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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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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5版)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于2021年12月已全部实施完毕,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并已全部按规定要求使用,该项目未产生结余,账户期末余额为存款利息收入,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产生利息收入646,926.38元,银行手续费1,131.50元。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计划继续用于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建设。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 万元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2,224.89万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2,224.89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22.25万元,计提比例1%。本期应收票据实际计提坏账准备-77.53万元。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58,392.49万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175.87万元,经分析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2,175.87万元,计提比例100%;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不同业务类别发生损失情况的差异,分成机房温控节能产品业务、机柜温控节能业务、客车空调业务、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业务、其他业务五大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156,216.62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9,390.02万元,计提综合比例为6.01%。

期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元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说明:单位一是一家汽车厂家,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开展业务合作,主要涉及客车空调业务。前期双方合作稳定良好,后因其受行业政策变化及自身经营等原因的影响,资金流动性出现较严重问题,导致无力支付所欠逾期货款。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本报告期之前,已根据对该笔应收账款可回收风险的评估,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2,175.87万元,计提比例为100%。

公司为持续跟进催收该笔应收账款,已于报告期前就该笔应收账款提起了法律诉讼。本报告期收到法院一审判决,胜诉,等待二审判决。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1)组合 1 机房温控节能产品业务

单位:元

(2)组合2机柜温控节能产品业务

单位:元

(3)组合 3 客车空调业务

单位:元

(4)组合 4 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业务

单位:元

(5)组合 5 其他业务

单位:元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1,565.89万元,剔除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及核销的应收账款后,本期应收账款实际新增计提坏账准备2,949.44万元。

报告期末,合同资产余额为10,650.30万元,参照应收账款组合计提减值准备121.40万元,综合计提比例为1.14%。期初已计提减值准备118.04万元,本期实际新增计提减值准备3.35万元。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如下:

(1)组合1机房温控节能产品业务

单位:元

(2)组合2机柜温控节能产品业务

单位:元

(3)组合3客车空调业务

单位:元

(4)组合4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业务

单位:元

(5)组合5其他业务

单位:元

(三)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26,224.26万元,计提坏账准备67.92万元,其中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余额19,406.9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0.0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6,817.29万元,按应收账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7.92万元,计提比例为1 %。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应收款项融资实际计提坏账准备67.92万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1机房温控节能产品业务

单位:元

组合2机柜温控节能产品业务

单位:元

组合3客车空调业务

单位:元

组合4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业务

单位:元

(四)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0,251.2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711.15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68.65万元,计提比例10%,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2.50万元,计提比例为1.19 %。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其他应收款实际计提坏账准备685.47万元。

按单项计提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

单位:元

(五)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余额为543.27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67万元,计提比例为1.78%。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后,本期长期应收款实际冲回坏账准备7.71万元;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483.63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9.78万元,计提比例为6.05%。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后,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实际冲回36.47万元。

(六)存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存货余额为45,559.51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17.41万元,期初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68.43万元,本期扣除存货转销后,实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36.09万元。

(七)商誉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商誉余额24,854.96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90.95万元,期初商誉减值准备0.00元,本期实际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90.9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5,711.51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5,711.51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933.51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年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2,974,655.21元,加上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51,695,737.81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25,169,573.78元,减去期间派发的2021年度现金分红60,175,001.16元后, 2022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39,325,818.08元。

公司 2022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434,597,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82,573,473.7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30,379,169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564,976,399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8日,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维克”)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计划续申请的和新增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86,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财产抵押或质押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在必要时由公司关联方为上述额度范围内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各类担保,或向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

英维克投资成立于201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为518.2062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587904796T,住所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401C,法定代表人为齐勇,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

英维克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2、齐勇,中国国籍,为公司创始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英维克投资64.84%的股权外,还直接持有公司5.97%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解决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拟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视具体情况为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齐勇先生、邢洁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在必要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拟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上述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该关联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未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的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3 年 4 月 27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通过“英维克投资者关系” 微信小程序举行 2022 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广大投资者可登陆“英维克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本次说明会的互动交流。参与方式如下:

(1)方式一:在微信搜索“英维克投资者关系”

(2)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英维克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2、本次出席公司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齐勇先生;独立董事屈锐征女士;董事、财务总监叶桂梁先生;董事会秘书欧贤华先生。

3、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17:00前将相关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ir@envicool.com),公司将于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4、咨询方式

如对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有任何不明事宜,请及时向公司咨询:

联系人:欧贤华先生

联系电话:0755-66823167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及期限:投资期限和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不用于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标的理财产品;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4、实施方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5、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资金来源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产品,从而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8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6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96,670,848股,发行价格25.58元/股,发行新股12,079,744股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08,999,851.52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6,587,262.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2,412,589.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3日存于公司账户,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37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上述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本次非公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

方式解决: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会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为促进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维克智能连接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智能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9月22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创新工业园17号C栋厂房101(一照多址企业)

3、法定代表人:吴刚

4、注册资本:266.666667万元

5、公司持股比例:55%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DDWC9K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液冷连接器、气动液压设备、阀门、管接件、模具制品、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的研发与销售;液冷连接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液冷连接器、气动液压设备、阀门、管接件、模具制品、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的生产。

8、经营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516.07万元,负债总额3,696.65万元,净资产819.42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3,417.20万元,利润总额490.85万元,净利润461.63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573.20万元,负债总额4,141.30万元,净资产1,431.9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8,117.04万元,利润总额1,346.36万元,净利润1,074.11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

三、董事会意见

此项担保有利于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被担保的子公司运营正常。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担保事项目的是因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0.00元。

2、2022年度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金额为22,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63%。

六、其他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维克健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维克健康环境”)、深圳市英维克智能连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维克智能连接”)。

2、 公司本次拟分别向英维克健康环境、英维克智能连接提供财务资助 5,000万元,期限为本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财务资助额度事项之日止,资金使用费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3、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须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英维克健康环境、英维克智能连接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分别向英维克健康环境、英维克智能连接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英维克健康环境、英维克智能连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故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一)接受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健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0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401

3、法定代表人:齐勇

4、注册资本:509.6154万元

5、公司持股比例:52%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BJ7309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专用及家用健康空气环境调节设备、空调、新风机、空气净化机、加湿器、空气能、水源热泵、地源热泵产品及其配件的研发、销售、上门安装、技术咨询、设备租赁;空气环境质量解决方案设计及技术服务;水净化处理器、智能家用电器的开发、设计和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工业设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专用及家用健康空气环境调节设备、空调、新风机、空气净化机、加湿器、空气能、水源热泵、地源热泵产品及其配件的制造。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英顺来(深圳)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维福来(深圳)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欧贤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英顺来(深圳)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维福来(深圳)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关联方。

9、经营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713.12万元,负债总额5,246.11万元,净资产-2,532.99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1,491.72万元,利润总额-1,127.96万元,净利润-1,121.01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02.05万元,负债总额5,454.65万元,净资产-2,952.61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442.20万元,利润总额-1,509.93万元,净利润-1,508.00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

深圳市英维克智能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9月22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创新工业园17号C栋厂房101(一照多址企业)

3、法定代表人:吴刚

4、注册资本:266.666667万元

5、公司持股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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