料试生产阶段,目前项目处于稳定生产状态;年产30万吨磷酸铁项目(二期)目前桩基施工已基本完成,部分设备已开始到货,各项工作正在有序的开展推进。

(二)年产25000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1、项目概况

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5000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拟通过子公司浙江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25000 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项目报批总投资 48,430 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 25,5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2,930 万元。

2、项目进展

经过公司持续的工艺改进,年产25000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已完成了生产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目前项目产线全流程已经打通,并于2023年3月份开始投料,进入试生产阶段。

(三)光引发剂及含氟化合物系列产品项目

1、项目概况及进展

2018年7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开展光引发剂及含氟化合物系列产品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的公告》,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开展上述光引发剂及含氟化合物系列产品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截至目前,该项目仅进行了前期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工作,未进行建设投入。

原计划该项目生产过程使用公司六氟磷酸锂产线副产品,以减少处理成本,但因公司六氟磷酸锂产线生产工艺变更,不再产生可用于生产光固化系列产品的副产品,且经详细市场调研,含氟化合物系列产品应用端市场容量仍然较小。公司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管理及战略布局,综合评估后认为该项目不具备项目建设的条件,决定不继续开展该项目的进一步建设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投产项目属于公司产能扩张及加深产业链布局项目,项目的完工及试生产开始,标志着公司在锂电材料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循环产业园建设的持续加强以及产能的释放,能有效提升公司未来在锂离子电池材料的长期竞争力,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同时,日化年产6万吨日化基础材料项目(一期)的生产,能有效地满足国内对综合性能优异的表面活性剂形成的核心原料的需求,对公司在国内日用化学品表面活性剂领域保持领先地位具有积极意义。上述项目的投产,将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部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的取消,由于该项目产品非公司核心产品和原料,项目仅进行了前期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工作,未进行建设投入,终止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建设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上述投产项目属于公司产能扩张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运营风险、环保及安全生产等风险。部分投产项目在投产后还需经过一段时间的产能爬坡期,方可达到各项预定指标,若产能爬坡不及预期,可能导致投资项目预计效益无法按计划实现的风险。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产线实际运行情况,若出现重大风险或可 能出现重大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月 11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038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7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2023年度,公司拟继续为子公司的银行融资及项下债务、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等业务提供担保,该等形式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额度不超人民币8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人民币8亿元,财务部可根据各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各银行业务特点做适当调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担保额度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具体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以上担保金额将根据实际授信情况进行调整。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本次担保总额度、担保授权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整,亦可对新增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在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将按照《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2、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3、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应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的担保合同内容,以实际签署时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经纬

注册资本:45,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南大道88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有机硅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工业盐研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N,N-二甲丙二胺(5kt/a)氢气、六氟磷酸锂(1300t/a)、碳酸二甲酯(0.5kt/a)、碳酸二乙酯(1kt/a)、碳酸乙烯酯(1kt/a)碳酸丙烯酯(0.5kt/a)、四氟硼酸锂(0.3kt/a)、电解液(6kt/a)、液体六氟磷酸锂(6kt/a)、氢氟酸(2.4kt/a)、氟化钾溶液(39%,91.4t/a)、硫酸(38830t/a)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08-25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天赐材料(南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美朋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5月28日

注册地址: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通嘉路8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宜昌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利涛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江林路以西、港盛路以南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4、四川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1月11日

注册地址: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创新五路中段68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5、东莞市腾威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邬全生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9月26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学府路1号9栋409室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8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合成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密封用填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设备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6、天赐材料(江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立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1日

注册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珠西新材料集聚区113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7、天赐材料(湖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利涛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7月15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港盛路以南,檀树溪大道以西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8、江苏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江苏天赐

法定代表人:周立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4月9日

注册地址:溧阳市南渡镇兴盛路101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高性能膜材料的研发;锂离子电池材料、化工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新型表面活性材料、有机硅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添加剂的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俊

注册资本:26,8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3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南大道88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选矿,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上述被担保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如下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1、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2023年度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需加大融资能力,通过提供担保,解决子公司对资金需求的问题,有利于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且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以控制的范围,该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支持子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目前担保对象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做到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185,500.00万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00,655.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02%。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此外,公司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037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7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根据实际运营和融资需求,于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信用证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项目贷款等业务,并根据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综合授信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034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7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433,938,142.95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及其他影响358,895,523.7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17,334,213.18元,扣除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476,547,048.65元,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815,829,783.76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26,656,122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2,475,8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2022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54,508,193.20元(含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386,699,045.91元,视同现金分红;202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为1,154,508,193.20元,即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541,207,239.11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7%。

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履行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确定,兼顾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了股东回报和公司未来发展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对此分配预案无异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是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031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7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以现场形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2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审计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5,530,928,935.7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545,968,968.49元,营业收入为22,316,935,603.8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14,438,026.64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433,938,142.95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及其他影响358,895,523.7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17,334,213.18元,扣除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476,547,048.65元,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815,829,783.76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2,475,800股)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可分配股份总数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2,475,800股)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资本公积按照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经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了股东回报和公司未来发展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对此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2022年度,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认真负责,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客观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为此,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何桂兰女士、姚宇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第六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硕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7日出具的《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浙江天硕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6639号),浙江天硕经审计的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11.1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08.91万元,高于2022年度承诺的净利润4,354.18万元。浙江天硕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江苏中润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无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浙江天硕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同意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和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部分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何桂兰女士,1970年生,中国国籍,暨南大学会计专业。1992年至2005年在广州市道明化学有限公司任职会计、销售经理。2005年9月至2022年5月在公司任职,历任公司信用经理、市场管理部长、工会主席,信用管理法务总监。现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何桂兰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2、姚宇泽先生,1992年生,中国国籍,2021年11月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化学工程及生物分子工程学专业,博士学历。现担任公司正极材料事业部研发工程师、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姚宇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047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安排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4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会议审议的提案

(二)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3至议案11、议案13至议案17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议案7、议案12至议案15、议案18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9、议案13至议案1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议案6至议案7、议案9至议案11、议案13至议案17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涉及董事、监事选举的议案16至议案18,股东投票实行累积投票制。议案中涉及的独立董事选举事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将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下转1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