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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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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3-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3-043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爽飒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或“上海爽飒)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1,175,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032%减少至4.999%;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爽飒《关于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函》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爽飒)》,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上海爽飒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

2、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共和新路5199号1幢4层205室

3、 执行事务合伙人:范迅

4、 注册资本:120,000,000 元人民币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K1HA298

6、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7、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品牌管理,品牌策划,营养健康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经营期限:2018年08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4、表格中减持比例取2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爽飒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

5、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宇制药

股票代码:68855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爽飒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

公司住址/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共和新路5199号1幢4层205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3年4月11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爽飒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共和新路5199号1幢4层2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范迅

注册资本:120,000,000 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K1HA298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品牌管理,品牌策划,营养健康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8年08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爽飒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汇宇制药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所持股份的目的是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展筹集资金、收回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汇宇制药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起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8,4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起3个月内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2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

三、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将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 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1,313,751股,占公司总股本5.032%。

(二)2023年4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37,7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33%)无限售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上海爽飒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范迅

日期:2023年04月1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上海爽飒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范迅

日期:2023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