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1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事项基本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2年3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周波先生、魏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许开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3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宋万祥先生、吴光源先生、陈斌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2022年3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鲁习金先生、王健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中国证监会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或上市证券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并将修订后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作为GDR上市后的适用制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及瑞士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公司初始发行28,184,100份GDR,并超额配售了2,818,400份GDR,前述GDR合计31,002,500份,对应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310,025,000股,已分别于2022年7月28日(中欧夏令时间)和2022年8月26日(中欧夏令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并行使超额配售权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783,522,257股变更为5,093,547,25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783,522,257元变更为5,093,547,257元。鉴于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为符合本次发行后的实际情况,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12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093,547,257股变更为5,135,586,55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93,547,257元变更为5,135,586,557元。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总股本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内容的工商变更及《公司章程》等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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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查文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