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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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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5-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蔡镇城、蔡镇茂、李维香、蔡镇锋、蔡镇煌、蔡镇通、蔡怿旬、蔡怿烁、黄建平、邓建华、谢悦增、广东唯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

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 2023 年 5 月 8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潮州市火车站南片 B11-4-1 地块公司三楼,董事会办

公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

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火车站南片 B11-4-1 地块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21031

4、会议联系人:张平

5、电话:0768-2972746

传真:0768-2971228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0万元。

●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不构成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本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的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的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 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家唯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东路66号501室

法定代表人:黄少慧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20-11-10 至 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15,545.44万元,净资产7,471.87万元,营业收入48,300.22万元,净利润1,888.26万元。

(二)关联关系

因广东家唯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建平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广东家唯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正常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行业定价规则及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公司可以有效利用关联方的服务优势,有利于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综合考虑市场价格、服务成本和合理利润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公司对关联方依赖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聘期1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廖朝理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贺军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87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瑞玲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合计8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审计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注册会计师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及时的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聘期1年。

(三)公司董事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7名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聘期1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性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涉及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①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②、③自公布之日起 施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前述规定①,自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②、③。

(三)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22年12月13日发布的解释第16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 16号主要明确了三项业务: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 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 16 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 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 16 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4,264,328.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4,601,554.75元、派发2021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2,800,640.00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7,536,586.5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0,01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2,800,640.0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对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