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遥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下午14:00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东路8号华亚金融中心29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如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李刚、何建锋、马超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李刚、何建锋、马超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李刚、何建锋、马超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2号A幢A101室-A105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2)。
三、备查文件
(一)经公司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遥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下午14:30在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东路8号华亚金融中心29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五洲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列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遥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1日。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2号A幢A101室-A105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具体提案如下:
■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议案1、2、3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拟作为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吴向能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就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征集表决权,有关征集表决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被征集人应当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人将按委托投票股东的意见代为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建议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
传真电话:0757-86252172。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2号A幢A101室-A105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 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2号A幢A101室-A105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何建锋
联系电话:0757-86256351
传真号码:0757-86252172
电子邮箱:zhengquan@st-sat.com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1;投票简称:遥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遥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吴向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吴向能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吴向能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根据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吴向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将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向能先生,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曾任广东省国资委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能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州岭南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派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征集人申明:本人吴向能先生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表决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1、《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表决的A股股东应当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人将按委托表决股东的意见代为表决。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23年4月21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23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表决的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表决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表决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表决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2号A幢A101室-A105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收件人:何建锋
电话:0757-86256351
邮政编码:5282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表决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②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吴向能
2023年4月11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向能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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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个人委托的须签名;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征集人仅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案征集表决权,若委托人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由征集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若委托人未委托征集人对其他提案代为表决的,由委托人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签署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