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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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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版)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采取网络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决议全部合规有效。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落实和执行,顺利完成了利润分配、审议年报、换届选举、修改章程等事项,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召集人及成员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职权范围,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并提交董事会进行决策。报告期内,各委员会均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2、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变动情况

2022年1月10日,车东光先生辞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增补曲哲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初:

报告期末:

(2)报告期末至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至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无变动。

四、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类文件的规定,积极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应意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五、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则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促进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推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并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

为持续深化改革,完善研发体系,明确打造先进电机研发基地建设责任主体,补短板、锻长板,超前布局前沿技术,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先进电机技术有限公司,进一步推动公司技术研发与创新工作。

(三)制定、修订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促进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履职行为和工作程序,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制度》《公司董事履职工作指南》《公司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等11项制度的议案,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更加清晰,更有利于发挥董事会功能作用,并充分发挥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高效治理。

(四)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599,212,0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7,936,964.24 元。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2021年度权益分派相关工作已于2022年5月31日实施完毕。

(五)修改经营范围

为加快推动公司从纯粹的制造企业向设备制造商、工程集成商、运维服务商转型,不断向“世界一流特种电机制造和服务企业”远大目标迈进,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变更经营范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2022年,公司董事会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勤勉尽责,科学决策,务实进取,稳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带领公司实现了稳步发展、提升了企业形象。我们相信,在新的一年里,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按照确定清晰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保持发展定力,坚定发展目标,聚焦转型升级,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速发展,创造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0日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组织构架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股东监事1名、职工监事1名。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工作。

2022年1月10日,因工作变动,监事会主席刘汉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增补肖坤先生为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选举肖坤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监事会成员为:监事会主席肖坤先生、监事马春海先生、职工监事张宏伟先生。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力调动优势资源,稳妥推进主营业务,积极拓宽产业布局,公司经济运行质量呈现稳步提升态势。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7,914.07万元,同比增长17.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12.18万元,同比增长64.54%,基本每股收益0.59元,同比增长64.41%。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35,450.17万元,同比增长16.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 300,410.54万元,同比增长11.81%。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三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以上会议决议及具体内容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上披露。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对公司经营活动、规范运作监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规范运作,议事和决策程序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依法经营,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基本相符。

(二)对财务活动监督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较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新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料进行核查,对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确保在不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顺利开展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三)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开展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换届,监事会对换届选举全过程进行跟踪监察,对审议程序进行严谨核查,助力公司规范、谨慎开展董监高换届工作。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和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全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且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就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有利于避免公司与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问题,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是出于公司经营的正常需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通过此次交易将保障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六)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该利润分配方案得到了有效执行。

(七)设立全资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先进电机技术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先进电机研发基地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推进深化改革,持续完善研发体系,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2022年,公司监事会成员能够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发挥了积极的督导作用,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五、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1、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等方面进行监督。

2、继续提高学习能力,积极参加监管层等机构组织的培训,提高监事会监督管理水平,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发挥更好的作用。

特此报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现场、网络视频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清勇、王非;独立董事蔡昌、金惟伟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独立董事董惠江、董事魏国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596,540,0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确认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有效实施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1 预计2023年度与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刘清勇先生、刘汉成先生及曲哲先生在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及其子公司担任职务,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审议表决此项议案。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2预计2023年度与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魏国栋先生在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职务,故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魏国栋先生、王非先生在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审议表决此项议案。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报告期内履职的独立董事董惠江先生、蔡昌先生、金惟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企业重大风险评估情况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计划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28,505万元,主要投资主氦风机成套产业化项目、永磁电机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电机数字化装配生产线、低压电机智能装配生产线、低压转子柔性制造单元等。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具体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3年5月12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公司以现场、网络视频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2: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3年5月12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5月12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23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247号公司1号楼52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8:30一12: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佳

电话:0454-8848800

传真:0454-8467700

邮箱:hdjtjdgf000922@163.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

邮政编码:154002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22

2. 投票简称:佳电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5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现场、网络视频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马春海先生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总股本596,540,0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1,584,806.36 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资产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编制客观、合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对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查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报审计机构的资质和工作情况,决定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一、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20,0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乾元-惠众”理财产品,该产品无固定期限。截至本公告日,佳电公司赎回了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690.73万元,本金及收益合计20,690.73 万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3年4月11日,佳电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0万元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和兴支行购买了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B]款净值型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9C212002

3、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认购金额:20,000万元

5、产品期限:6个月

6、预期年化收益率:3.2%-3.7%

7、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8、产品起息日:2023年4月12日

9、产品到期日:2023年10月12日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哈尔滨和兴支行无关联关系

三、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兴业银行理财产品说明说及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