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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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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1版)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92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8,879,294份。

五、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92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887.9294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1%;具体数据如下:

注:对于上表所列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3、行权价格:15.81元/股

若在行权前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与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4、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2022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6日

5、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6、本次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收代缴的方式。

八、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未行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九、本次行权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92人,可行权股票期权为8,879,294份。如果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8,879,294股,将摊薄公司2023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但影响较小。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十、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参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内可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8名,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均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

公告日后,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十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本次行权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92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92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行权事宜,可行权数量为8,879,294份。

十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92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行权事宜,可行权数量为8,879,294份。

十三、律师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行权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期权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1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号2-1号C栋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信息披露文件。

2、议案10、11、12需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应选出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并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以上全部议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品欢

联系电话:0531-85106229

传 真:0531-87176000-6222

电子邮箱:000977@ieisystem.com

邮政编码:25010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7,投票简称:浪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具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本人/本单位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法人股东):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