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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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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海外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3-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针对A、C类基金份额类别,比例的分母采用A、C类各自类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A、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s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上市交易公告书。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