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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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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1版)

3、注册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浦头路11号四号厂房一层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和平

6、经营范围:纸和纸板容器制造;本册印制;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专业化设计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塑料薄膜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设备修理(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经核查,吉宏工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陕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陕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1年10月8日

3、注册地点: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食品工业园三方路与关中环线十字东北角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和平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广告制作;市场营销策划;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特定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经核查,陕西吉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9年09月09日

3、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1号赣州总部经济区东座(206-6)室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庄浩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经核查,江西吉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厦门市欧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厦门市欧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1年3月4日

3、注册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州广场38楼3单元-2之2

4、注册资本:5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王春晓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服装服饰零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玩具销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95.50%。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经核查,欧奇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年8月1日

3、注册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2单元-1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庄浩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物联网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木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经核查,厦门吉客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融资担保事项: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呼市吉宏、廊坊吉宏、孝感吉联、滦州吉宏、宁夏吉宏、济南吉联、黄冈吉宏、安徽吉宏、吉宏工业、陕西吉宏、江西吉宏、欧奇信息、厦门吉客印为综合授信业务项下的贷款互相提供担保,互相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确认拟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应的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2、履约担保事项:公司为上述部分控股子公司履行原材料采购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5亿元,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等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为融资及履约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周转利用率;

2、公司能有效控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控、投融资等,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故未要求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担保余额为1,984.85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95%。除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4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表所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4月28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n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3”,投票简称为“吉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4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0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59,809,488.22元,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23,166,766.28元,截至本年度期末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63,357,278.06元。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3月10日实施2022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9,521,642.74元,考虑到公司的稳定、健康及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包括信息化建设、品牌建设及市场开拓等对资金的需求,为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2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编号为XYZH/2023XAAA2F0007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专项报告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23XAAA2B0009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菲娅莎(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计提坏账准备62,357,400元,本次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影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62,357,400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所有董事均系本议案关联人,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薪酬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及履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周转利用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根据2023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以自有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或知识产权等提供担保,或者相互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2、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部分控股子公司拟根据供应商报价等情况确定原材料采购供应商、采购数量及采购金额,同意公司根据供应商要求为控股子公司履行原材料采购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等以经各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及履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严谨、认真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5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年度薪酬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参考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拟定2023年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税前人民币10万元,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明细如下:

(三)公司监事的薪酬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结合监事在公司任职情况,拟定公司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岗位及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非独立董事和高管的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对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与菲娅莎(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娅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北京龙域之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域之星”)全部90%股权以人民币172,710,000元转让给菲娅莎,并约定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及具体支付时间等内容。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依约将龙域之星股权变更登记至菲娅莎名下,菲娅莎支付了第一、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合计83,628,000元,剩余89,082,000元并未按照协议约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公司已多次催讨,菲娅莎仍拒不支付。

2023年2月17日,公司向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菲娅莎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89,082,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上述案件已经法院立案受理【案号:(2023)闽0205民初1170号】。

2、计提原因及依据

近几年国内广告市场投放需求增长进一步放缓,流量成本不断提高,广告主对广告投放和流量的把控更加严谨,受外部环境变化冲击,菲娅莎的持续经营及偿债能力受到较大不利影响,结合上述股权转让款的逾期支付时长及公司与菲娅莎多次沟通无果后诉至法院等情况,公司预计该笔应收款项无法全部收回,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度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8,908,200元,在获取菲娅莎近期提供的财务数据后,经审慎评估,公司在2022年度计提62,357,400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71,265,600元,计提比例80%。

二、本次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将影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62,357,4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33.89%。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菲娅莎(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坏账计提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菲娅莎(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2,357,400元,本次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将影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62,357,400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务部上述准则解释,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解释规定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修改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59,809,488.22元,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23,166,766.28元,截至本年度期末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63,357,278.06元。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3月10日实施2022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9,521,642.74元,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包括信息化建设、品牌建设及市场开拓等对资金的需求,为更好地保障公司的稳定、健康及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研究决定,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3月10日实施2022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9,521,642.74元,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包括信息化建设、品牌建设及市场开拓等对资金的需求,为更好地保障公司的稳定、健康及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出发,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六、备查文件

1、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9号)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93,699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5,999,963.6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6,695,393.70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304,569.9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19日出具XYZH/2019XAA2035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40,565.8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2,810.52万元。

(三)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856.31万元包含:

(1)因终止由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孝感环保包装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437.29万元;

(2)各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18.91万元及销户结算利息0.11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孝感市吉联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以及赣州银行厦门海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滨北支行(以下合称“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收回至各募集资金专户;各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18.91万元及销户结算利息0.11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勤勉尽职履行职责,依法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工作情况及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与决议内容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列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中勤勉尽职、审慎负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等进行有效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情况。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上述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5、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现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运营实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填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

8、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3年度工作规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有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事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