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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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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4版)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河街道好旺角商界C-2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开发;包装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天津长基受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长基少数股东上海长基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三十)连云港兴港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人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千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1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中路341-10号

经营范围:国内职业介绍、劳务派遣;职业指导、咨询、代理;劳务委托、承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兴港人力受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少数股东连云港新海岸的股东港口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三十一)连云港港口集团供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供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长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3月23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东路77号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售电、配电网经营;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电力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器机械及器材销售、租赁;节能服务;计量器具检测及衡器设备安装、调试、检定、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港口供电受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少数股东连云港新海岸的股东港口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三十二)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宝星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南岚

注册资本:人民币4,56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7日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陈陶路港口客户服务中心三楼

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智能化技术、信息技术的研发、孵化、转化及咨询;无船承运及无车承运,第三方物流服务;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多式联运服务的市场分析调查与市场管理服务;道路、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验及运输咨询业务;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保险代理服务;贸易咨询服务,物流咨询服务,港口与口岸业务咨询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服务;基于网络技术的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蓝宝星球受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少数股东连云港新海岸的股东港口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三十三)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石化”)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永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18,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货物装卸、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经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港口石化受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少数股东连云港新海岸的股东港口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三十四)连云港新丝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丝路集装箱”)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月31日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邻里中心新建侯工楼四层东侧

经营范围:集装箱搬运、装卸、拼箱、掏装箱、堆存、修箱、报关、转关、清关查验;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货物仓储;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物流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装卸;受托从事抵押物监管、动产质押监管、仓单质押监管服务;水上救助咨询、海商海事咨询、港口业务咨询;钢铁、矿产品、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初级农产品、纸制品、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危化品除外)、燃料油(危化品除外)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实业投资;停车场管理服务;国际船舶代理;船舶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保税货物仓储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新丝路集装箱受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少数股东连云港新海岸的股东港口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三十五)连云港雅仕物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仕物联”)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陆扬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8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山路8号A楼304室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雅仕物联与公司同受雅仕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涉及提供供应链物流服务、采购港口进出口作业公共服务、对物流资源的调配以及提供办公场所等正常经营性往来。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1.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

2.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持续正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市场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允合理确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3-014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2、现金管理金额: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4、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以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四)决策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4、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三、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仍不排除该类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以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没有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雅仕”)全资子公司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仕贸易”)、香港新捷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捷桥”),控股子公司安徽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长基”)、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欧公司”),控股孙公司“欧亚供应链阿克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阿克套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3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700万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部分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7,7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59.76%,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2023年度经营需求,为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公司2023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5,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注:

1、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以及下属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3月9日

2、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佟圩路8号办公楼A栋

3、法定代表人:郭长吉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肥料销售;木材销售;棉、麻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粮食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香港新捷桥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2月13日

2、住所:UNIT 2 LG1,MIRROR TOWER 61 MODY ROAD TSIM SHA TSUI KL.

3、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4、法定代表人:无

5、主营业务范围:供应链执行贸易

6、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以上数据已权益法核算的报表统计

(三)安徽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8月24日

2、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城坊西路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饶南

5、经营范围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2日

2、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420-4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孙望平

5、经营范围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保税物流中心经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报检业务;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电子过磅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木材收购;木材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轮胎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商务秘书服务;办公服务;采购代理服务;物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欧亚供应链阿克套”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7月24日

2、住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曼格斯套州,阿克套市,5号工业区,经济特区1号分区,37/25栋

3、注册资本:379,700,000坚戈

4、法定代表人:无

5、主营业务范围:主要从事货物仓储业务。

6、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发生实际担保情况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进一步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2023年度经营需求,为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有利于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和日常业务开展,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拟为其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体系范围的公司,公司承担的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公司2023年度经营需求,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公司2023年度经营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7,7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59.76%,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3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37,700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规避汇率和利率、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是美元、欧元等。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锁定汇兑成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适度择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公司主要贸易产品多为大宗商品及原材料,为规避经营过程中存货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相对稳定,公司可能通过期货合约进行对冲操作,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成本,降低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商品期权等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大宗商品(具体期货市场的商品)等;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二)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2023年度进口业务预测情况,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三)决策授权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金融衍生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定价格,将会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

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信息,将会对公司造成损失,甚至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三)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四)回款预测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会导致已操作的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五)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

(二)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金融衍生品业务持续监控,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第一时间报告给公司管理层以积极应对。

(四)公司财务部门及审计部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减少、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三)同意《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3-022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36H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0日

至2023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表决事项: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侬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初映企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在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36H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会议联系人:金昌粉、杨先魁

联系电话:021-68596223

传真:021-58369851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