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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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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437,861.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69.98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291.50万元;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其中“际华集团终端市场网络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额度由30,000万元调整为21,291.50万元。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际华园西安项目”已经对外转让并终止实施,经公司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终止“际华园西安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和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附表4: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10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在公司总部29层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孟魁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有:黄孟魁、刘海权、滕连越。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监事人数、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际华集团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长远发展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上,公司能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根据项目计划和决策审批程序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体现了公平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当前的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发生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29日,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董事长于2022年1月17日经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批准由荣岩变更为左亚涛,2022年1月25日完成法人工商变更手续。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北里28号院1号楼2层201

法定代表人:左亚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075P47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由单一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的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设立了股东、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体系,按照决策体系、监督反馈体系、执行体系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明确了各治理主体的议事规则,充分实现各治理主体相互独立、有效制衡。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下设授信审批委员会。

财务公司制定激励约束机制,做好人员管理。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护员工权益,以关键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管理制度、问责管理制度、薪酬制度与公平公正的考核制度为基础,加强了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管理。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建立相互衔接、有效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一个基础,三道风险防线”的风险管理体系。“一个基础”指财务公司建立较为完备的治理架构。三道风险防线分别指:第一道防线为业务部门防线,在业务前端识别、评估、应对、监控与报告风险;第二道防线为风险管理部,牵头履行全面风险的日常管理;第三道防线为独立垂直管理的审计稽核部,针对财务公司建立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各项风险的控制程序和活动进行监督、评价。财务公司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运行,保证公司风险有效识别与评估,从而达到风险总体可控。

(三)控制活动

1、内控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制度管理办法》,对公司制度进行分级管理,规定了规章制度的制定权限和程序。财务公司建立的制度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结算管理、信贷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同业业务、风险管理、信息科技、综合管理等共计12大类146项制度。财务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详细明确,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发展需要,具有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2、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1)建立结算业务内控制度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制定了完备的结算业务规章制度及操作细则,明确各项结算和存款业务的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2)开展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

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内部结算账户,通过线上或柜面渠道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且具有较高程度的数据安全性。结算业务部建立双岗双职双责,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财务公司将重要空白凭证、财务印鉴等交由不同人员分管,有效防范操作风险、规避道德风险。

3、信贷业务控制情况

(1)建设信贷业务内控制度

财务公司制定了各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对现有信贷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2)严格实施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机制

财务公司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根据信贷业务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等条件确定信贷政策,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信贷业务。财务公司建立健全了信贷业务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职责,信贷业务部门的岗位设置做到双岗双职双责、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信贷业务部门负责贷款调查、评估;审批机构负责信贷决策;信贷业务部门确保信贷业务开展前,落实贷审会审批要求;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贷前合规风险审查及贷中审批。

(3)贷后检查

财务公司信贷业务部门负责按照贷后管理要求,随时掌握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及回收情况,定期开展贷后检查。风险管理部门定期检查信贷业务部贷后管理工作。

4、风险控制

合规风险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关键风险合规指标监测分析机制,重点从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风险点进行监测,分析风险变化情况,为公司在业务经营的有效决策提供详实数据支撑,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公司定期组织全员学习贯彻各项风险合规性政策文件,开展内外部风险合规文化培训活动,加强员工日常行为管控,树立业务人员风险合规意识,积极推进风险合规文化建设。

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明确各行为主体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组织架构和职责,明确公司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的指标。公司资金计划部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滚动制定资金计划,针对潜在流动性风险事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同时风险管理部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抽查并预警提示,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杜绝流动性风险隐患。

信用风险管理方面:一是财务公司制定信贷政策,根据客户分类标准、授信策略、用信管理及担保方式等规定,对客户进行白名单管理;二是公司制定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信贷客户及同业客户信用评级模型,评级结果作为授信安排的依据;三是完善公司信贷业务流程管理,制定了授信审批、综合授信、信贷业务流程及管理办法和资产分类及减值准备计提等一系列制度;四是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管理,严格审查信用风险,结合疫情实际情况,增加客户实地调查力度;五是严格管理信贷资金用途,监控贷后资金流向;六是每季度开展贷后检查,调查客户经营情况,落实贷审会决议要求;七是每季度评估信贷资产质量,计提贷款拨备,增强公司风险抵补能力。

操作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完成主要业务操作手册的制定,涉及结算业务、资金管理、信贷业务、稽核审计、费用支出等共计39项业务流程图,指导业务部门合规开展工作。业务流程嵌入信息系统,坚持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加强信息系统权限管理,严控操作风险。公司将操作风险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覆盖结算业务、资金业务、信贷业务、信息系统、数据报送等方面,并于季后进行检查。

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风险管理:财务公司针对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风险,建立了客户特征、地域、业务、行业等多维度评价的洗钱风险等级评定体系,对客户开展身份识别,评定开户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建立可疑交易系统,按照人行相关制度制定可疑交易筛查模型,建立洗钱风险人员和地区黑名单管理机制,对可疑交易筛查结果,结算业务部均出具人工研判意见,并提交反洗钱领导小组审批。

5、审计监督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审计稽核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审计稽核部门围绕公司经营活动开展常规审计与专项审计,对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业务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审计发现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隐患,审计稽核部门将向管理层提出有效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到位。

6、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主要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归集、资金结算、资金监控、信贷管理、同业业务和会计核算等金融服务。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以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系统软件作为其核心系统,数据服务器由财务公司自主运维管理,关键业务系统和网络设备实现双活,核心数据库存储实现实时容灾备份,重点业务定时备份和长期数据保存。截至目前财务公司信息化系统运行稳定正常。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财务公司从需求管理、信息系统访问控制、生产数据借用、信息系统生产变更、业务系统帐户权限变更、第三方信息安全、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信息科技外包管理、信息系统交付测试、验收、上线、实施管理、计算机安全检查管理、计算机软件产品管理及间连北京金融城域网专网管理等方面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业务流程和保障制度。提升员工的信息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同时规范相关业务的操作,满足和规范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7、内控及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坚持审慎经营、合规运作,内控机制科学有效,规章制度的执行全面到位,风险管理体系健全完善。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以有效执行,各类风险均控制在较低水平。在结算与资金方面,有效控制账户管理和资金结算风险;在信贷方面,通过完善的制度规范、分级授权体系、流程控制等方式严格把控信用风险,在流动性方面,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监测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运作;在合规方面,持续加强法律合规长效工作机制;在信息科技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系统体系,确保公司业务安全稳定运行。公司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管理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004,291.29万元,负债总额902,776.73万元,所有者权益101,514.56万元,实现净利润1,363.32万元。

2、风险管理

截止目前,财务公司运行平稳,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未发生垫款、逾期贷款和不良贷款,流动性充足,风险抵补能力强,财务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完全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法规以及批准文件的规定。根据2022年10月1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公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自2022年11月13日起施行),第34条规定的主要指标,财务公司均满足规定要求,《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主要指标均满足规定要求,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公司(含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际华股份(含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2,858,505,256.66元,贷款余额为0元。

五、风险评估意见

截至目前,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综述,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5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出具的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函。瑞银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之一王欣宇先生因保荐机构内部人员分工调整,不再担任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瑞银证券委派蔡志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王欣宇先生担任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此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郑继伟先生和蔡志伟先生。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蔡志伟先生简历

蔡志伟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球投资银行部董事,持有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经济学学士学位。蔡志伟先生曾主持或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了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等项目。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14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11日,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31,865,223.87元(未经审计)。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截止本公告日,以上各项补助均已到账,以上获得的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上接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