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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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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9,506,6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成立于2000年,致力于橡胶行业应用软件、信息化装备的研发与创新,为轮胎企业提供软硬结合、管控一体的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推动工业智能化发展,并广泛涉足物联网、RFID、自动化物流、橡胶新材料等领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轮胎橡胶装备与系统的研发与制造,目前已形成较完整的产品链,能够为轮胎生产的配料、密炼、压延、裁断、成型、硫化、检测各个环节提供智能化装备及系统软件服务。

公司致力于“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模式,重视新产品的研发,不断提升生产装备制造基地的水平和效率,同时在加强市场销售和售后服务的同时,保持对经营管理方面的深入探索,逐步形成了产、供、销高效衔接的经营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官炳政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下午3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所有董事均现场出席。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公司经营层充分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班耀波、王荭、张伟、王捷、李迁、张静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审计。详细财务数据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兴华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3,064,446.8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306,444.69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212,829,254.49元,母公司本年度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为2,233,587,256.65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9,506,6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 元(含税),不送红股,共派发现金红利44,597,307.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188,989,949.65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尚须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与中兴华事务所协商2023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2023年1月份至12月份市场预测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12,400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订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项议案中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为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软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科技”)融资方式、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为充分发挥人员和资质优势,促进人才培养建设,畅通融资渠道,软控科技拟在新三板挂牌,纳入中国证监会监管体系,挂牌公司接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自律监管、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三板挂牌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0,000份予以注销。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益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凯新材料”)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抚顺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益凯新材料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上述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向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及益凯新材料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及益凯新材料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及益凯新材料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及益凯新材料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向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及益凯新材料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及益凯新材料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及益凯新材料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7、审议通过《关于向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及益凯新材料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8、审议通过《关于向渤海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及益凯新材料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9、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及益凯新材料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及益凯新材料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审议通过《关于向青岛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及益凯新材料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2、审议通过《关于向青岛农商行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青岛农商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及益凯新材料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3、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及益凯新材料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4、审议通过《关于向恒丰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及益凯新材料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5、审议通过《关于向日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及益凯新材料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6、审议通过《关于向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及益凯新材料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7、审议通过《关于向南洋商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南洋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益凯新材料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及益凯新材料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软控科技向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软控科技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软控科技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9、审议通过《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软控机电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意软控机电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0、审议通过《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并为海外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授信批准的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以银行批复为准(自申请被批准或签订协议之日起)。

同时为保证公司海外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海外子公司可以使用该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1、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海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融资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海外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同意海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融资,并以开据备用信用证、保函等形式为其在境外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议案19至议案41,合计23项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8日下午14:0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下午4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孙志慧女士、李永连先生、周丹丹女士3位监事全部现场出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志慧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周丹丹女士详细的介绍了监事会2022年的工作情况。2022年,监事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与会监事对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审计。详细财务数据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与中兴华事务所协商2023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人民币。

《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务审计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

计提,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

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浙江软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有助于充分发挥人员和资质优势,促进人才培养建设,畅通融资渠道,助力控股子公司做大做强,提升综合竞争力。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同时公司企业形象及信誉度都将得到提升。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三板挂牌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000股及注销尚未行权的200,000份股票期权。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孙志慧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张秀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969,506,6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中兴华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3,064,446.8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306,444.69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212,829,254.49元,母公司本年度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为2,233,587,256.65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969,506,6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具备合理性、合规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或“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中兴华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中兴华事务所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中兴华事务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年度完成95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二)人员信息

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现有合伙人146人,注册会计师839人,比上年末增加4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3人。全所从业人员3000多人。

项目组成员:

(三)业务规模

中兴华所上年度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万元;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95家,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五)执业信息

中兴华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兆栋(项目合伙人):自1999年从事审计工作,自2006年12月到2014年1月在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2014年2月至今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2014年起先后为东软载波(300183)、青岛金王(002094)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宁:自2014年从事审计工作,自2018年至今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7年,2018年起先后为青岛金王(002094)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中兴华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杨勇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自2000年从事审计工作,自2013年至今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六)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2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丁兆栋、高宁、杨勇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七)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八)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付予中兴华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130万元。公司管理层与中兴华事务所协商2023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人民币,并依此审计费用金额与中兴华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中兴华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兴华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聘请中兴华事务所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说明;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22日《关于核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67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总数不超过127,000,000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198,417股,发行价为每股10.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8,943,695.10元,扣除含税发行费用23,123,198.4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5,820,496.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0月11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执行情况

2016年10月12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根据公司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项目运行的推进,公司将原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商丘路支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中的30,000,000.00元存入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下转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