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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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3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通讯方式参加人员为梁桂秋、张杰锐、虞熙春、曾江虹、刘卫兵、龙琼)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权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权董事9名,公司监事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梁桂添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尚荣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尚荣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不向下修正“尚荣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4月11日,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已经触发“尚荣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尚荣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此外,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10月11日),如再次触发“尚荣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六个月后,若再次触发“尚荣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尚荣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3年10月11日日重新起算。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尚荣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 184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公开发行了7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5,000万元,期限6年。

(二)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93号”文同意,公司7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3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尚荣转债”,债券代码“128053”。

(三)转股期限及转股价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2019年8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尚荣转债的初始价格为4.94元/股。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1日,尚荣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7月11日起由原来的4.94元/股调整为4.89元/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0月20日印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7号),公司本次最终发行24,295,004股,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8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4.61元/股。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尚荣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4.89元/股调整为4.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8月11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触发日的次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止2023年4月11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尚荣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88元/股的90%,即4.39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明确投资者预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尚荣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尚荣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10月11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10月11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尚荣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尚荣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