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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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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3-017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7,253,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磷酸铁锂、三元材料等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目前以磷酸铁锂为主,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锂离子电池的制造,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资源投入,在研发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成果转化经验,与此同时,不断革新研发机制,在提高自主研发能力的同时,也注重研发效率和效益的优化。在产品开发和推广过程中,与大量优质客户和设备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坚持产品研发以客户需求以及市场应用为导向。公司磷酸铁锂产品特点如下:

①高能量密度:通过前驱体颗粒状形貌的控制,以及级配理论的应用,产品压实密度不断提高,再结合低杂质含量和高铁磷比前驱体的技术优势,产品比容量高,使产品能量密度持续提高;

②高稳定性:公司团队有深厚的正极材料行业质量管控经验,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通过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和改进,以及新的管理理念的引入和消化吸收,使产品的稳定性控制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和完善;

③高性价比:公司通过工艺的优化、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在有竞争力优势区域进行基地布局,物流成本的控制,在产品性能提升的同时,控制生产成本,提高性价比;

④长循环寿命:公司产品在原有一次粒径均匀、结晶度高等技术优势的基础上,通过优化碳包覆工艺和进一步控制颗粒一次粒径分布,使得产品内阻低,产品循环性能优异;

⑤低温性能优异:公司产品主要通过小颗粒的设计以极大提升产品的低温性能,此外,在此基础上,公司也在低温型产品上做了重点研发,通过体相掺杂和碳包覆,大大提升了材料的电导率,成功研发出了满足低温条件应用的磷酸铁锂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3-015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9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董事陆怡皓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谭新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7,253,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9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1,386,721.8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279,036.13万元,同比增长505.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720.58万元,同比增长153.9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拟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拟定的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并对董事2022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

2023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将根据其在公司的分工职责,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福利等。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董事基本薪酬情况进行调整;绩效奖金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实际工作绩效情况等予以发放。

2、独立董事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及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0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自2023年1月开始执行。

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谭新乔先生、赵怀球先生、汪咏梅女士,独立董事钟超凡先生、夏云峰先生及戴静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拟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拟定的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并对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福利等。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情况进行调整;绩效奖金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实际工作绩效情况等予以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赵怀球先生、汪咏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47,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非融资性保函、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授信额度、生效期限和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准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110,000万元;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板塘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45,000万元;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福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36,000万元;四川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安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10,000万元;四川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安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10,000万元,上述授信期限均为1年,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钟超凡先生、夏云峰先生、戴静女士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3-016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11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军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公司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拟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拟定的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并对监事2022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2023年度,公司监事将根据其在公司的分工职责,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福利等。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对监事基本薪酬情况进行调整;绩效奖金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实际工作绩效情况等予以发放。

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谢军恒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3-022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2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总额为48,731.55万元,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二)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三)存货跌价损失

四、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8,731.55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48,731.55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069.45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3,069.45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经会计师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3-018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0,720.58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98,541.89万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4,357.66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435.77万元,母公司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0,651.87万元,2022年末母公司报表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2,635.46万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7,253,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9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1,386,721.8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3-020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3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47,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西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广西裕能”)

1、成立日期:2019年1月25日

2、注册地址:靖西市湖润镇新兴街(新兴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赵怀球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新能源电池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销售、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9,272.25万元,负债总额为11,521.68万元,净资产为47,750.57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219,938.55万元,净利润为20,673.9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四川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四川裕能”)

1、成立日期:2020年3月2日

2、注册地址:遂宁市安居区安东大道南段(西侧顺安南路南侧)滨江东路88号

3、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4、注册资本:3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11,256.75万元,负债总额为382,779.10万元,净资产为128,477.66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2,109,475.15万元,净利润为165,170.8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广西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广西裕宁”)

1、成立日期:2015年7月6日

2、注册地址:靖西市湖润镇工业园(新兴街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4、注册资本:25,600万元

5、经营范围:磷酸铁、磷酸锰、磷酸铁锂、磷酸铁锰锂、锰酸锂、三元锂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7,731.04万元,负债总额为28,194.14万元,净资产为29,536.89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84,025.84万元,净利润为31,402.3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四川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四川裕宁”)

1、成立日期:2020年5月26日

2、注册地址: 遂宁市安居区安东大道南段(西侧顺安南路南侧)滨江东路88号

3、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4、注册资本:21,000万元

5、经营范围: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生产、研发、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5,950.98万元,负债总额为68,187.33万元,净资产为37,763.66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214,880.53万元,净利润为29,622.7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五)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云南裕能”)

1、成立日期:2021年7月5日

2、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权甫村委会碗窑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4、注册资本:9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05,452.44万元,负债总额为410,032.56万元,净资产为95,419.88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703,193.77万元,净利润为5,523.4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六)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贵州裕能”)

1、成立日期:2021年7月5日

2、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4、注册资本:6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94,597.67万元,负债总额为202,089.92万元,净资产为92,507.76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681,750.30万元,净利润为32,762.5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经营发展。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子公司的对外融资,促进其业务发展。同时,公司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的担保合同总额为313,000万元,担保余额为215,661.1万元。

若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审批通过后,以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的担保合同总额加上本次审议的新增担保总额进行测算,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6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3-020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非融资性保函、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授信额度、生效期限和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准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非融资性保函、抵押、保证、质押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3-019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提供的良好的服务,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2023年度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认为其在以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公司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3-023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等。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上述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钟超凡、夏云峰、戴静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会议上做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9:00一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悠怡、何美萱

电 话:0731-58270060

传 真:0731-58270078

邮 箱:dsh@hunanyuneng.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从“351358”起;投票简称为“裕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1、投票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说明: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